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7-1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适用 √ 不适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205,681,41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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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2016年完成营业收入354.81亿元,实现净利润68.8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07%和48.44%,两项指标均创下历史新高。公司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年末总资产达到1463.45亿元,同比增长26.96%。年末资产负债率为67.12%,趋于稳定。总体来说,公司发展呈现出增长较快、效益较好的良好态势。
2016年公司游客接待人次3456万,较去年增长5.4%。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公司各景区加强产品品质提升和经营模式创新,武汉欢乐谷二期、上海水公园二期如期推向市场,京津欢乐谷联动、武汉推出双园套票等活动,都取得了较好效果。公司各开发项目发挥位于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的布局优势,紧紧抓住市场机会,加快推盘节奏,实现销售新高,锁定全年业绩。
2016年公司新项目拓展取得了大丰收。公司在投资领域和投资方式上呈现出多元化特征,进一步夯实了发展基础,拓宽了发展路径:南京华侨城和南昌华侨城于年底成功获取土地,武汉华侨城摘得武汉杨春湖高铁商务区核心地块;公司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与央企、民企等加大合作力度,开辟资源获取的新通道,先后与华润联合摘下上海苏河湾二期地块、与中铁置地签署协议合作开发北京大兴旧宫项目,与招商蛇口联合竞得深圳空港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运营权和配套用地使用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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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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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2016年首评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16侨城01”、“16侨城02”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2016年跟踪评级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16侨城01”、“16侨城02”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评级情况无变化,主体与债券评级无差异。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宏观经济及行业发展状况
2016年,国内宏观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全年国内生产总值744,127亿元,同比增长6.7%,总体实现了“十三五”期间的良好开局。
从公司所处的文化旅游和房地产两大主营业务板块来看:
1、文化旅游行业:2016年,国家旅游局数据显示,全年国内旅游44.4亿人次,同比增长11%;国内旅游总收入3.9万亿元,同比增长14%,维持了旅游业近年来高速发展的态势。随着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旅游行业的更新发展也呈现出新特性、新趋势。具体来看,旅游文化演艺、互动娱乐等细分子行业迎来高速增长;旅游需求因城分化趋势明显;“旅游+”概念深入拓展多领域,旅游产业带动能力增强。目前我国旅游消费约占居民消费总额的10%,旅游业已成为我国战略性支柱产业。旅游业作为新兴服务业,仍具备一定的成长空间。
2、房地产行业:国家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02,581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9%。年内房地产市场呈现出先热后冷的趋势。投资方面,全国房地产住宅开发投资增速达6%,但全国各线城市区域分化现象更加明显,热点二线城市表现突出。2016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57,34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2.5%,商品房销售额117,627亿元,同比增长34.8%。继2013年之后,房地产成交面积、成交金额再次双双创下新高。
公司主要业务所在的一二线热点城市,房价快速攀升。其中,北京、上海、深圳由于土地供应受限导致新房供应不足,市场进入存量房时代,新房交易量跌价升。
(二)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16年,随着集团新发展战略的逐步落地,公司经营业绩取得历史性突破。公司2016年完成营业收入354.81亿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68.88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0.07%和48.44%,均创下历史新高。公司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呈现出增长较快、效益较好的发展态势。
围绕“文化+旅游+城镇化”和“旅游+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模式,公司在优质项目拓展、重点项目建设、经营模式创新、金融领域探索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进展。
1、经营业绩实现历史性突破
(1)旅游综合业务方面:2016年,公司紧抓营销时机,创新经营模式,提升产品品质,武汉欢乐谷二期、上海水公园二期如期面世,东部华侨城举办系列活动,深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概念,京津欢乐谷、武汉等园区通过联动、套票等形式,均取得了较好效果。酒店板块整体平稳,城区商务酒店继续保持高位运行,新酒店业绩表现突出。
(2)房地产业务方面:2016年,房地产业务显著增长。公司发挥位于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布局优势,紧紧抓住市场机会,加快楼盘推广节奏,全年共计签约销售37.07万平方米。
2、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重庆欢乐谷已完成主体结构、设备基础施工以及主要设备采购。龙华红山项目快速推进设计和施工,已同步开展招商工作。顺德欢乐海岸和宁波欢乐海岸商业区启动建设。成都欢乐谷三期、北京欢乐谷四期建设也在按计划推进。公司旧改项目取得进展。四海锦园和四海云亭项目获得广泛关注和认可,后续项目都处于有序推进之中。
3、新项目拓展成果显著
2016年,公司在投资领域和投资方式上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夯实了发展基础,拓宽了发展路径。通过积极拓展一、二线热点城市土地资源,公司陆续获取武汉、南京、南昌的核心地块,公司在华中、华东地区的多点布局进一步完善,公司及下属企业全年实现新项目投资总额超过300亿元。
公司亦与同领域及其他领域优质公司加大合作力度,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开辟了获取资源的新渠道。年内,公司先后与华润联合摘下上海苏河湾二期地块、与中铁置地合作开发北京大兴旧宫项目,与招商蛇口联合竞得深圳空港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其中,会展中心项目对于公司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和提高社会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恒祥基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旧改平台,在加快推进现有项目进度的同时,也在不断创新业务模式,寻找新的资源获取机会。
4、经营模式创新多元
欢乐谷品牌建设扎实有力。继欢乐谷商标2016年被认定为中国主题公园行业唯一的全国驰名商标,年底,公司召开欢乐谷连锁战略发布会,提出欢乐谷“百亿发展”计划,并签约“饼干警长”等国产原创动漫IP,有效巩固提高了欢乐谷品牌的社会影响力,标志着欢乐谷品牌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北京投资公司控股南戴河国际娱乐中心项目,对旅游新产品、新模式的探索,不仅扩大了旅游综合业务在三四线城市的布局,还对完善公司产品线具有重要意义。
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成果突出。公司顺利发布华侨城智云慧眼旅游管理平台,推出微信游伴等功能,为游客提供景区全程深度服务,加快旅游业务与互联网融合,并为挖掘大数据商业价值打下基础。
5、金融领域进展明显
公司在金融投资方面打开局面,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渤海证券增资扩股,成为其第三大股东,香港华侨城作为发起人之一参与西银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并作为LP投资了远致富海等产业基金,有利于探索“旅游+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大金融生态体系,为公司带来战略投资机遇,提供有效平台探索新兴行业。
2016年4月,公司成功发行两款债券(债券简称:“16 侨城01”、“16 侨城02”),总发行规模为35亿元。本次公司债的发行,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产结构,巩固提升公司信用形象,助力公司运营发展。
(三)公司房地产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1、土地储备情况
公司土地储备丰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控股的旅游综合及房地产业务累计权益土地储备641.17万平方米,规划总建面902.24万平方米;其中报告期内新增权益土地储备105.66万平方米,新增规划建筑面积198.45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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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房地产业务开发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的房地产业务开发总占地面积163.27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469.28万平方米;2016年新开工建筑面积72.28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0.66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累计竣工面积96.22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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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房地产业务销售情况
