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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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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2001年,是一家集设计、制造、安装于一体的大型专业建筑钢结构企业,于2010年12月成功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自上市以来,公司励志于专业的钢结构设计与生产加工,秉承“设计营销为龙头,产品质量为核心”的经营理念,经过多年积累已发展成为西部钢结构产业的龙头企业。2012年开始公司瞄准清洁能源市场,布局多元模式经营战略,开拓发展天然气业务,经过四年多的经营扩张、并购整合,公司已在疆内天然气领域占得一席之地,并于报告期内成功实现了从钢结构企业向清洁能源型企业的转型。同时公司通过企业内部组织架构调整、业务整合,重新梳理了产业脉络及资质资源,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的同时实现了两大主营业务板块并立的双主营业务模式。

1、钢结构

公司拥有专业的钢结构设计院、先进的钢结构生产线和钢结构生产加工基地,主要产品涉及重钢构件、轻钢构件、箱型钢构件、网架、塔架、桥垮、彩钢压型板、彩钢夹心板、集成房屋等,产品主要应用于体育场馆、机场航站楼、会展中心、商业建筑、工厂建筑、住宅体系、警务站房等建筑施工中。年内公司获得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限钢结构主体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为公司进一步丰富完善产品体系,承揽大型楼宇馆场建设项目提供资质基础。

近年来,受益于国家大力推广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影响,钢结构在新开工项目中得到了大规模应用,公司钢结构业务在经历了市场低迷之后逐渐回暖。同时国家逐年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建设的投入,特别是位于“一带一路”经济带的重要战略区,公司在深耕本地市场的同时扩大战略纵深,开拓中亚市场。2017年初,新疆经济工作会议计划投入1.5万亿元固定资产的具体项目及南疆地区小城镇化建设,公司将抓住机遇,盯住具体项目,强化营销部署,提高钢结构板块盈利能力。

2、天然气

车用气业务与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并举,进一步开拓发展了入户安装业务及运输业务。车用气业务以点连线,加气站点主要布局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级城市及新兴工业园区,盈利能力稳定,并计划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开发危化品运输业务,培育新的利润成长点;城市管道燃气业务以点覆面并结合入户安装,积极响应新型城镇化建设政策,深耕三四线城乡村镇供暖,商业用气、工业用气等业务,深挖细分区域市场。

2016年,面对能源价格的不断下行与疆内维稳工作的严峻形势,能源集团克难而上,积极调整经营与销售思路,通过对产业资产进行全面盘查,决然叫停不良投资项目,妥善回款挽回损失;及时跟进重点在建气站项目,统一品牌标识与智能卡推广同步进行,打造品牌效益;与易捷能源签订战略合作,逐步实现能源-运输-产业信息平台的优化整合;依据各站点区域内的市场环境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降本增效,强化基础管理,促进人均价值创造。与此同时,能源集团内部提出五年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发展产业、提升品牌竞争力指明方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1)调整燃气公司营业成本核算范围 2016年1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议案相关内容: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中涉及燃气业务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部分科目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公司自2016年1月1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并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经计算,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对2015年年初留存收益、2015年年末留存收益均无影响。 (2)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 概述

回顾2016年,世界经济复苏态势仍旧疲弱,中国经济也正处于中低速增长的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给能源行业、钢结构行业及公司带来了不小的挑战。面对低迷的经济形势和严峻的维稳压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对内加强风险控制,梳理资源资产,调整产业结构,狠抓产品品质,降本增效;对外加快并购拓张并积极布局完善全产业链业务,分析市场行情及竞争环境,深耕细分区域市场。公司上下克难求进、努力实现企业在经济新常态下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把握市场,推进主业拓展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行业政策转变导向,优化钢结构产品结构,精选业务订单,借助一带一路政策,积极开拓市场,年内公司获得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限钢结构主体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为公司进一步丰富完善产品体系,承揽大型楼宇馆场建设项目奠定资质基础。天然气业务方面积极布局完善全产业链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响应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深耕细分区域市场。

(二)着力提升管理,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公司持续加大对人力资源建设和管理的力度,采取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相结合的“两条腿”走路办法,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二是通过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不仅系统地建立自我评价机制,提升组织管理成熟度,更有效地激励和强化员工的全面质量意识,并计划进一步推广到工程项目管理上,以期实现项目管理的精细化、建筑产品的精品化、项目管理过程的创新化;三是优化目标成本管理,加强事前控制,向上和向下延伸,开展目标成本控制;四是优化OA协同办公系统,实现了门户管理、知识管理、流程管理、移动办公、集团分权管理等功能,更好地搭建协同办公管理平台,提高工作效率。

