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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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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7-004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 4 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将结合的方式在张江大厦2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董事6 名,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尤建新先生因工作安排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此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全体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2016年度工作总结及2017年度经营计划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1,548,689,55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元 (含税), 共计分配股利232,303,432.50元, 占当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26,617,631.37 元的31.97%。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2016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关于公司2017年度融资及存量资金管理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17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预计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17年度在2016年末原有融资规模73亿元基础上需净新增融资25亿元,预计2017年末总融资规模不超过98亿元。各类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有息融资方式。

公司在此期间可以利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增值型理财产品来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购买该类产品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融资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的各项合同、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2016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关于公司在具备发行条件情况下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关于公司在具备发行条件情况下申请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馨置业有限公司调整中区C7-3项目投资估算的议案

为提高项目整体品质,打造新型科技商务的标杆示范区,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馨置业有限公司将中区C7-3地块项目的投资估算调整至不高于43,347万元。

中区C7-3地块项目占地 9119.1平方米,容积率2.8 ,土地性质为地性质为商业办公综合用地(C2C8,其中:C2商业占20%,C8办公占80%)。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关于授权经营层决策出售公司股票金融资产的议案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持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形成公司投资-管理-退出的良性运行机制。在当年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就截止上一年末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持有的当年内可出售的非受限股票金融资产进行减持或退出。

公司经营层应建立公司可出售股票金融资产减持和退出的决策和管理机制,认真组织和执行相关股票金融资产的减持和退出,并于下一年度董事会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当年度减持和退出情况。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投资项目实施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所投资的张江汉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少出资3,801万元。本次减资为张江汉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同比例减资,减资完成后,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仍将持有张江汉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的股权。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2016年度经营层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关联董事葛培健回避表决

同意:5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十七、关于2017年经营层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葛培健回避表决

同意:5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十八、关于修订《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层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葛培健回避表决

同意:5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4月 8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7-005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 4 月6日在张江大厦2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6年度报告

监事会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认为:

1) 《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2016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未发现参与2016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 月8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7-006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由于日常经营的需要,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之间发生各项经常性的关联交易。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回顾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并预计2017年度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由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也对此事项发表书面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也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本委员会同意该关联交易。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7年度内,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决定。同时,公司管理层负责将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分类汇总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控股股东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112,550,000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弄16幢

法定代表人:陈干锦

经营范围: 高科技项目经营转让,市政基础设施开发设计,房地产经营,咨询,综合性商场,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等。

2. 控股股东附属其他关联方

(1)上海张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52,250,000元

注册地址: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张江路69号

法定代表人:韩露

经营范围:文化产业投资及管理,资产投资,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以上两项咨询除经纪),物业管理,会务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国内贸易,国际贸易,电影放映。【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上海张江国信安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000,000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林平

经营范围:受让地块内的土地成片开发经营和房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信息安全软件硬件的研发、设计、制作、销售(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系统集成,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3)上海张江慧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17幢101-204室

法定代表人:俞晓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登记代理,投资咨询,建筑设计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人才咨询(不得从事职业中介),会务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停车场(库)经营,物业管理,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绿化工程及养护,市政设施的维护和销售,花卉、苗木、盆景、建材、仪器仪表、汽配件、服装、百货、家电、日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张江科技投资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号楼群楼209室

法定代表人:陈微微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经营活动)

(5)上海新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A666-01室

法定代表人:彭望爵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民用水电安装及维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水暖器材、陶瓷制品的销售;收费停车场(库),绿化养护,家政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房产租赁及服务管理支付费用等内容。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自行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也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1、张江高科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会事前认可的声明和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 月8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7-007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情况,经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 发行方案

(1)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2)总期限不长于270天;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供求情况和公司资信评级情况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方案的规定范围内,决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以及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期数、各期发行期限和发行方式等相关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 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审核、批准并签署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申报材料等事项;

(4)以公司的名义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7-008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具备发行条件情况下

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融资结构,经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在具备发行条件的前提下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 发行方案

(1)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中期票据,可分期发行;

(2)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供求情况和公司资信评级情况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具备发行条件情况下,在发行中期票据方案的规定范围内,决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以及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所有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7-009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具备发行条件情况下

申请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改善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经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在具备发行条件的前提下申请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1) 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分期发行;

(2)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5年;

(3)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供求情况和公司资信评级情况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规定范围内,决定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以及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所有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7-01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对投资项目实施减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浩成”)将与张江汉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汉世纪”)其他股东通过相同对价对张江汉世纪进行同比例减资,其中张江浩成对张江汉世纪减少出资3,801万元。减资完成后,张江汉世纪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44亿元减至人民币5.173亿元,张江浩成仍持有张江汉世纪30%的股权。

关联关系:张江汉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科投”)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而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张江浩成与张江科投、上海万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城创投”)、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新产投”)、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投”)共同投资张江汉世纪。

