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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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6证券简称:法兰泰克公告编号:2017-019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法兰泰克”)2017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17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890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预计2017年度与陶峰华先生、吴江市汾湖镇芦墟铭泰金属制品厂、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17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金红萍、陶峰华、游绍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吴江市汾湖镇芦墟铭泰金属制品厂

公司名称:吴江市汾湖镇芦墟铭泰金属制品厂

注册号:320584600328469

公司性质:个体工商户

法定代表人:朱洪

历史沿革:2009年4月1日核准注册成立

主营业务:五金件生产销售,模具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芦墟东港路南侧

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2、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1173033F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朱军红

注册资本:79,050.0002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

其中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钢联,300226.SZ,以下简称“上海钢联”)为公司控股股东。

历史沿革: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15日。

主营业务: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铁矿产品、生铁、钢坯、焦炭、卷板、铁精粉、有色金属(不含贵重金属)、建材、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耐火材料、汽摩配件、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5楼

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3、陶峰华先生

陶峰华先生是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晨晖路377弄148号作为办公场所。租赁期为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约定租金为1.5万元/月,2016年实际发生租赁费用为18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吴江市汾湖镇芦墟铭泰金属制品厂

吴江市汾湖镇芦墟铭泰金属制品厂实际控制人朱洪先生,与法兰泰克监事朱雪红女士是夫妻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的规定,朱洪先生是公司监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其控制下的吴江市汾湖镇芦墟铭泰金属制品厂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钢联董事会秘书游绍诚先生,同时担任法兰泰克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的规定,游绍诚先生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海钢联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游绍诚在本次董事会上回避表决。

3、陶峰华先生

陶峰华先生是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的规定,陶峰华先生是公司关联自然人。陶峰华先生的配偶金红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二人在本次董事会上均回避表决。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与本公司业务往来过程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和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所有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遵守了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低,不会造成对关联方的依赖情况发生。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17年3月3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均投赞成票,同意公司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于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