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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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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0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7年3月2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2日下午2点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19层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董事崔建霖先生因事请假,委托董事王经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东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包季鸣先生、储雪俭先生、赵雪媛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16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292,805.45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694,883,863.93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55,412,382.90元。

公司2017年拟加大整合水路、铁路、公路运输资源协同运作,做大、做精、做强集装箱物流主营业务,进一步利用多式联运的网络优势和信息化的平台基础,不断扩展和延伸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因此,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考虑,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专业敬业,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董事郭东泽先生和郭东圣先生涉及到本次关联交易,因此对此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2017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120万元,《关于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的薪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颜联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颜联源先生现已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后,颜联源先生将具体分管公司证券投资部和总经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6日

附件:

颜联源个人简历

颜联源先生,男,1971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994年至1996年,在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会计;1996年至2002年,在厦门TDK有限公司任财务课课长;2002年至2013年,在泉州海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兼董事会秘书;2013年至2014年,在波士威尔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任副总裁; 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在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15年4月至今,在上海希尔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任外部董事;2016年8月10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颜联源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05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7年3月22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2日下午4点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19层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木理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意见如下:

1、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全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对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292,805.45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694,883,863.93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55,412,382.90元。

公司2017年拟加大整合水路、铁路、公路运输资源协同运作,做大、做精、做强集装箱物流主营业务,进一步利用多式联运的网络优势和信息化的平台基础,不断扩展和延伸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因此,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考虑,监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红预案。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的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12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07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 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日常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的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于2017年4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东泽先生和郭东圣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2017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12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不需要提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见下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9月1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173号1001-1007室135A

法定代表人:林晓楚

注册资本:10,000万

主营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销售日用百货,工艺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食用农产品,金银饰品,矿产品,煤炭经营,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租赁、集装箱。【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仁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东泽和郭东圣之全资公司上海仁建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安通控股的关联法人。

(二)泉州仁建安通集装箱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1日

注册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太平洋花园丰泰阁2B

法定代表人:郭东泽

注册资本:15,000万

主营业务:集装箱买卖;集装箱出租;技术开发、咨询等配套服务;营销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泉州仁建安通集装箱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东泽的全资公司,是安通控股的关联法人。

(三)上海仁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11月08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137号7层F座790V室

法定代表人:郭东圣

注册资本:10,000万

主营业务:从事网络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工艺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仁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东泽和郭东圣的全资公司,是安通控股的关联法人。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 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的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的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12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相关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以往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且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拟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的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12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0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2、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3、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为泉州安盛船务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对子公司增加提供的担保总额度拟核定为293,708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因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的需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互相担保总额度拟核定为4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800万元人民币, 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物流”)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船务”)相互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0,759.55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因银行授信和融资业务需要进行的相互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于2017年4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完成2017年董事会设定的年度目标,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子公司新增的担保总额度拟核定为293,708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因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的需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互相担保总额度拟核定为4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并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如下:

(一)、前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1、公司前次对子公司安通物流提供的担保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司前次对子公司安盛船务提供的担保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3、子公司前次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1、公司对子公司安通物流新增提供的担保额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司对子公司安盛船务新增提供的担保额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3、公司对全资孙公司海南安盛提供的担保额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4、子公司对子公司新增提供的担保额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为公司提供授信额度的银行主要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海峡银行、渤海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等银行;为公司提供融资租赁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包括: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30日

注册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北路868号

法定代表人:郭东圣

注册资本:55,000万元

主营业务: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国内船舶代理和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国际货运代理(不含须经前置许可的项目);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集装箱装卸;销售:建材、纺织品原料、煤炭、船用配件、钢材、机电设备、食用农产品、橡胶、润滑油、矿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4月12日

注册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北路868号

法定代表人:郭东泽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主营业务: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机务、海务管理,船舶检修、保养,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其他船舶管理服务;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代理、集装箱仓储(化学危险品除外);销售:船用材料及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4日

注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57号海口港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郭东圣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机务、海务管理,船舶检修、保养,船舶买卖、租赁、营运,船舶管理服务;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代理、集装箱仓储(化学危险品除外);船用材料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被担保单位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1、经审计,安通物流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经审计,安盛船务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经审计,海南安盛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以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有利于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8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3%;子公司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相互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0,759.55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因银行授信和融资业务需要进行的相互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以上为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的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是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全资子公司其日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对外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09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估计变更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会计变更的概述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 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于2016年5月1日至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的,应按规定调整;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规定进行调整。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1)科目变更

(2)影响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科目本年金额增加5,281,776.83元 ,“管理费用”科目本年金额减少5,281,776.83 元,合计调整净利润0元。此会计政策调整为会计核算科目之间的调整,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益亦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变化而变更,本次调整只是损益项目间的调整,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