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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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7-临02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7年4月6日11时00分在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形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4人,董事王英安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赵磊先生代为出席;董事刘伟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赵磊先生代为出席;董事秦江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朱锐先生代为出席;董事程伟东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朱锐先生代为出席;董事陈军民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石安琴女士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张奇峰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石安琴女士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刘忠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包强先生代为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志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公司煤炭运输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薛玉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