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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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7-01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6日至4月7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6日至4月7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通过自查,发函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了以下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发展)为解决与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正在进行资产交易项目。公司已于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16日和2016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发布了相关公告。2017年3月10日,公司发布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7),与天津港发展及其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目前,对拟收购股权及拟出售股权的审计及评估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初步判断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预计本次交易将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天津港发展及其子公司,天津港发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此外,经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金额将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将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

4、除上述已披露且正在进行中的交易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对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