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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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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7-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醒合格投资者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特别关注:

一、本次债券信用评级为AA+。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710,530.32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净利润为11,708.68万元(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利息的1.5倍。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12.93%,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4.03%。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上述级别分别反映了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债券的按期偿付。

五、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635.53万元、33,563.82万元、52,448.41万元和52,512.48万元,虽然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公司盈利能力受委托贷款违约和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影响较大。在产业结构调整、原料和人力成本上升、人民币币值波动、出口放缓以及融资困难等因素的叠加作用下,国内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加剧,部分企业效益下滑较快,公司代偿风险也可能有所加大,将影响到公司盈利水平,使公司面临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六、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三季度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27,861.30万元、205,864.58万元、466,750.77万元和105,471.65万元。近三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经营资金及长期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大,导致公司负债总额呈现持续上涨的趋势。2016年1-9月公司偿还了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以及对联投集团的往来款,负债总额下降较多。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2016年9月30日的12.93%增加至25.68%。资产负债率的适当提高有利于发行人合理利用财务杠杆,提高股东权益回报率;而长期债权融资比例的适当提高,将使发行人债务结构得到改善。但是,公司偿债压力的增加,将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或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七、公司委托贷款和担保行业客户的行业相对集中。为加强对相关行业的风险控制,公司对房地产、建筑、贸易、制造及金融等行业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准入标准和反担保措施,虽然行业集中度较高,但风险相对可控。如果房地产业、建筑业、制造业及金融业等行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增大,导致公司委托贷款违约率和担保业务代偿率升高,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会受到影响。

八、2014年后,发行人子公司湖北担保直保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受国家经济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2014年担保代偿率大幅上升,由2013年的0.30%上升到2014年的1.91%。尽管2015年代偿情况有所控制,但后续公司担保业务代偿压力仍然较大。公司已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业务风险管理体系,有助于公司业务风险的控制。由于代偿回收涉及诉讼、反担保处置等事宜,程序周期较长、耗时较久,但随着时间推移,公司会逐步将代偿金额回收。目前,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未来仍将面临业务追偿方面的挑战。

九、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328.50万元、-77,210.92万元、82,988.32万元和-410,390.7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可能会对正常经营资金周转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偿付能力。

十、近三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影响,担保行业存在一定的风险,整个担保行业的代偿率有所上涨,2014年担保行业代偿均值达2.17%,发行人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担保行业系统性行业风险的影响,公司担保行业业务量增速也有所下降。

十一、公司的担保业务及投资业务受到各项法律法规的约束。该类法律法规由不同的中央政府部委和部门、省级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并由公司经营所在的各省内各个地方机构执行。鉴于上述法律法规未来可能发生变化,倘若公司未能及时进行调整,或未能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则会对公司的业务活动及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发行人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次债券信用等级。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及时在其公司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

十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四、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请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五、2016年8月5日,发行人获得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复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鄂工商)登记内变字[2016]第929号,对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公司名称由“湖北中经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8月18日,发行人正式获取了经营范围和企业名称发生变更之后的营业执照。发行人声明于2016年8月18日之前以“湖北中经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义签署的相关材料继续有效,并依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从2016年8月19日起(含当日),发行人将以“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义进行相关文件的签署。

十六、本期债券发行日期与申报及获得证监会批文的日期存在跨年度的情形,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公告类文件中本期债券名称统一变更为“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承销协议》、《法律意见书》等相关申请文件继续合法有效。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

注册资本:643,75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2日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7号

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

经营范围:对工业、商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股权投资。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授权、核准及发行安排

1、本次公司债券的授权

201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关于申报发行公司债券的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范围交由董事长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201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关于申报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董事会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2、本次公司债券的核准及发行安排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24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4亿元(含14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公开发行方式,发行面值不超过14亿元(含14亿),首期基础发行规模为7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7亿元。

(三)本次债券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简称“17中经债”)。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首期基础发行规模为7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7亿元。

