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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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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版)

5、合德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中远集装箱是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49%的股份。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中外运为公司合营企业,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唐山浩淼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预计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涉及场地租赁、物流服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加油加水等事项。

2、持续性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3、公司与国投京唐港于2010年9月达成一致,签订调度服务合同,国投京唐港每年度根据具体业务量向本公司支付调度服务费。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与国投京唐港2010年3月签订《T接高压送电线路租用协议》,协议约定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从国投京唐港现有110KV线路T接电源,租期15年,合计支付租金2354万元,分期支付。

公司与集装箱公司由于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产生了堆场租赁、货物倒运费用、代收水电费用、加油等关联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远集装箱、北储公司由于货物堆存等业务需要,产生了支付堆场仓储费用和收取场地租赁费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德公司由于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产生了加油、理货、海运等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与控股股东唐港实业及其他控制与非控制方产生了必要的关联交易。短期使用的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补充,其他还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监理咨询等。上述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主营业务的辅助和补充,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成本。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对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7-007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6年度减值测试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港实业”)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中关于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约定,减值测试资产为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18.58%的股权、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10%的股权及6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减值测试补偿期限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在减值测试补偿期限内,公司需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减值测试资产截至上一年度末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对减值测试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公司已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减值测试资产截至2016年末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7】第0145号)。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公司编制了《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6年度减值测试报告》。公司已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该减值测试报告并出具《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6年度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XYZH/2017BJA90158号)。根据以上报告,2016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资产的评估值扣除标的资产利润分配对资产评估的影响后价值为241,871.64万元,重组时减值测试资产作价214,638.92万元,未发生减值。

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减值测试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7日

备查文件:

1、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6年度减值测试报告》;

2、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7】第0145号);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6年度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减值测试报告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7-008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

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

投资金额:估算人民币117943.23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1、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社会风险、费用风险、运营风险等。

2、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项目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36号至40号煤炭泊位动力煤系统能力,缓解现有煤炭堆场能力不足的局面,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6日,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的议案》。

公司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项目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必要性:

随着京唐港区的快速发展和货物吞吐量的迅猛增长,为适应港口动力煤和焦煤运量的增长需求,推进港区功能调整,解决粉尘污染问题,公司于2014年底投资建成36号至40号煤炭泊位,2015年投入试运行,实现了京唐港区煤炭运输的集约化、规模化管理,经济效益也得以快速提升,2016年创造利润45,366.01万元。

2016年,由于国内发用电量平稳增长、动力煤市场回暖等因素影响,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整体呈上升趋势,京唐港区煤炭发运量也稳步提升, 36号至40号煤炭泊位全年下水动力煤完成2529.42万吨,相比2015年完成的637.93万吨增长了296.50%。同时,随着京唐港区东港站改造的逐步建设、完工,后方铁路车场及正线能力将大幅提升,煤炭进港的瓶颈完全解决,也将极大地吸引煤炭在京唐港区下水、外运。

京唐港区36号至40号煤炭泊位针对焦煤和动力煤两种货种的不同运输方向,分别设计了“焦煤卸船系统”(36#~37#泊位)和“动力煤装船系统”(38#~40#泊位)。

2017年,公司将继续提升市场开发与货源组织能力,保持煤炭业务稳定增长。一是通过两年多的市场开发,目前已形成稳定的客户群及稳定的运量,但现有煤炭堆场无法完全满足客户的增量需求,尚有1000万吨堆存能力的差距。二是为了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公司积极开发下游电厂及贸易商进行场地交货,但由于场地交货客户煤种多,并且需要单独存放,垛位明显不足,以现有客户和堆场情况看,不具备场地交货的条件。

本工程的建设是缓解京唐港区堆场能力不足的需要,是充分发挥煤炭泊位卸车、装船能力,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的需要。

2、项目建设地点:京唐港区第四港池北岸紧邻已建的36号至40号煤炭泊位。

3、项目建设规模:工程总面积约为57.3万平方米,需征地约24万平方米、用海约33万平方米,其中,土地为国有未利用地,需转为建设用地。

4、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该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17943.23万元,公司将通过自筹和债务融资等方式解决建设资金来源。

5、项目建设期:24个月

6、审批程序: 该工程已在唐山市海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项目登记备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工程建成后与36号至40号煤炭泊位作为一个整体联合运行,将从根本上解决限制动力煤下水的瓶颈,缓解卸车、堆场、装船能力的不均衡,有利于充分发挥码头的装船能力,提高泊位竞争力,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项目无需占用农田,无移民搬迁,对社会环境影响很少。绝大多数利益相关者为项目受益群体,普遍对项目的建设和经营予以了支持和配合,不会导致其它社会矛盾。总之,本项目不会导致不良社会后果,社会风险很小。

