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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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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版)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7年月日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2017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7-044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11月16日收到公司监事王明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明伟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王明伟先生继续担任宁波泰鸿冲压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由于王明伟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王明伟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明伟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荐杨良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杨良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后生效,其任期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监事会声明: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7日

简历:

杨良刚:中国国籍,男,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泽嘉盟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软银中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

杨良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未在其他公司任职,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1号《关于核准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1月在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办下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A股股票73,120,40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5.58元,募集配套资金1,870,419,985.48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1,835,304,525.67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6JNA1033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40,173,098.68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a、2016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的“移动互联网智能融合支付云平台项目”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b、2016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c、2016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的“中国移动减资款项目”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

2、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移动互联网智能融合支付云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156,641,382.64元,募集资金监管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44,754,403.06元,募集资金监管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4、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联动优势支付中国移动减资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监管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注:鉴于公司已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定的用途完成了“支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减资款”项目款项 2.8 亿元减资款的置换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完成该专户的注销手续。该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告编号:2016-133)

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329,894,023.99元,募集资金监管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业经2016年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本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本公司从2016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鉴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优势”)支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减资款、联动优势项目建设投资、上市公司支付中介 机构相关费用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将由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联动优势以及其下属子公司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商务”)分别实施。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的规定,公司、联动优势、联动商务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11 月9日与开户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12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