(三)推进全面预算管理,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适应性为导向,以现金流量为重点,以目标预算和绩效考核为手段,全面推行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公司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制定了经济考核责任目标和内控管理责任目标,严格控制费用,节支降耗增效,从而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未来,公司将把全面预算管理作为公司战略,全面推行,并不断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促进公司的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四)狠抓产品品质,强化品牌意识

报告期内,公司以质量合格、工期准时、安全生产为目标,责任落实到人,狠抓工厂、气站一线操作流程管理,同时开展了一系列工程项目管理、生产线流程管控的培训学习与研讨交流,强化产品质量意识与责任感。此外,公司在打造“亲切、专业和高效率”服务品质上持续提升,年内统一了所有分子公司的品牌标识,强化品牌管理意识。

(五)筑牢安全底线,强化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及防恐维稳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提出强化“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的理念,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维稳工作管理体系,狠抓安全培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和考核力度;建立危险源控制清单,严格三级检查制度,责任到人;强化生产、检修、管线巡查、施工现场、门岗检查的过程控制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扎实、有效

在防恐维稳方面,根据国家《反恐怖主义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城镇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和地方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天然气门站、加气站和充装母站等经营场所,全面落实反恐怖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履行了企业的主体责任,为公司生产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当地的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报告期,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9,929.60万元,实现净利润813.30万元,销售情况如下: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调整燃气公司营业成本核算范围

2016年1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议案相关内容: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中涉及燃气业务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部分科目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公司自2016年1月1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并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经计算,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对2015年年初留存收益、2015年年末留存收益均无影响。对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追溯调整如下:

调整2016年的合并利润表中的上期金额

调整2016年的合并现金流量表的上期金额如下:

(2)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未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处置子公司

本期无处置子公司情况。

(三)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2016年度新设立子公司,增加1家合并单位

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光正南江燃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016年度公司架构调整导致合并范围内变动

2016年7月7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业务整合,架构调整的议案》,公司将钢结构板块的所有资产、业务通过增资或股权投资方式予以整合,最终实现由全资子公司光正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承接,能源天然气板块的所有资产、业务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最终实现由全资子公司光正能源有限公司承接。本年度公司将持有的光正钢机有限公司、光正重工有限公司、光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光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出资方式投资给其全资子公司光正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新疆天宇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以出资方式投资给其全资子公司光正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哈密安迅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至全资子公司托克逊县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2日,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新源县光正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至全资子公司光正能源有限公司。

3、收购子公司光正燃气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股权

经2015年4月23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孙烨持有的光正燃气有限公司49%的股权。经2015年9月9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关于确定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转让定价的议案》,由光正集团收购孙烨持有光正燃气有限公司49%的股权,股权协议转让价格为19,500万元;由光正燃气有限公司收购韩爱民女士持有的麦盖提光正燃气有限公司、阿克陶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伽师县光正燃气有限公司、疏附县光正燃气有限公司、岳普湖县光正燃气有限公司共五家公司各20%股权,股权协议转让价格为5,000万元。

2016年初交易双方办理了控制权的移交手续,并于2016年3月8日办妥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其他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变动情况

经喀什光正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原少数股东和田塔里木能源有限公司撤资,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2016年6月已办理工商信息变更手续。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周永麟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6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6日(星期四)在会议通知指定的地点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6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6人,董事冯新先生因在国外出差委托董事王勇先生代为参会并签署会议决议,董事车汉澍先生因在国外出差委托董事冯觉民先生代为参会并签署会议决议,独立董事单喆敏女士因在国外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马新智先生代为参会并发表独立意见及签署会议决议,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马新智先生,单喆慜女士,杨之曙先生,章晓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7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7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详见2017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4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929.60万元,实现净利润813.3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84.1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公司2017年计划实现销售收入6.3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98.5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制定的《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本年度公司内部财务与经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该方案是在相关假设前提以及本公司现有工程施工合同及生产能力的情况下制定的,不代表本公司2017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2017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8,132,988.6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41,904.6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利润弥补上年度亏损,未提取各类准备金,本年度未分配利润数为-50,092,407.49元。

由于公司处于业务转型期,从公司2017年的经营状况及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来看,公司拟定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年末结存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2017年度经营预算,本利润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2017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对2016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工作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17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862号《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财务顾问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7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根据公司2017年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该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与该所另行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聘任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17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型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

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型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持有短期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以上额度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本事项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购买理财产品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型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将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信用贷款、第三方担保贷款、不超过净资产30%的资产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贸易融资、并购贷款等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银行信贷规模,融资期限和融资成本等条件,进行比选择优。在办理上述银行融资业务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10亿元银行授信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16年度公司向关联方临时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为追认公司2016年度向控股股东光正投资及股东新美投资的短期借款。公司向控股股东光正投资合计借款10,698.64万元,借款期间利率未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年利率为4.3%,实际应支付利息按天折算共计人民币81.7644万元;向关联方联云投资短期借款一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4.3%,实际应支付利息按天折算共计人民币3.0208万元。截止2016年末,本次追认的关联借款均已归还。

