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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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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7-04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4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7日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欧洲厅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43,432,951.79元,加上报告期利润18,611,765.44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861,176.54元,减去本期已分配股利29,052,159.23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1,131,381.46元。

以公司总股本2,935,315,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35,315,646股增加至3,815,910,340股。

独立董事对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该分配预案对应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8.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项目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收购项目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出具了《关于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独立董事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专项审计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关于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1.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2016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且具备相关资质条件。

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聘任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2.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2016年度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格林美(武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分立的议案》。

《关于下属公司格林美(武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分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七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7-04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4月7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欧洲厅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全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43,432,951.79元,加上报告期利润18,611,765.44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861,176.54元,减去本期已分配股利29,052,159.23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1,131,381.46元。

以公司总股本2,935,315,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35,315,646股增加至3,815,910,340股。

独立董事对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项目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收购项目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出具了《关于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独立董事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专项审计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0.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2016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且具备相关资质条件。

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聘任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如有)的监事会决议。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一七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7-04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为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4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公司承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3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56万元,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02.02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70,353.98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月15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023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2010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本公司2010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490.89万元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调整计入了2010年的损益,公司已于2011年3月8日用自有资金490.89万元补足募集资金专户,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844.87万元。

2、以前年度首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本年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首发募集资金全部用完,且首发募集资金户已全部注销。

(二)首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21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新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47,159,09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499,9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499,9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1]0375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首次增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2016年12月31日,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相关银行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2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893万股新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7,038.333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8,355,996.5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38,813,651.56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16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48110006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于2014年8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2014年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7,000万元,起始日为2014年11月20日,已于2015年2月17日到期后收回。

(2)2016年公司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474.35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71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7名特定对象共发行 254,442,606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9.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417,204,75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357,892,505.3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1月3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8110017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5年公司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16年公司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258,554,476.99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49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0年2月1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2月2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3月4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5月4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5月31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以及实施超募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7月20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市支行以及实施超募资金项目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丰城格林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8月18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以及实施超募资金项目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1年12月5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田背支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南油支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金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2月13日,荆门格林美、江西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田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4月20日,荆门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7月25日,荆门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12月17日,荆门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4年5月28日,本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6月26日,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6月26日,公司孙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6月26日,公司孙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8月22日,为了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孙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新开专户。后因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订《关于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承销暨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之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继,故公司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已由公司及下属三家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及用途未变。

4、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5年11月23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2月,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6年度《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016年度《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2016年度《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2016年度《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016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未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四: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七日

附件一: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二:

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三:

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四:

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