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17-18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45,026,92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品种最齐全的专业化小型热动力机械产品制造基地之一。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发动机及配件;通用汽油机、耕作机、割草机、水泵机组、汽油发电机组等整机及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公司主要从事小型热动力机械产品及部分终端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近几年来,公司坚持外延式发展战略,重点加大了在“金融、航空动力、新能源”等产业的拓展力度,现已基本形成了以“摩托车发动机和通用动力”为核心,覆盖“航空动力、新能源、汽摩核心零部件、产业链金融”等新兴业务领域的产业布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6年6月13日,联合评级有限公司发布《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发行的“11宗申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6年,全球政治经济局势持续动荡,人民币大幅贬值、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等外部因素给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针对不断变化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发展趋势,公司通过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优化产品结构和降低生产运营成本等措施,巩固了公司在“摩托车发动机和通用动力”两大传统行业的龙头地位,为公司向新兴产业领域的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加大了在“新能源和航空动力”两大产业的研发投入力度,积极引进和整合国内外相关资源,基本完成了项目团队、研发体系、生产资质的构建和客户资源储备,力争2017年内重点产品逐步实现批量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9亿元,基本与上年持平;实现净利润2.91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3.64%,主要系公司加大新兴项目投入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1、传统和新兴制造业务
(1)摩托车发动机制造业务
2016年,我国摩托车行业依然低迷,摩托车整车产销总量连创新低。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信息显示:全年摩托车产销量分别为1,682.08万辆和1,680.03万辆,较去年同期下降10.68%和10.75%,但降幅正在逐年缩小,且大排量摩托车继续保持增长、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摩托车行业正在进入缓慢调整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宗申发动机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摩托车发动机制造企业,面对市场形势的快速变化,公司持续加大了在大排量、电动动力等新产品的研发和改造力度,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控制水平,努力拓展非洲等海外新兴市场,确保了公司销售规模的稳定。报告期内,宗申发动机公司实现产品销售335万台,较上年同期增长9.73%,其中大排量燃油发动机较上年同期增长10.56%;实现销售收入27.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9%;实现净利润1.99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行业信息部公开资料)
(2)通用机械制造业务
公司通用机械制造业务总体上可分为“通用动力”、“通机终端产品”和“小型农机”三类:通用动力产品主要向美国MTD公司等欧美大型企业出口,其中向美国MTD公司销售规模占比超过70%,通机终端产品(如发电机、水泵等)和小型农机(如微耕机、烟机等)主要在国内销售。由于受美国天气等诸多影响,美国MTD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通机公司的采购订单有所减少,导致通机公司盈利水平有所降低:报告期内,通机公司实现产品销售176.57万台,较上年同期降低14.87%;实现营业收入10.5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0.33%,实现净利润6,555.76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31.54%。但公司对MTD公司的单一客户集中度正在逐年降低,部分区域销售实现增长;国内市场的销售规模也已达到43.13万台,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38.71%。
(3)新兴制造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在“航空动力、新能源业务和汽车零部件制造”三个产业领域加大了投入:公司通过与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的战略合作,完成了对国内无人机龙头企业—航天神州飞行器有限公司的投资参股,并完成了宗申航空发动机公司的设立,其主要定位于生产无人机和通航飞机的动力产品,目前宗申航空发动机公司首条生产线已建设完成,正在持续进行小批量试制和新产品研发工作;同时,公司通过合资设立宗申氢能源公司、投资加拿大ELIX无线充电系统公司、联合重庆大学开发扫雪机器人等方式,持续加大了在燃料电池技术、无线充电技术等前沿科技的开发;除此之外,公司新设立的宗申汽车零部件公司已进入国内外大型整车企业的采购目录,现已实现缸体、箱体等零部件销售收入4.62亿元,预计未来销售规模和净利润将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4)其他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稳步提高公司产业链金融规模,报告期内公司发起设立了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现已基本形成了小额贷款、商业保理、资产管理、融资租赁等多维度金融服务平台。报告期内,公司金融业务(宗申小贷公司、宗申保理公司等)合计实现销售收入12,960.87万元,实现净利润9,512.25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8户:重庆宗申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吉达动力机械营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棠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宗申航空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宗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宗申氢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威睿进出口有限公司,从设立或投资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7-03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30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6日在宗申集团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独立董事马东立先生、王进先生因公无法出席现场会议,委托公司独立董事王仁平先生出席。董事长左宗申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2016年工作情况作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第九节。
3、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4,350,807.60元,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2016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8、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说明》。
9、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0、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1、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指定公司2017年信息披露报刊的议案》;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2017年信息披露报刊。
12、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13、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14、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三名关联董事左宗申先生、李耀先生、胡显源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15、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
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办理融资业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授信贷款、票据贴现、订单融资、押汇及远期结汇、法人账户短期透支、保函及保理业务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开立信用证等。有效期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16、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对外担保公告》。
17、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开展理财业务的公告》。
18、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19、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三名关联董事左宗申先生、李耀先生、胡显源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重新提交审议的议案》,三名关联董事左宗申先生、李耀先生、胡显源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公告》。
21、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22、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3、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认购南洋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24、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文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终止认购南洋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董事会相应终止公司管理层签署认购南洋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
