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7-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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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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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92,932,66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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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汽车销售及售后综合服务、产业金融服务、物流科技服务等经营活动。
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公司在全国共设立了三十余家全资/控股子公司、业务部门,主要分布在中西部、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等经济发达或高速增长的地区,构建了完善的服务网络。公司积极拓展黑色、有色等大宗商品流通服务业务,并已在香港、新加坡成立子公司,逐步实现业务的全球化和内外贸一体化。在互联网+时代,公司积极适应新形势,拥抱互联网,充分利用移动互联技术,自建“中拓钢铁网”(www.zt906.com),致力于打造领先的大宗商品服务集成电子交易平台。经营模式主要有:库供分销、配供配送、代理采购、电商代销、定制加工、代理及自营进出口等。
汽车销售及售后综合服务:公司通过自建、并购等方式发展汽车综合服务业,现拥有15家标准4S店,形成了一汽大众、北汽现代、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日产四大品牌系列连锁经营格局,销售网络从长沙发展到湖南全省各地,有效打造了“中拓”服务品牌,在湖南省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汽车服务产业价值链向纵深发展;同时设立平行进口车部,大力拓展了平行进口汽车业务。公司在湖南省长沙、岳阳、邵阳、益阳、衡阳、永州、吉首、郴州等8个地市设有出租车公司,现拥有出租车近1400台,具有良好的行业服务形象和口碑。经营模式主要为标准的4S店综合服务,包括整车销售、平行进口车销售、汽车信贷、融资租赁、维修保养、保险服务、精品销售、二手车服务等。
产业金融服务:作为公司新培育的业务,公司利用多年来积累的上下游客户资源优势,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将其培育成为行业细分市场有竞争力的融资租赁公司。产业投资上,积极开展产业链相关及协同互补领域的投资,在投资方向上遵循“战略性、协同性、匹配性”的基本原则,通过并购、合作经营等方式,实现外延式拓展,提升竞争力。经营模式主要有: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供应链金融等。
物流科技服务:设立浙江中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全力打造第三方物流运营平台,为公司主业提供战略性物流支撑,同时开展社会化运行,对外提供安全可靠、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完善 “地网”的布局。结合“中拓钢铁网”电商交易平台的打造,实现“天网”“地网”的融合。
(二)行业情况说明
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开局之年,在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和宏观政策效应不断释放的共同作用下,国民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金属原材料行业与宏观经济运行高度相关;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随着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三去一降一补”政策的不断深入以及行业本身周期性的影响,市场供需矛盾有所改善,大宗商品价格止跌反弹,行业经营状况趋于好转;汽车行业受宏观政策效应驱动,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产品结构调整和更新步伐持续加快,产销增速呈逐步增长态势,尤其是下半年同比更是呈现较好增长,行业经济效益指标有明显提高。
公司在行业深耕多年,拥有深厚的商贸流通运营历史及文化背景,已建成完善的大宗流通管理体系,管理机制成熟,资金统筹能力强,专业人才队伍稳定。2016年1月27日,公司完成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限制消除,公司逐步完善全国业务布局,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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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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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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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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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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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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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提升服务集成能力,大宗商品业务实现新发展
公司充分发挥差异化优势,打造供应链服务集成商,取得较好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与上游钢厂紧密合作,不断丰富资源采购渠道,合理制定采购策略,优化付款方式,降低了采购成本;在原材料采购、库存管理、销售代理等环节加大与客户的合作广度和深度,合作涵盖整个产业链,既为客户降低了采购及生产经营成本,优化了销售渠道,盘活了资金,也使公司获得较好的服务集成收益。
二是配供配送业务持续拓展,以终端客户为核心,深化与大型国企央企的合作,在维护好现有客户基础上,大力开发新客户、新区域、新品种,重点拓展基建工程、先进制造业等行业龙头企业和优势企业,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客户质量不断提升,配供配送业务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
三是进出口业务实现重要突破。进口业务稳中有增,出口业务从无到有,公司内外贸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
四是期现结合能力在摸索中不断提升。面对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的不利环境,公司积极利用期货工具,统筹做好现货与期货业务,不断强化期现结合能力。
(2)多方位加强管理,汽车综合服务取得明显成效
汽车业务,一是存量业务单元优化取得进展。报告期内,公司果断淘汰经营质量落后的业务单元,优化了服务网络。
二是整体运营质量不断提升。公司通过强化营销提升新车销售能力,保持合理库存,严控亏损销售。
三是强化汽车业务板块团队建设,探索汽车业务板块体制机制改革,通过优化调整责任人及业务骨干,激发团队内在活力和创业激情,进一步提升团队战斗力。
四是大力拓展和提升售后维修、汽车保险、汽车精品、消费信贷、二手车等汽车后服务业务,全年后服务吸收率达到70.9%。
出租车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从加强服务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两个方面着手,强化内部营运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并确保现有出租车安全运行。
(3)发挥电商平台优势,助力业务转型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电商平台围绕主营业务发展,聚焦信息化和商务电子化,以流程标准化、操作便捷性、平台开放性为目标,进一步优化“中拓钢铁网”平台功能,平台全年线上交易量801.24万吨,同比增长47.14%,新增交易会员2490家,累计会员达到10886家,荣获全国“电子商务与供应链融合创新奖”,成为“长沙市2016年度最具影响力电子商务企业”;同时强化供应链项下的物流仓储管理,加强对物流供应商的动态跟踪,推广使用电子提单;成立浙江中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打造自有物流管理团队,建设布局“地网”,为主营业务的物流战略支撑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实现与“天网”的融合及配套打下坚实基础。
(4)借势发力,新业务拓展培育见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后解除了同业竞争的限制,新成立上海中拓、广东中拓、供应链发展部、交通物资部、期现结合部、有色发展部、平行进口汽车部等业务单元,经营网络布局更加完善,生产资料供应链业务向全国扩张迈出坚实步伐。
公司取得商业保理资质,成功获得人行征信中心准入资格,以贴近主业为方向,以风险可控为前提,积极为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服务,产业金融业务有新进展。
(5)持续优化内部管理,管控水平进一步提高
风险管控方面,优化相关工作细则,既强化对重大业务的风险评审,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打造CRM系统,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强化客户资信评估,把好风险管理第一关。强化合同标准化管理,对重大合同的执行加强实时监控和法务指导。实行资金额度管理,确保业务单位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三项资金管理,强化动态持续跟踪,将逾期三项资金的清理责任落实到人。
基础管理方面,开展“找短板、补短板、降成本、创绩效”、“提质增效”及“效能提升”专项行动,群策群力补齐管理短板,提升管理水平。坚持“制度下生存”法则,全面梳理制度体系,制定和修订制度60余项,涉及公司治理、经营管理、资金运筹、人力资源、党群纪检等方面,夯实了公司的管理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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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经过持续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2016年业务与管理团队经营能力提升显著,原有业务单元坚持精细化管理,终端业务及供应链业务总体稳定,运营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2、随着公司2016年1月正式成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同业竞争区域限制正式解除,公司积极布局华北、华东、华南以及海外市场等新区域,探索新业务模式,业务拓展能力大幅提升,增量明显。
