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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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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版)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尚需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一。

三、董事局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7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对于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配合公司及各级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做好融资工作,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对于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额

截止2017年4月6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59.1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51%,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12.60亿元。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元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2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根据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17年度公司、各级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拟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30亿元,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光宁、谢伟、许继莉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7年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17年度公司、各级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拟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30亿元,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贷款及授信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单笔贷款及授信的具体事项。

上述贷款及授信事项以及相关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集团财务公司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光宁、谢伟、许继莉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9月。

3、法定代表人:许继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5、住所:珠海市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18号楼A区。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

7、股东情况:华发集团持股40%,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珠海华发商贸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0%,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本公司持股10%。

8、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集团财务公司总资产10,786,012,995.43元,净资产1,325,828,621.69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389,452,440.62元,净利润199,814,258.39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的相关约定,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以及集团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扩大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关联交易定价公开、公平、公正,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世敏、江华、谭劲松、张利国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扩大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关联交易定价公开、公平、公正,价格公允;此次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利益,也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据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3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与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光宁、谢伟、许继莉回避表决。

●本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合作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该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与合营、联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结合公司合作项目的开发需要经核查,董事局同意2017年度在总额不超过305亿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合营、联营公司及其子公司等控制主体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具体业务额度为:

1、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50亿元;

2、接受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100亿元;

3、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100亿元;

4、接受股权投资发生额不超过50亿元;

5、提供管理服务发生额不超过5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决定并处理单项业务的具体事项等。上述融资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管的合营、联营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陈茵、谢伟、许继莉均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 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包括在报告期末及未来公司项目合作中不纳入公司报表范围内的合 营、联营公司及其子企业等控制主体。公司根据合作项目的开发需要,与其发生 提供担保、接受财务资助、提供财务资助、接受股权投资、提供管理服务等相关 交易。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合作项目的具体需要和合作相关约定,公司与合营、联营公司及其子企业等控制主体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保障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世敏、江华、谭劲松、张利国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与合营、联营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系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该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已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现根据登记结果拟对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一、《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壹亿陆仟玖佰零肆万伍仟陆佰贰拾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局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壹亿柒仟陆佰捌拾肆万陆佰贰拾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局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69,045,620股。

在未取得公司董事局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董事局有权通过决议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原控股股东定向发行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0%的股票,发行价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最低价格计算,但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对上述股票发行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76,840,620股。

在未取得公司董事局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董事局有权通过决议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原控股股东定向发行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0%的股票,发行价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最低价格计算,但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对上述股票发行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鉴于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局根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因此该议案无需再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七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28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8日

至2017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珠海华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系电话:0756-8282111

传真:0756-8281000

邮编:519030

联系人:阮宏洲、仝鑫鑫

六、 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7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6日在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张葵红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同意提呈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书>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同意提呈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7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1日下午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www.p5w.net)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形式

一、说明会类型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4月8日披露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对公司206年度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1日下午15: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www.p5w.net)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形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总裁陈茵女士、常务执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俞卫国先生、董事局秘书侯贵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 2017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7:00 时前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联系公司,并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17年4月21日下午15:00-17:00登陆全景网(http://www.p5w.net),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阮宏洲、仝鑫鑫

联系电话:0756-8282111

传真:0756-8281000

邮箱:zqb@cnhuafas.com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七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8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内容如下:

我部关注到,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提交了《关于董事局审议高送转预案的公告》,称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以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经事后审核,现有如下事项需要公司补充披露:

一、公告披露,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次高送转议案前6个月内公司存在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情况,请公司核实相关限售股股东截至2017年4月7日的持股情况,并说明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方案是否与上述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有关。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结合了公司持续性盈利能力、资金需求及未分配利润水平等因素,请公司结合利润分配政策,就公司持续性盈利能力、资金需求及未分配利润水平等因素,对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的原因进行充分说明。

三、请补充披露本次高比例转增议案形成和决策的具体过程,核实在披露前是否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相关沟通或交流,并按规定提交内幕知情人信息。

请你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目前,公司正在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为保证 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 司股票自2017年4月10日起停牌。待公司就上述《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七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