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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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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8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玉玲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2,200万股。2017年3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200万股新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现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情况,对《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发行核准、注册资本、股份总额等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鉴于公司上市后,公司资产规模迅速扩大,经营活动的规模也将增长,为提高日常经营决策的效率,决定修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和经理的决定权限,即《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四)和第一百四十二条(三)。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负责办理有关《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止2017年3月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42.96万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542.96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出具“大华核字[2017]001689号”《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也将随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投放。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投资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体现独立董事参与公司管理之责任、利益相一致的公平原则,原向公司独立董事每年支付津贴人民币6万元(含税),现拟向公司独立董事每年支付津贴人民币8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上市后,公司资产规模迅速扩大,经营活动规模也将增长,为提高日常经营决策的效率,决定修改公司董事会的权限,即《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四):

原规定为: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银行贷款等),单项合同金额在 500万元以上的。

现修改为: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银行贷款等),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17年4月20日14:30召开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9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25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出具“大华核字[2017]001689号”《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充分使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费用,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0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库科技”)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2.96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9 号文)核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3,14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00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13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截至2017年3月7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人民币542.96万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42.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1689”《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 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2.9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 独立董事意见

⑴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42.9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⑵ 此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⑶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42.9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 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2.9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 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核查情况,安信证券认为光库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因此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安信证券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规定,安信证券同意此次置换事项。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1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库科技”)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之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对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闲置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1)光库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光库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光库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3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库科技”)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3,14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1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 投资额度

最高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 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4. 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5.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经过严格评估的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由于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银行保本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2)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六、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业务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以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1、光库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光库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光库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2017年3月7日)

大华核字[2017]001689号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库科技公司)编制的截止2017年3月7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光库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光库科技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光库科技公司截止2017年3月7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光库科技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兴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朝铖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43元。截至2017年 3月 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251,46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460,000.0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0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1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发行人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途径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如以自有资金或借款资金提前投入上述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进行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15年7月24日经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并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17年3月7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542.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库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光库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光库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9号文)核准,2017年3月1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4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00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7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7]000133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光库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光库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的说明,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途径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如以自有资金或借款资金提前投入上述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进行置换。

截至2017年3月7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拟对以上已预先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542.9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1689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42.96万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42.96万元。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上述核查情况,安信证券认为光库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因此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安信证券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规定,安信证券同意此次置换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字):

董欣欣 李华忠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库科技”、“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和保荐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9号文)核准,2017年3月1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4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00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7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7]000133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关于本次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关于本次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通过查看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安信证券认为:

1、光库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光库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光库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字):

董欣欣 李华忠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