公司房地产业务立足中高端、走高品质、精品化、差异化路线,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在区域市场或细分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2016年公司实现签约面积37.07万平方米,结算面积33.84万平方米,报告期期末未售面积61.85万平方米。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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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量物业租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非销售物业租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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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房地产业务融资情况
2016年,公司利用银行贷款、各方股东按股权同比例提供股东借款等方式开展地产业务融资,借款期限主要为3-5年期中长期借款,利率区间主要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浮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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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了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使会计信息更科学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16年12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批准自2016年12月28日起调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增加以应收备用金、押金及保证金等具有类似性质款项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的款项性质组合,经单独测试无特别风险的不计提坏账准备。该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度增加10家合并单位,减少1家;其中新设成立8家:南京置地、陕西华侨城、上海华合、宁波欢乐海岸置业、宁波欢乐海岸投资、武汉都市发展、成都投资、北京投资发展;北京侨禧系2015年设立,设立时本公司持股33%,各股东均未实际出资,后北京侨禧其它股东退出变更成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收购兼并1家:南戴河国际娱乐;合并范围减少1家是子公司深圳华侨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销,改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7—0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9时在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马德里厅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5人,其中独立董事周纪昌授权独立董事吴安迪,董事王久玲授权独立董事许刚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段先念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按会议议程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全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205,681,4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20,568,141.50元。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六、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2018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2018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0亿元(包括银行、信托、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
七、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2018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2018年度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不超过400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委托贷款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8)。
八、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2018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17-2018年度为控参股公司合计提供不超过915亿元人民币额度的贷款担保。上述需担保的借款额度包含在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内。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2018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
九、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2018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2018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5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6%。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10)。
十、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与各主要关联方预计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性交易总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7-11)。
十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补贴的议案》。
十四、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十五、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离职员工股权的议案》,同意回购离职员工原云南华侨城副总经理李伟、原都市娱乐公司总经理陈晓芳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0,000股,回购价格为4.66元/股。
全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其中,第七、十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段先念、王晓雯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第一、二、三、四、六、七、八、九、十、十三、十五项等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17年投资计划的报告、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确定公司2017年经营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2016年市值分析报告、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16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7—0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6日(星期四)在深圳市华侨城洲际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公司监事长宗坚主持会议,总会计师何海滨、董事会秘书关山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其中第一、二、三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7-08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根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为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17-2018年度拟向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连同以前年度不超过400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以下简称“委托贷款事项”)。
(二)关联关系:由于华侨城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6日在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马德里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2018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委托贷款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段先念、王晓雯回避了表决。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由于华侨城集团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委托贷款行为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五)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除特别注明外,本公告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华侨城集团公司于1985年11月1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段先念。其经营范围:主营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A19024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工业、旅游、房地产、商贸、金融保险行业投资;兼营:本公司出口商品转内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