25、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以上第1-9、12-19、22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6-04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3月30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6日在宗申集团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6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宗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参与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议的相关人员,未出现泄漏有关工作机密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情形。
2、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就2016年工作情况作了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第九节。
3、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4,350,807.60元,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真实、客观、准确。
8、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9、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10、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11、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决定。
12、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3、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重新提交审议的议案》;
14、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15、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以上第1-1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7-05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1、鉴于公司前期向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宗申小额贷款公司”)、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保理公司”)以及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提供的不超过10亿元、5亿元和6亿元的财务资助授权已到期。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链金融规模和盈利能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并新增向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1)继续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10亿元;
(2)继续向宗申保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5亿元;
(3)继续向宗申资产管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6亿元;
(4)新增向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5亿元。
以上财务资助利率方案为: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10%执行。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上财务资助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74%,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2、注册资本:51,000万元
3、成立时间:2013年11月20日
4、主要经营业务:在重庆主城九区范围内办理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
5、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50%股权、公司关联方—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宗申机车公司”)持有宗申小额贷款公司9.8%股权、公司关联方—重庆宗申汽车进气系统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进气公司”)持有宗申小额贷款公司8.82%股权、其他10家非关联公司合计持有31.38%的股权。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宗申小额贷款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9,543.01万元,负债总额34,739.74万元,净资产64,803.28万元,营业收入11,551.12万元,利润总额10,308.77万元,净利润8,728.88万元。
7、关联关系说明:宗申小额贷款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关联方宗申机车公司持有其9.8%股权,公司关联方宗申进气公司持有其8.82%股权。除此之外,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成立时间:2015年5月8日
4、主要经营业务:商业保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禁止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禁止从事讨债业务)。
5、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 85.16%股权、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非关联法人合计持有 14.84%股权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宗申保理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4,413.50万元,负债总额8,084.50万元,净资产6,329.00万元,营业收入1,409.76万元,利润总额836.66万元,净利润783.37万元。
7、关联关系说明:宗申保理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2、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3、成立时间: 2016年4月21日
4、主营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5、股东持股情况: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持有100%股权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宗申资产管理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752.36万元,负债总额214.02万元,净资产10,538.34万元,营业收入522.63万元,利润总额318.13万元,净利润238.34万元。
7、关联关系说明:宗申资产管理公司为宗申小额贷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宗申小额贷款公司50%股权,公司关联方宗申机车公司和宗申进气公司分别持有宗申小额贷款公司9.8%股权和8.82%股权。除此之外,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 黄培国
2、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3、成立时间: 2016年12月23日
4、主营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企业管理及财务咨询;与租赁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5、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70%股权,环球石油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银丰金融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6、主要财务指标:宗申融资租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全部完成工商注册和资金认缴工作,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宗申融资租赁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资助额度、期限及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将为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及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5亿元、6亿元和5亿元的财务资助,且单笔周期不高于12个月(含)。
2、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意时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资助的资金额不得超过财务资助额度。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分别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及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实际借款天数收取费用。
四、协议主要内容
1、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种类及范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
2、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可根据业务需求情况,在总额度范围内向公司提出资金申请,经公司财务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后,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至少每个月将对应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风险等情况向公司书面汇报;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资金,均按照年化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用;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根据每个月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提供资金额及应收费用,在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占用费用;
