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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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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7-022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8日发出,于2017年4月6日上午10:30在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群峰、独立董事赵晓雷、于雳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现场会议,以传真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术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9,582,613.03元,按规定母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1,679,752.9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7,902,860.04元。同意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情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70万元,该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贷款额度申请计划》,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5.80亿元的三年期以下(含三年)的贷款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以上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公司与银行之间的逐笔贷款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术建先生代表公司办理贷款的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为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12个月。

11、经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郭文生(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2、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克州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青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青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青松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巴州青松绿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市青松龙仁塑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青松国际货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伊犁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5.85亿元的担保,并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郑术建先生代表公司审批、办理担保的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详情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该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拓展经营业务的需求,同意公司新增经营范围:“劳务派遣”一项,该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详情见2017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的公告》。该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日产7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及协同处理2×300吨/日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资金21213.60万元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46.76万元共计21560.36万元(以转出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详情见2017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于2017年5月5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见2017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在会议上作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7-023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8日发出,于2017年4月6日在新疆阿克苏市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公司5名监事共同推选监事兰新华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尹华军和证券事务代表熊学华列席了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财务预算草案》;

4、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兰新华、张振新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终止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日产7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及协同处理2×300吨/日生活垃圾项目建设是依据市场和公司的客观实际而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利息支出,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终止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日产7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及协同处理2×300吨/日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认为:公司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报告上会审议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认为: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公告编号:临2017-024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2012]124号),公司2012年度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6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7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3.53元,共募集资金2,850,77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4,458,646.70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2,796,312,353.30元,扣除应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7,155,278.54元,实际筹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9,157,074.7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43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891,137,500.00元(含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44,018,500.00元);(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

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85,883,600.00元;(2)流动资金累计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00,000,000.00元;(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3)转入基本户7,155,278.50元,为前期公司增发A股以自有资金垫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0,000,000.00元;(2)流动资金累计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00,000,000.00元;(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300,000,000.00元。

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0,000,000.00元;(2)流动资金累计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00,000,000.00元;(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200,000,000.00元。

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0.00元;(2)流动资金累计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0,000,000.00 元;(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 200,000,000.00 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592,732.51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6,289.03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07年5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09年7月29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5年8月27日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012年6月26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营业部、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阿克苏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林园(兵团)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 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 2016 年 2 月 27 日公告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该项资金已于2017年3月31日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青松建化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6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7-025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对关联交易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4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文生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二、2017年度日常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126,06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27108111826

经济性质: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南406号

成立时间:1996年2月12日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煤炭生产与销售,物业管理,热力生产与销售,货物运输;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供热及管道、设计、调试、安装,房屋租赁,炉灰、炉渣销售。

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7.78亿元,净资产11.23亿元,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60亿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2014年12月15日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其控股股东是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兴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77372.5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007269408784

经济性质: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16楼

成立时间:1989年6月

经营范围:原煤的开采、销售,物业管理、土地承包经营

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是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27,695.89万元,净资产73,702.79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务收入10,036.69万元,净利润-4,803.39万元。

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远晨

注册资本:人民币38,151.2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10896307E

经济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住所:新疆阿拉尔南口镇迎宾路1号

经营范围:农业种植,牧渔养殖,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及修理;塑料制品、皮革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棉纺织品的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截止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86,254.85万元,净资产69,696.98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9,932.28万元,净利润-13,535.25万元。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2016年度的关联交易达到3,146.9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7.87%,超过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以上;公司与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额为139.26万元,未达到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上述二个关联方经营状况较好,能够完全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约定,支付能力不存在问题。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供电

交易双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参照国家的价格标准,不高于向任何第三人提供相应产品所收取的价格

2017年最高交易金额10,000万元

2、供煤

交易双方: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按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阿克苏地区市场的价格标准,不高于向任何第三人提供相应产品所收取的价格

2017年最高交易金额:1,000万元

3、采购材料

交易双方: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按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阿克苏地区市场的价格标准

2017年最高交易金额:300万元

4、销售水泥

交易方: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市场价格

2017年最高交易金额分别为500万元。

5、销售烧碱、盐酸等

交易双方: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按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阿克苏地区市场的价格标准

2017年最高交易金额:2,000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清洁生产环境的需要,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2016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为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不存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已经发生和正在履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双方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市场原则,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7-026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全资子公司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克州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青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青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青松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巴州青松绿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市青松龙仁塑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青松国际货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伊犁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38.85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11,000万元

● 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2017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计划为各相关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5.8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融资租赁、应付款等),担保期限以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和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情况具体见下表:

本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郑术建先生代表公司审批、办理担保的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新林

注册资本:15,237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皮墨垦区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石灰石、建筑材料、混凝土添加剂的生产、销售;水泥产品的研制、开发;销售:矿产品、熟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及配件,工业余热发电;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碎石料加工及销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4589.56万元,负债总额3404.98万元,净资产41184.58万元,资产负债率7.64%;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862.94万元,净利润4878.44万元。

2、克州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良平

注册资本:107232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重工业园区一区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通过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向毗邻国家开展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允许经营边贸项下废钢、废铜、废铝、废纸、废塑料等国家核定公司经营的五种废旧物资的进口;水泥及水泥熟料的销售;水泥产品的研制、开发;工业余热发电、五金交电;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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