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7-02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5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7年5月1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5月10 日至2017 年5月1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5月10日下午15:00 至2017年5月11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5月5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5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拟审议议案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九:《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1《关于预计2017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科学仪器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北京科苑新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股东王戈、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9.2《关于预计2017年与欧力士租赁株式会社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股东欧力士租赁株式会社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公司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一、二、四、五、六、七、八、九已由2017年4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三已有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4月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17 年5月9日下午1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2层
邮政编码:100142
联系传真:010-6872800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邓狄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二: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7年5月9日17: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类型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
■
(5)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 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1)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陆。
(2)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3)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7-2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及自有资金资金理财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及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分别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5000万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1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1)2017年3月31日,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立路支行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2、本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4、理财产品期限: 2017年3月31日到2017年6月29日
5、理财产品投资方向:本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本金部分纳入我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拆借、回购等)的比例区间为20%~100%,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票,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等金融资产的比例区间为0%~80%,收益部分投资于与美元兑港币的汇率水平挂钩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者的理财收益取决于美元兑港币的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
6、投资收益支付:预期年化收益率2.6%或4.1%
7、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2017年4月6日,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呼家楼支行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珠联璧合-季季稳鑫1号”保本人民币理财
2、本理财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4、理财产品期限: 2017年4月7日到2017年10月11日
5、理财产品投资方向: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均为符合监管要求的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其中债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企业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式回购、同业存款、同业拆借等
6、投资收益支付:预期年化收益率3.5%
7、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营、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和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内控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进行核实。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3、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7-026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成立合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成立合资子公司的议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皓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皓锐”)共同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60%。上海皓锐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40%。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提供出口保理,国内保理;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子公司详细情况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成立合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核发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NR673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108室
法定代表人:郑鹏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日
营业期限:2017年4月1日至2047年3月31日
营业范围: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7-027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相关报告情况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2016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东方中科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东方中科2016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东方中科2016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
二、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发布了《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因2017年4月6日报告不包含上市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特此补充。
三、除下列补充事项外,其他事项不变。
上市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7-02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披露了《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出现错误。
更正前:
(一)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5月10 日至2017 年5月1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5月11 日下午15:00 至2017年5月11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更正后: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5月10 日至2017 年5月1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5月10 日下午15:00 至2017年5月11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更正前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
更正后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除上述内容外,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请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