5、若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未按期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或到期未归还财务资助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6、本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五、交易目的和风险防范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公司产业链金融板块的发展,公司将参照重庆市金融办等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自身融资能力和上述控股子公司的金融业务需求,在业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公司已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遵守的条件、审核流程及违约责任,能够确保公司对外资助风险。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仅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收益,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金融业务规模水平,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宗申小额贷款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5亿元、6亿元和5亿元的财务资助。
七、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审批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74%。除此之外,未向其他控股子公司或外部第三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公司承诺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7-06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1、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产业链金融业务经营规模,公司拟授权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
(1)授权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外提供贷款,额度为6亿元,在日峰值不超过6亿元的情况下,该额度可重复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2)授权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外提供贷款,额度为1亿元,在日峰值不超过1亿元的情况下,该额度可重复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上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5%,根据深交所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办理与以上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批准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贷款对象为经营稳定、还款来源明确、抵押物充足且易于变现的企业;
2、若贷款对象为公司关联方,则根据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相应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3、贷款对象必须有第三方全额担保或足额的抵押担保措施。
三、贷款额度、期限及贷款利率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对外提供贷款的额度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和1亿元,单笔贷款额度均不得超过1亿元,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利率不低于当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四、交易目的和风险防范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是基于公司产业链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对外提供贷款,在企业信用征信、资产处置、贷款回收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优势,且贷款对象需提供足额的抵押担保措施,能够较好地保证借款的本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授权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披露程序,符合公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授权宗申资产管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且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内部审批流程清晰,风险控制制度完备,贷款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7-07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于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产业链金融业务拓展需要,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保理公司”)、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宗申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
2、宗申集团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左宗申先生、李耀先生、胡显源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镇炒油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镇炒油场
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花溪镇炒油场宗申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左宗申
注册资本:8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622073773X
成立时间:1995年3月17日
主要经营业务:制造摩托车和发动机;设计、开发、制造、批发兼零售摩托车零配件、汽车零部件、农耕机械、机械模具、电瓶;摩托车修理;批发兼零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摩托车润滑剂。本企业生产的机电产品的出口;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
股东持股情况:左宗申持有90%股权、袁德秀持有1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宗申集团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006,843.23万元,净利润51,492.34万元,资产总额1,620,731.13万元,净资产615,902.87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宗申集团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交易其他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9号4-1-8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39549094P
成立时间:2015年5月8日
主要经营业务:商业保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禁止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禁止从事讨债业务)。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 85.16%股权、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非关联法人合计持有 14.84%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宗申保理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409.76万元,净利润783.37万元,资产总额14,413.50万元,净资产6,329.00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宗申保理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公司名称: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培国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综合大楼B栋B389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9UYT8K
成立时间: 2016年12月23日
主要经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企业管理及财务咨询;与租赁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70%股权,环球石油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银丰金融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宗申融资租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全部完成工商注册和资金认缴工作,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宗申融资租赁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关联方协议签署具体情况
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将与宗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开展以下业务:
(1)宗申保理公司为宗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保理融资款;在实施有效期内,融资额日峰值不超过5,000万元的前提下,可以滚动实施;
(2)宗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宗申保理公司向第三方发放保理融资款提供连带担保;
(3)宗申融资租赁公司为宗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融资租赁款;在实施有效期内,融资额日峰值不超过1亿元的前提下,可以滚动实施;
(4)宗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向第三方发放融资租赁款提供连带担保。
2、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
(1)协议期限:本框架协议由宗申集团、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宗申保理公司三方协商签订,有效期一年;
(2)宗申保理公司向宗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保理融资款时,单笔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单笔保理融资的年化利率不低于其他外部单位同期在宗申保理公司同类保理融资的最低利率;
(3)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向宗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款时,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单笔保理融资的年化利率不低于其他外部单位同期在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同类融资租赁的最低利率。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基于公司产业链金融经营发展的需要,利用宗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上下游资源,提高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规模和经济效益,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水平。