(二)历史沿革
作为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1985年伊始,华侨城集团从深圳湾畔的一片滩涂起步,坚持市场导向,成为一个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培育了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经营、房地产及酒店开发经营、电子及配套包装产品制造等三项国内领先的主营业务。自2009年11月华侨城主营业务实现整体上市以来,多年来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得到稳健成长。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华侨城集团公司总资产1627.7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70.78亿元;1-9月份实现收入322.1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53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委托贷款额度连同以前年度累计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金融机构利率。
四、关联交易金额
连同公司以前年度使用的华侨城集团公司委托贷款,该关联交易涉及公司本年度需要支付的利息预计不超过18.00亿元人民币。
五、定价政策和依据
按照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为充分利用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融资平台,合理控制资金成本,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许刚、吴安迪、余海龙、周纪昌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发表了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由于华侨城集团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该项委托贷款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易能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合理控制资金成本,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且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因此,我们一致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注意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下,公司向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是为了充分利用华侨城集团公司的融资平台。此项关联交易可合理控制资金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次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段先念、王晓雯、均回避了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2018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2018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7-0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2018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2018年度拟为公司参控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15亿元的借款担保。需担保的借款包含在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内。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6日在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马德里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2018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担保实际发生情况,严格按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公告正文所涉及金额币种,除特殊说明外均为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北京侨禧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注册地为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西路68号,法定代表人为杨杰,注册资本为0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6年末总资产88.25亿元,负债总额90.8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0.85亿元),净资产为-2.6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2.6亿元。2016年该公司尚处于建设期。截止2016年底,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0.0亿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被担保人南京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注册地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路红枫科技园A2栋西段4层,法定代表人为姚军,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投资、建设、开发、运营等。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0.31亿元,负债总额0.1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0.13亿元),净资产为0.18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2亿元。截止2016年底,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被担保人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侨城”)为公司全资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地为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中段2588号,法定代表人为贾涛,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景区管理、策划及相关咨询信息服务等。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39.32亿元,负债总额28.8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28.88亿元),净资产为10.44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47亿元,净利润为0.51亿元。截止2016年底,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5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四)被担保人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注册地为重庆市渝北区北部新区礼仁街59号,法定代表人为姚军,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管理主题公园等。2016年末总资产63.18亿元,负债总额53.9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9.0亿元,流动负债40.85亿元),净资产为9.20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41万元,净利润为-0.30亿元。截止2016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重庆农商行的5.0亿元的银行借款和中国工商银行的4.0亿元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30.0亿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五)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房地产”)为公司全资公司,成立于1986年09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2楼,法定代表人为张立勇,注册资本为3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493.89亿元,负债总额292.0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5.53亿元,流动负债259.55亿元),净资产为201.81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15.26亿元,净利润为53.26亿元。2016年底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六)被担保人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31日,注册地为中国香港,法定代表人为姚军,注册资本为港元40.0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旅游和纸包装业务。该公司2016年末资产总额为230.54亿元,负债总额146.8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7.33亿元、流动负债88.96亿元),净资产为83.71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54.59亿元,净利润为8.35亿元;截止2016年底,公司为全资公司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人民币10亿元的债券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7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七)被担保人天津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地为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度假区(天津市东丽湖旅游开发总公司大楼内),法定代表人为姚军,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管理主题公园等。