2017年

4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公告

2017-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6-018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发布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2016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2016年10月22日,公司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2016年11月22日,本次交易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批复;2016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3651号);2017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651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的公告;2017年1月25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说明》;2017年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651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目前公司正积极组织各方研究、落实相关问题。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筹划并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先后取得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的审核和备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63651号),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落实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及更新后的申请文件。

三、申请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原因

公司收到《二次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中介机构就二次反馈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讨论。因公司需对《二次反馈意见》的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落实,同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审计数据、法律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更新,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四、申请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查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中止审核,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虽然公司现阶段申请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但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待相关事宜落实后,公司将及时申请恢复本次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