整体而言,公司经营网络进一步健全,优质客户持续增加,业务运行态势良好,因此2016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均较上年增幅较大,整体盈利能力增强。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公司投资设立上海中拓前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8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MA1K 38NM1R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其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本期公司投资设立广东中拓物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06月28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12MA59DK5NX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其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本期公司投资设立浙江中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MA27U08W3A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际出资。公司拥有其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7-13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4月6日在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10楼1018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袁仁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2017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2016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2017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2017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2016年年度报告》、2017-14《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关于拟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7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2017-15《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8、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对本公司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及时客观出具审计报告和鉴证意见,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职业道德。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业务量和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等与其协商确定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报酬。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9、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7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7-16《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0、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2017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1、关于修订《公司期货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新形势下公司业务发展及管控新要求,将《期货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2、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7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7-17《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袁仁军先生、张端清先生、丁建国先生、王辉先生回避表决。
13、关于公司2017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7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7-18《关于公司2017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4、关于公司2017年度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7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7-19《关于2017年度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5、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4,616,640.7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99,979,744.15元,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23,575,960.14元和提取盈余公积8,461,664.08元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2,558,760.68 元。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392,932,6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9,646,633.4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资本公积余额873,144,706.99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69,825,470.40元、资本公积-其他 3,319,236.59元。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392,932,66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用于转增的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金额为117,879,801元,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10,812,470元,转增后资本公积余额为755,264,905.99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751,945,669.40元。
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6、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4月28日(周五)在杭州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17年4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7-20《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7、8、9、10、12、13、14、15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议案12进行了事前认可,保荐机构对议案7、10、12、13、14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议案中议案1、4、5、7、8、9、12、13、14、15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2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议案3需由独立董事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7-1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最大限度提高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继续授权管理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分子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作为购买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根据生产经营的安排、阶段性闲置资金情况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择机购买。
3、投资额度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的余额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含壹亿伍仟万元),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投资标的及收益情况
主要用于购买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投向仅为有担保的债券。该产品融合了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的特点,既能享受活期存款的存取便利,又能享受定期存款的利息收益,灵活度高,可随时转出,且资金安全性有保障,同时,其收益率预计大幅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5、审批程序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将根据购买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情况定期披露相关信息。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通常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①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购买理财产品。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的超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②公司管理层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情况,审慎行使投资决策权,公司资金运营部负责产品的具体购买事项,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及时采取对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③公司纪检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⑤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购买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理财产品投向仅为有担保的债券,风险可控,同时产品可随时赎回,灵活度高;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股东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审议的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审议的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授权管理层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7-16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6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032.67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具体说明