2016年末总资产57.35亿元,负债总额39.9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32亿元,流动负债20.15亿元),净资产为17.36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38亿元,净利润为4.63亿元。截止2016年底,公司为该公司人民币1.32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此之外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15.0亿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八)被担保人泰州华侨城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1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注册地为姜堰区溱湖大道2号,法定代表人为蔡宁,注册资本为9.7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15.11亿元,负债总额15.4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1.93亿),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0.32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60亿元,净利润为-2.0亿元。截止到2016年底,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拟为该公司5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九)被担保人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1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法定代表人为姚军,注册资本为11.79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及关联产业投资等。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113.47亿元,负债总额82.1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73亿元,流动负债76.30亿元),净资产为31.34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5.04亿元,净利润为5.58亿元。截止2016年底,公司为该公司的2.73亿元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地产拟为该公司5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1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郭振东,注册地深圳市龙华区,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7年该公司尚处于建设期。截止2016年底,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地产拟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一)被担保人深圳特区华侨城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100%股份。成立于1984年6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法定代表人为区冠明,注册资本为0.6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3.26亿元,负债总额2.3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亿元,流动负债1.3亿元),净资产为0.96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05亿元,净利润为0.15亿元。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为该公司1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1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二)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都市娱乐投资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的分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滨海大道2008号,法定代表人为刘洪杰,主营业务为旅游、房地产地产开发等 。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43.15亿元,负债总额40.9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45亿元,流动负债35.44亿元),净资产为2.21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5.75亿元,净利润为0.16亿元。截止2016年底,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为该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的0.02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三)被担保人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汤池街道云南华侨城,法定代表人为倪征,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及旅游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20.84 亿元,负债总额14.3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2.1亿元,流动负债7.04亿元),净资产为6.51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28亿元,净利润为-0.81亿元。截止2016年底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在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合计12.1亿元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十四)被担保人秦皇岛市南戴河国际娱乐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地为河北省秦皇岛市南戴河国际娱乐中心院内,法定代表人为马一文,注册资本为1.93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开发、游乐园服务等。该公司2016年尚处于建设期。截止到2016年3月底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华侨城(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十五)被担保人广东顺德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地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宜新路1号银海大厦12楼,法定代表人为张立勇,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及旅游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32.97亿元,负债总额18.1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8.12亿元),净资产为14.85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8.11亿元,净利润为3.51亿元。截止2016年底,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十六)被担保人南京华侨城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地为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198号三单元1001室,法定代表人为袁静平,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86.57亿元,负债总额85.5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2.56亿元),净资产为1.01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9亿元。截止2016年底,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十七)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原恒祥基公司,以下简称城市更新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鼎新大厦西座1408室,法定代表人为汪文进,注册资本为10.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6年末合并总资产42.12亿元,负债总额29.9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5亿元,流动负债23.43亿元),净资产为12.19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24亿元,净利润为2.15亿元。截止到2016年底,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3.2亿元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十八)被担保人深圳市和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众望楼2栋B座102,法定代表人为张长吉,注册资本为0.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0.78亿元,负债总额0.2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0.27亿元),净资产为0.51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到2016年底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地产/深圳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4.6亿元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十九)被担保人深圳市协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鼎新大厦西座1407室,法定代表人为张长吉,注册资本为0.