按照张江汉世纪《委托投资及管理协议》,张江汉世纪不再进行新项目投资,且委托投资资金仅限于实施一轮投资,不循环使用。该公司于剩余经营期内,公司经营所得利润以分红方式分配给股东,投资项目退出的本金以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返还给股东。因此,张江浩成将通过对张江汉世纪减资的方式退出张江汉世纪,直至完全退出。

张江汉世纪、张江科投、万城创投、浦东新产投、上海创投五方股东拟对张江汉世纪进行同比例减资,减少注册资本至51,730万元人民币,其中张江浩成减少出资3,801万元,减资后各方股东股权比例不变。减资公告期后,张江汉世纪应向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未清偿的债务,由张江汉世纪继续负责清偿,并由公司股东(张江浩成、张江科投、万城创投、浦东新产投、上海创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担保。

鉴于张江汉世纪的另一股东张江科投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减资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

张江科投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9日,注册资本壹拾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号楼群楼209室;法定代表人为陈微微。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经营期限自2004年10月9日起至2054年10月8日止。

三、 共同减资标的基本情况

张江汉世纪注册资本陆亿肆仟肆佰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裙楼220室,法定代表人为林瓴。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经营期限自2007年5月23日起至2019年5月22日。

张江汉世纪的股权构成为:张江浩成出资人民币19,320万元,占30%的股份;张江科投出资人民币19,320万元,占30%的股份;万城创投出资19,320万元,占30%的股份;浦东新产投出资人民币3,220万元,占5%的股份,上海创投出资人民币3,220万元,占5%的股份。各方股份均无抵押、质押及限制转让情形。

张江汉世纪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状况为:资产总额100,525.81万元、资产净额99,854.13万元、营业收入332.74万元、净利润1,895.03万元。

四、 本次减资决议的主要内容

张江汉世纪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4,400万元,减至人民币51,730万元;实收资本由人民币64,400万元,减至人民币51,730万元。其中:张江科投减少出资3,801万元;张江浩成减少出资3,801万元;万城创投减少出资3,801万元;上海创投减少出资633.5万元;浦东新产投减少出资633.5万元。股东每减少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张江汉世纪将向该股东支付人民币1元的减资款。

减资完成后各方股东在张江汉世纪中出资比例不发生变更。

张江汉世纪公司将在作出减资决议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务清单,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五、 本次减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张江汉世纪公司自2007年成立以来,已投资项目14个,投资金额达7.46亿,已基本完成该投资基金的投资任务。按照张江汉世纪公司《委托投资及管理协议》,委托投资资金仅限于实施一轮投资,不能循环使用。因此,张江汉世纪在准确衡量未来资金需求后,将通过不断减资的方式,使得公司股东回收部分投资本金,提高各股东的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张江汉世纪减资12,670万元,张江浩成将回收3,801万投资本金。

六、 本次减资的风险分析

减资时,张江汉世纪将按法律规定在股东决议后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告期为45天。张江汉世纪应向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未清偿的债务,由张江汉世纪继续负责清偿,并由公司股东(张江浩成、张江科投、万城创投、浦东新产投、上海创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担保。鉴于张江汉世纪为本公司关联方,此项担保构成了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公司已于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投资项目实施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通过了 “2014年至2019年期间在张江汉世纪实施减资时,张江浩成作为股东为张江汉世纪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事项”。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4,000万元人民币,不存在逾期担保。

七 、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减资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张江汉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以相同对价通过对张江汉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比例减资的方式退出张江汉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有效提高各方股东的资金使用比例。上述交易安排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根据张江汉世纪《委托投资及管理协议》,张江汉世纪不再进行新项目投资,且委托投资资金仅限实施一轮投资,不循环使用。本次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同时以相同对价进行现金减资,并按减资后的现金出资额比例确定股权比例,交易安排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委员会同意该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张江高科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会事前认可的声明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7-011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季度房地产业务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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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2015年修订)》要求,特此公告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房地产业务相关经营数据。

1. 2016年1-12月,公司新增房地产项目储备情况:新增土地面积18,822 平方米。

其中2016年10-12月的情况: 公司新增土地面积 0 平方米。

2. 2016年1-12月,公司房地产业务新开工面积 264,600 平方米、竣工面积 244,626.02 平方米(实测面积)。

其中2016年10-12月的情况:公司房地产业务新开工面积 264,600 平方米、竣工面积 114,055.88平方米(实测面积)。

3. 2016年1-12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 5.08 万平方米;实现合同销售金额 8.58 亿元,同比减少34.53%。

其中2016年10-12 月的情况: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27万平方米;实现合同销售额2.21亿元,同比减少79.35%。

4. 2016年12月末,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 86.06万平方米;2016年1-12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取得租金总收入6.47 亿元,同比增长11.14%。

其中2016年10- 12 月的情况: 公司房地产业务取得的租金总收入2.02亿元,同比增长 10.84%。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