经过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6年度拟新增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032.67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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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50,115.50万元,其中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且账龄在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金额122,042.06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1,220.42万元,计提比例为1%。除上述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外,其余28,073.44万元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法应计提坏账准备5,793.93万元,计提比例20.64%。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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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合计7,014.35万元,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后,本期应收账款实际新增计提坏账准备2,372.45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7,432.97万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0,938.00万元,经分析计提坏账准备13,308.65万元,计提比例63.56%;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6,494.9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982.44万元,计提比例30.52%。期末其他应收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5,291.09万元,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后,本期应收账款实际新增计提坏账准备2,183.29万元。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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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付款项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为104,709.45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中金额重大且账龄较长的预付款项为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成渝钒钛”)13,896.85万元和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215.41万元,其中成渝钒钛生产经营正常,考虑到该款项账期较长,可能存在风险,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按3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4,169.05万元;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因账龄较长按80%计提坏账准备172.33万元。期末预付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合计4,341.38万元,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4,169.05万元后,本期预付账款实际新增计提坏账准备172.33万元。
(四)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本金28,932.08万元,按照公司会计估计标准,融资租赁业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计提比例为1%,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289.32万元,剔除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后,本次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为270.60万元。
(五) 存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35万元,本期新增计提34万元;固定资产未新发生减值,本年度未计提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032.67万元,剔除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后,预计将减少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491.63万元,预计相应减少公司2016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91.63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计提2016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032.67万元。
六、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6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共计5,032.67万元,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七、监事会意见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7-1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2017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17年度累计发生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1,000万元。去年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697.93万元。
本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已经公司2017年4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袁仁军先生、张端清先生、丁建国先生、王辉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事前核查,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浙江交通集团”)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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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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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公司向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支付租赁费、物业费等合计700.10万元,公司已于2016年4月9日在2015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并在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增加了上述关联租赁事项。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杭州市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俞志宏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 2001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 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 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江交通集团母公司总资产1137.31亿元,净资产678.53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9.66亿元,净利润30.29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通集团于2016年1月27日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52,497,69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8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浙江交通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通集团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要求组建而成的省级交通类国有资产营运机构,于2001年12月注册成立,连续十年入选中国企业500强榜单,连续八年列全国陆路运输、城市公交及交通辅助等服务业分项前三位,企业信用良好,资金雄厚,经营状况稳健,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2、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
法定代表人 邵文年
注册资本 8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99年5月20日