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7.28亿元,负债总额6.7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亿元,流动负债5.79亿元),净资产为0.49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为该公司的1亿银行借款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地产/深圳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4亿元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十)被担保人武汉誉天红光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0.8%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注册地为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594号五里墩街办事处8楼,法定代表人为汪文进,注册资本为2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24.65亿元,负债总额22.7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3亿元,流动负债21.39亿元),净资产为1.93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到2016年底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地产/深圳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8.2亿元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十一)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会展实业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其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0%股份,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份。截止到2017年3月底,该公司尚处于筹建期.
2017-2018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43.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十二)被担保人上海华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注册地为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169号2层117室,法定代表人为袁静平,注册资本为15.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展览展示服务等。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0.34亿元,负债总额0.2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0.24亿元),净资产为0.1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6年底,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十三)被担保人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地为深圳宝安尖岗山广深高速公路东北侧招商华侨城曦城,法定代表人为何飞,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及旅游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38.86亿元,负债总额37.1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78亿),净资产为1.68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29亿元,净利润为0.03亿元。截止到2016年底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十四)被担保人北京中铁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已于2016年4月8日与中铁置业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签署增资扩股合作协议,已经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注册地为北京市大兴区旧忠路12号院9号楼二层1门,法定代表人为杨杰,注册资本为0.5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48.98 亿元,负债总额48.56亿元(其中金融机构贷款44.2亿元,流动负债4.36亿元),净资产为0.43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7亿元。其他股东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公司的44.2亿信托贷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华侨城(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十五)被担保人上海华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注册地为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169号2层118室,法定代表人为唐勇,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展览展示服务等。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0.45亿元,负债总额0.3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0.37亿元),净资产为0.08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6年底,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十六)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何飞,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7年该公司尚处于建设期。截止2016年底,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7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十七)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会展置业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其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0%股份。截止到2017年3月底,该公司尚处于筹建期.
2017-2018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十八)被担保人成都市保鑫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1.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注册地为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两河路555号,法定代表人为吴章焰,注册资本为0.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屋经纪、房屋拆除、道路与土石方工程施工、通风、供暖工程施工及管道安装、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10.39亿元,负债总额1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10亿元),净资产为0.39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1亿元。2016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控股公司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4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十九)被担保人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9.02%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注册地为成都市大邑县西岭镇云华村二社15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扬杰,注册资本为0.75亿元,主营业务为索道运营、建设与管理、滑雪等。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6.68亿元,负债总额0.2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0.24亿元),净资产为6.44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38亿元,净利润为0.37亿元。2016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17-2018年度公司控股公司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三十)被担保人成都体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0.67%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地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11号,法定代表人为张东升,注册资本为0.75亿元,主营业务为体育场馆经营与管理、体育旅游的投资与开发、体育经纪与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16.16亿元,负债总额0.0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0.05亿元),净资产为16.11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21亿元,净利润为0.06亿元。2016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下转11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