4、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首期基础发行规模7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首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7亿元的发行额度。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次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收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具体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票面利率确定方式视发行时上交所相应交易规则确定。

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11、债券受托管理人: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13、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5、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发行人在第3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所赎回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16、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次债券发行首日为2017年4月10日,起息日为2017年的4月11日。

17、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8、付息日:本次债券付息日为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4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9、兑付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0、兑付日:本次债券兑付日为2022年4月11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20年4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1、支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的支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剩余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3、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4、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25、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6、新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次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级,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7、上市和交易流通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1、《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4月6日。

2、发行首日:2017年4月10日。

3、预计发行期限: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1日,共两个工作日。

(二)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7号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399号联投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李军

联系人:常耀辉、肖浩勇

电 话:027-87319263

传 真:027-87319263-8209

(二)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磊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

项目主办人:王军、李佳佳

项目组人员:汲长文

联系电话:010-59833001、010-59833011

传 真:010-65534498

(三)分销商

1、公司名称: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楼

法定代表人:孟建军

联系人:杭芊

联系地址:北京市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5层

联系电话:010-66495657

传 真:010-66495920

2、公司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刘士杰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三单元

联系电话:010-88321989

传 真:010-88321681

(四)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6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6层

负责人:王冰

联系人:刘文华、朱国锋

联系电话:010-66523388

传 真:010-66523399

(五)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

负责人:石文先

联系人:刘钧、罗明国

联系电话:027-86770549

传 真:027-85424329

(六)资信评估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01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人:赵博慧、刘瑜、卢田

联系电话:010-51087768

传 真:010-84583355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先锋

住所: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门2号楼

联系人:张光宏、冯翊嘉

联系电话:010-57672114

传 真:010-57672020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电 话:021-38874800

传 真:021-58754185

(九)监管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住 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A座

负责人:龙敏

联系人:邱永生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80号

联系电话:027-87134088

传 真:027-87134088

邮政编码:430000

(十)公司债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 话:021-68808888

传 真:021-68807813

四、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根据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的书面确认及在作出合理及必要的查询后确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以下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风证券11.14%的股权。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评级。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大公报D【2016】113号),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含义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其含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发行人主体评级展望为“稳定”,其含义是:信用状况稳定,一般情况下,未来信用等级调整的可能性不大。

经大公国际评定,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该等级的含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业务涉及对工业、商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及股权投资。评级结果反映了公司担保业务板块规模不断扩大,担保业务板块发展能够得到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偿债压力下降,股东实力较强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公司担保业务和委托贷款业务行业集中度较高,投资业务项目审查体系有待细化和完善等不利因素。综合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预计未来1~2年,公司在股东持续支持下,各项业务将进一步拓展,收入水平和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高,组织结构规范性有望得到加强。综合来看,大公国际对湖北中经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2、主要优势/机遇

(1)公司担保业务板块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2)公司担保业务板块经营主体为省级担保机构,资本实力较强,业务发展受到各级政府大力支持;

(3)公司资产负债率明显下降,流动性利率大幅上升,有利于缓解偿债压力;

(4)公司股东实力较强,持续注资有利于公司各项业务的拓展和风险抵御能力的提升。

3、主要风险/挑战

(1)公司担保业务和委托贷款业务的行业集中度较高,不利于风险分散;

(2)公司针对投资业务的项目审查体系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三)跟踪评级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对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债主体”)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发债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债主体发布年度报告后2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跟踪评级报告将同时在大公国际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债主体、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国际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二、发行人及子公司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子公司湖北担保在金融机构的担保授信额度总额为2,922,000.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370,786.70万元,未使用授信额度2,551,213.30万元。

截至2016年9月末湖北担保所获金融机构担保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二)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公司在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的业务往来中,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没有发行债券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按发行规模上限14亿元计算,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合并净资产(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合并净资产为710,530.32万元)的比例为19.70%,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00%,符合相关规定。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合并报表口径主要偿债指标

发行人: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7号)

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