六、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客观公允,各项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利益。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宗申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11.85万元:其中提供劳务或商品的金额为2.38万元,接受劳务或商品金额为44.29万元,支付租赁费用金额为252.66万元,收取租赁费用金额为7.64万元,代收代付水电气金额为4.88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7-08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前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部分授信担保额度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继续或新增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将继续提供以下担保:
(1)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发动机公司”)提供额度为5.5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2)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宗申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通机公司”)提供额度为9.2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3)为控股子公司—重庆宗申巴贝锐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宗巴贝锐公司”)提供额度为0.05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2、公司将新增提供以下担保:
(1)为全资子公司—发动机公司提供额度为1.9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2)为全资子公司—通机公司提供额度为4.4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3)为控股子公司—宗申巴贝锐公司提供额度为0.08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4)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宗申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简称“零部件公司”)提供额度为2.1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5)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宗申吉达动力机械营销有限公司(简称“宗申吉达公司”)提供额度为1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上述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耀军
注册资本:74,371.02 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5月23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宗申工业园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摩托车发动机、电动机及零配件、变速箱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重庆宗申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加平
注册资本:25,827.03万元
注册地点:重庆市巴南区炒油场
成立时间:2000年8月22日
主营业务: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发电机、发电机组、通用汽油机及零部件、农业机械、建筑机械、园林机械、林业机具、普通机械、叉车、卡丁车、电器产品及零部件。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重庆宗申巴贝锐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26号6幢(宗申工业园)
成立时间:2013年4月7日
主营业务:设计、生产、销售:发电机、发电机组、拖拉机、农业机械、建筑机械、园林机械、林业机具、普通机械、叉车、卡丁车、生物质燃料加工设备、生物质燃料燃烧设备及上述产品零部件;普通货运。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55%股权、意大利 barbieri 公司持有40%股权、自然人 Stefano Bicchielli 持有5%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4、重庆宗申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26号6幢
成立时间: 2015年12月24日
主营业务:研发、制造、销售:摩托车零部件、通用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大型农机零部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5、重庆宗申吉达动力机械营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注册资本:1,100万元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综合大楼B栋B346(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4 日
主营业务: 销售:摩托车发动机、电动电机、摩托车零部件、通用机械设备、农用机械设备、航空电子设备、自动控制设备、无线电数据传输系统、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配送服务(不含普通货运)、网络建设;货物进出口。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子公司提供授信的担保协议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生效期: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主要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极强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2、以上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所以,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经认真审议就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发动机公司、通机公司、吉达公司、巴贝锐公司、零部件公司,有利于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且上述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极强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以上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审批的向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总额度为31.83亿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5.39亿元,分别占公司经审计的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90.27%和15.29%。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第三方提供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审批的向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总额度为33.31亿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7-09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鉴于经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短期理财业务”授权已到期。根据当前金融市场状况以及公司资金状况,为保障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和收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继续开展理财业务,总额度为15亿元(含)。
2、本次理财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但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一、事项情况概述
1、实施主体: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及信贷融资资金。
3、投资额度:公司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在实施有效期内投资额日峰值不超过15亿元(含)的前提下,可以滚动投资。
4、投资范围:本次理财主要选择购买由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产权交易所等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现金存款、政府或企业债、保本型信托、基金产品、资产管理、信托或基金产品、政府债或企业债、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借款等,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含)。
5、投资期限:有效期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6、授权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实施。
二、审批程序
本次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四、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由于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范围主要是市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且不投资于二级市场,投资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的规定,加强在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的监督,以防范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实施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3、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本次理财投资事项为公司以前年度理财业务的延续,风险可控,我们同意该理财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7-10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下转1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