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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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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008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就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亏损2300万元左右。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发布了《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2017-003)和《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临2017-004),2017年3月2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临2017-007)。

二、公司2016年度业绩若亏损,公司将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7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6-009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7年4月5日、4月6日、4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近日,公司关注到: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经核查,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在河北雄县、容城、安新3县范围内开展业务,也未在上述区域内拥有任何资产。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未签订或正在磋商重大合同。

(二)经公司自查,并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未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除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对廊坊发展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截止目前,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未发现其他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经公司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电话沟通,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在2017年4月5日、4月6日、4月7日三个交易日内未买入廊坊发展股份。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