2、经济影响风险。该工程投资规模一般,不会对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国民经济的有益影响是存在的。该工程将建设专业化煤炭堆场,这将对于保证国民经济发展,满足腹地煤炭运输需求,对我国港口运输业的健康成长,均将产生有利影响。

3、费用风险。主要包括工程款支付不及时或成本超支等。公司将在建设中优化工程设计,加强施工管理,控制造价;在运营过程中积极建立防控机制,节能减排,控制成本费用,降低费用风险。

五、备查文件

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7-009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

唐山港京唐港区四港池通散泊位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唐山港京唐港区四港池通散泊位项目

投资金额:估算总投资人民币172,888.02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1、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社会风险、经济影响风险、费用风险等。

2、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四港池通散泊位项目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承接因唐山港京唐港区三港池通用泊位集装箱改造而转移的散货运量,适应河北钢铁产能向沿海转移而增加的运量需求,充分发挥在建25万吨级航道通过能力,适应矿石运输船型的要求,并留有一定潜力,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四港池通散泊位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6日,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四港池通散泊位的议案》。

公司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四港池通散泊位项目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必要性:

为进一步适应集装箱运量快速增长的需求,继续推动港区功能调整的进程(转移散货运量),协调货种与泊位等级的适应性,经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河北省发改委核准,公司正在进行三港池北岸线集装箱改造的起步工程——唐山港京唐港区三港池通用泊位改造一期工程,将三港池北岸西端的740.4m岸线改造为1个3万吨级和1个10万吨级专业化集装箱泊位,设计年吞吐量90万TEU。未来将整个三港池北岸线全部改造为专业化集装箱泊位,设计年吞吐量300万TEU。

三港池北岸线在建设期以杂货码头立项,预留了集装箱功能,码头等级为10万吨级。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为适应港区货运量的快速增长要求,三港池北岸线因泊位等级较大,较多地承担了港区散货运输功能,目前运输的散货货种主要为矿石、其他金属矿石、水渣及矿建材料。近五年来,三港池北岸诸多泊位稳定散货运量共计约1700万吨。为了适应港区功能调整的要求,避免三港池集装箱改造项目建设影响港区散货业务的开展,三港池散货运量需要转移至四港池,但既有的专业化散货泊位和通用泊位也接近饱和运行,无法吸纳三港池未转移业务。为了承接因三港池集装箱改造而转移的散货运量,适应河北钢铁产能向沿海转移而增加的运量需求,充分发挥在建25万吨级航道通过能力,适应矿石运输船型的要求,并留有一定潜力,其建设是必要的。

2、项目建设地点: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西侧

3、项目建设规模:自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已建的65m衔接段向西依次建设1个25万吨级和1个30万吨级通散泊位,泊位长度784米,其中,西侧442米码头结构按照满载靠泊40万吨散货船设计和建设,码头前沿设计底标高-24.5米,其余342米码头结构按照满载靠泊25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和建设,码头前沿设计底标高-21.5米。

4、货物吞吐量:年吞吐量1500万吨。

5、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估算总投资为172,888.0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的30%由公司自筹,其余银行贷款。

6、项目建设期:24个月

7、审批程序: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项目尚需按照程序获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准,办理并完善工程建设涉及的用土、用海规划、环保等方面的评估及报批手续。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建成后将承接三港池转移的运量,有利于港口吞吐量的快速增长;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散货泊位适应船型大型化发展趋势,提升港区泊位服务水平;该项目建成后将担部分清仓作业,提高专业化矿石码头作业效率,提高港区作业安全保证率。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社会风险。该项目无征地拆迁,不产生移民,所在地负面的社会影响基本没有,正面影响则较明显,项目周边的机构和人群基本都是本项目建设的直接和间接受益群体,普遍对该工程的建设和经营予以了支持和配合,不会导致其它社会矛盾。总之,该项目不会导致不良社会后果,社会风险很小。

2、经济影响风险。该工程在财务和经济上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及抗风险能力,项目经济内部收益率和资本金的财务内部收益率分别高达9.89%和12.29%均超过了基准收益率,项目的经济效益也十分明显。

3、费用风险。主要包括工程款支付不及时或成本超支等。公司将在建设中优化工程设计,加强施工管理,控制造价;在运营过程中积极建立防控机制,节能减排,控制成本费用,降低费用风险。

五、备查文件

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2017-010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和畅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0日

至2017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4月6日召开的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五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7日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17年5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磊

联系电话(传真):0315-2916409

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063611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