董事长周永麟先生,董事冯新先生与关联方光正投资存在关联关系,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追认借款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16年度公司向关联方临时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3,592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燃气”)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光正燃气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408万元增至44,000万元。光正燃气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其增资将进一步满足其业务拓展需求,增强其对外融资能力,推动其业务更好、更快的发展,从而促进其整体实力的提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5月3日在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7年4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7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他通知于2017年3月25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4月6日(星期四)在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地点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磊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7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详见2017年4月8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4月8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意该 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2017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17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财务顾问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关于追认2016年度公司向关联方临时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了补充公司战略转型短期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战略支持,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截止2016年末,所有借款均已全部归还,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16年度公司向关联方临时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17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6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和沟通的工作,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17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9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7年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根据公司2017年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该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与该所另行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1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型或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光正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型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2、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风险较低,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3、投资额度

持有短期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以上额度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购买理财产品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及经营计划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地实施,但投资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难以固定,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每笔理财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公司审批流程。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的情况时,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4)独立董事应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和检查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2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16年度公司向关联方临时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度向关联方光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投资”)四次短期借款用于补充短期流动资金,借款总额合计人民币10,698.64万元,借款年利率为4.3%,实际应支付利息按天折算共计人民币81.7644万元;向关联方新疆新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新疆联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云投资”)短期借款一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4.3%,实际应支付利息按天折算共计人民币3.02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向关联方光正投资借款人民币2,998.64万元,借款年利率为4.3%,截止2016年5月19日偿还完毕,实际应支付利息为人民币25.915万元。

2、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向关联方光正投资分别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4.3%,截止2016年8月17日偿还完毕,实际应支付利息为人民币6.9277万元。

3、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向关联方光正投资分别借款人民币22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4.3%,截止2016年10月19日偿还完毕,实际应支付利息为人民币22.3245万元。

4、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向关联方光正投资借款人民币35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4.3%,截止2016年11月2日偿还完毕,实际应支付利息为人民币26.5972万元。

光正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借款当期联云投资为公司前十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光正投资、联运投资为公司关联方,上述借款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借款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周永麟先生,董事冯新先生与关联方光正投资存在关联关系,审议该项议案时应回避表决。该项议案通过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光正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光正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223747762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路154号迎宾丽舍小区33-4-303室

成立日期:2000年07月04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在证为准):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2、新疆新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新疆新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更名为:新疆联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670214008T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大道59号海滨花园小区5-1-301

成立日期:2008年01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为追认公司2016年度向控股股东光正投资及股东新美投资的短期借款。公司向控股股东光正投资合计借款10,698.64万元,借款期间利率未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年利率为4.3%,实际应支付利息按天折算共计人民币81.7644万元;向关联方联云投资短期借款一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4.3%,实际应支付利息按天折算共计人民币3.0208万元。截止2016年末,本次追认的关联借款均已归还。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以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经协商确定实际借款年利率为4.3%,借款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之日起算。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了补充公司战略转型短期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战略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2016年年初至今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余额

2016年初至至今,除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本次关联方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截止2016年末,所有借款均已全部归还。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该项追认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运作的实际需要,能帮助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追认2016年度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符合光正集团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借款利率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3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业务整合、架构调整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战略规划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燃气”)进行增资。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3,592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燃气”)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光正燃气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480万元增至44,000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3,592万元对光正燃气公司进行增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 称:光正燃气有限公司

住 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天山路东10 院帕米尔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杨红新

成立日期:2007年1月19日

注册号:91653001080229859Q

注册资本:贰亿零肆佰零捌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贰亿零肆佰零捌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运输及产品开发、热力生产和供应;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光正燃气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后,光正燃气公司注册资本由20,480万元增至44,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光正燃气公司100%股权。

(四)主要财务状况

1、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元

注:资产负债状况各年期末余额为含评估增值部分金额。

2、收益状况: 单位:元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光正燃气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其增资将进一步满足其业务拓展需求,增强其对外融资能力,推动其业务更好、更快的发展,从而促进其整体实力的提升。本次增资后,公司仍持有光正燃气公司100%股权,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光正燃气公司经营具有控制权,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4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核算,在利润表中“管理费用” 列示。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在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列示。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公司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做出如下调整:

(1)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2)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3)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4)“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列示。

(5)“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 等科目的贷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进行以上科目调整,不影响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5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5月3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3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2017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下转1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