经营范围 住宿和餐饮服务(限下属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道路、桥梁、隧道、港口、航道、船闸、机场、市政、铁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养护、技术服务,地下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咨询服务,材料试验,商品混凝土、建筑材料的销售,工程机械的修造和租赁(不含起重设备维修),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详见外经贸部批文),经营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58.21亿元、净资产20.08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13.32亿元,净利润4.87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股子公司,是浙江省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交通工程施工企业,连续被浙江省工商局评为信用 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本公司作为主营金属材料、冶金原料、建筑材料等大宗商品销售的上市公司,可以为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工程项目的材料配供配送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市场价向浙江交通集团租赁办公场地、获得培训服务于正常和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与浙江交通集团建立长期稳定合作的关系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公司拓宽业务领域,提升经营业绩,减少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此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本次预计的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对2016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解释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低于年初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由于公司变更控股股东后,与浙江交通集团及关联方对接的业务部门组建成型较晚,正式开展业务的时间较短所致。公司将一如既往的严控关联交易,保证公平、公正,价格公允。
公司根据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出的预计金额较为合理;交易价格均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董事会的议案、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关联交易协议等相关文件,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后续安排。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低于年初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对2016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解释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交易事项,发生的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2017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7-1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2017年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和套利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和套利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二、交易的必要性说明
鉴于公司业务规模大,终端客户多,为满足客户保供需求,公司日常需保有必要的现货自营库存。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实现稳健经营,同时促进业务转型发展,2017年,公司拟根据《公司期货管理办法》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和套利业务。
三、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类型:根据经营需要开展套期保值、库存管理、期现套利、买入交割、盘面套利等业务。
2、交易品种: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焦炭、焦煤、动力煤、铁矿石、沥青、铜、铝、锌、镍、硅铁及其他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的交易品种(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品种除外;如增加交易品种需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
3、交易数量: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现货自营库存总量(也包括采购成本已经锁定但供应商未发货或已发货未到货的资源数量)和销售锁价合同未执行总量为最高期货卖出、买入套保头寸限额;套利交易:双向开仓数量必须严格执行套利交易配比;其它交易类型均按《公司期货管理办法》执行。
4、保证金最高金额为:根据最高持仓量确定最高保证金。
5、期货风控小组:由公司风控分管领导、相关事业部分管领导、风控法务部、经营管理部、物流管理部、财务资产管理部和资金运营部的责任人组成。风控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其他为组员。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风控法务部对日常操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授权纪检审计部对期货制度的执行进行定期稽核;风控法务部及纪检审计部应做好监管工作,发现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7、有效期: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管理制度
2017年4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修订了《公司期货管理办法》,并制订《期货风控管理实施细则》。
五、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风险分析:因期交所交易制度设计完善,钢材、铁矿、焦炭等期货合约成交活跃,保证金监管严密,公司期货交易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信用和资金风险较小。鉴于期货的金融属性,交易合约价格走势可能存在阶段性的与基本面的反向偏离,导致不利基差(期现价差)的发生而面临一定的基差风险,但从一般规律来看,期货合约价格与现货价格变动趋势总体上趋于一致,因此基差风险属可控范围。
控制措施:
1、公司为规范期货套期保值的交易行为,加强对套期保值的监督管理,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已制定了《公司期货管理办法》,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制度进行完善与修订,《公司期货管理办法》对公司套保套利的原则、条件、交易的实施、资金管理、头寸管理、止损机制等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了详细规定;
2、公司成立期货风控小组,按《公司期货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审定和完善公司期货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和决策流程、审核公司期货决策流程、对大额卖出交割进行决策等,期货风控小组会议的议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含)的小组成员同意后通过;
3、具体操作上,交易指令严格审批,交易资金严密监管,指令下达与交易下单分离,持仓情况透明化,动态风险预警报告、监督部门定期审计等,均符合内控管理的要求。公司坚决禁止投机交易。
六、套保风险管理策略说明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各业务单位现货自营库存或工程项目锁单保值、避险的运作,严禁以投机为目的而进行的任何交易行为,套保头寸控制在现货库存或项目锁单量的合理比例以内。针对现货库存或项目锁单,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卖出或买入套保。
在制定套期保值计划的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机会错失或持仓过大导致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的风险。套期保值计划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造成严重损失。
七、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焦炭、焦煤、动力煤、铁矿石、沥青、铜、铝、锌、镍、硅铁等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核算原则:
(一)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二)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活跃市场价格计算变动,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九、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减少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库存跌价风险,锁定工程配供业务利润,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已就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健全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相应的内控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作为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大宗商品服务集成商,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实现稳健经营,同时促进业务转型发展,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内控管理机制;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公司期货管理办法》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7-19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公司2017年度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下转11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