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世界 公告编号:2017-022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4月7日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6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7日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完美世界大厦18层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池宇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1,009,992,0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8246%。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59,514,1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772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250,477,9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05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984,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76,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984,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76,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992,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83,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984,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76,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984,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76,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984,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76,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470,7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76,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992,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83,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都伟、彭林

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