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9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04月0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03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控中心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王红兵先生、王全胜先生、高刚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1,253.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25%;实现营业利润45,061.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72.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39%。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2,721,898.97元,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416,153,136.8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16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416,153,136.89元为基数,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1,615,313.69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81,051,625.7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和文 件精神,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具体情况,提议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因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48270013号《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48270014号《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和《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董事长范志全、董事汪洋、董事杨伟强、原董事叶嘉许薪酬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核确认。

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2016年度薪酬为112万元,董事汪洋先生2016年度薪酬为102万元,董事杨伟强先生2016年度薪酬为0元,原董事叶嘉许2016年度薪酬为0万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公司2016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和重大订单项目执行对资金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燕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中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其他商业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以上综合授信申请额度主要包括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商票贴现等。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而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授信相关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提升资金运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申请合计10.5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详细内容请参见2017年4月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发展,提升资金运作效率,公司拟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合计7.5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详细内容请参见2017年4月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范志全、李卫社、汪洋、叶远东回避了表决。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为提高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在安徽、无锡设立的两家分公司。分公司注销后,分公司的资产及债权债务全部由公司承继。拟注销的分公司如下:

分公司注销后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0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04月0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03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乐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2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2010]1172号文批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9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1.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332.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199,587.9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出具的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20010号《验资报告》确认。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2015] 2038号文批准,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向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嘉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和西藏益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51.7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118,10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0月14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48270019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协议签署情况及履行情况

1、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连同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里昂”)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凤凰大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四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于2010年10月18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10月用募集资金28,228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用于绿色装饰产业园基地建设项目,对该部分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高科”)于2010年10月29日分别与财富里昂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8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更换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广田高科将原募集资金专户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账号:11011502132601,更换至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账号:19200188000145851。并于2011年9月1日与财富里昂及江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存入该账户人民币148,286,248.12元,该专户款项仅用于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部品部件生产建设项目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2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更换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广田高科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支行(用于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账号:819813443508091001(银行自动更新账号:769257945808),更换至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账号:812000491402010。并于2012年4月5日与财富里昂及广州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存入募集资金人民币84,001,146.28元,该专户款项仅用于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部品部件生产建设项目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3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换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账号:4000029719200122452),更换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账号:7441210182600117917);同意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大厦支行(账号:79030155100000362)中的超募资金转存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账号:7441210182600117917)。公司于2013年7月22日与财富里昂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10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指定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海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东海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39010188000175758)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与光大银行深圳东海支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履行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且至少每个季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公司及银行应及时知会保荐人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已收到主承销商财富里昂转入的募集资金200,770.72万元(已扣除承销费用7,069.28万元及尚未支付的保荐费用80.00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182.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99,587.92万元。公司已分别在上述六家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主承销商长江证券转入的募集资金净额118,1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为403,563.78元,系从自有资金账户误转入该账户并结存的部分,实际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总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①其他5,000,000.00元为公司法律诉讼被法院扣款,报告期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将该笔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10,212,695.73元中包含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实施完毕结存利息4,474,615.75元转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6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总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6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如下:

①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的变更

根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实施。2012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10万元收购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特装饰”)51%股权。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与控股子公司方特装饰工业园生产项目(幕墙专业生产加工)重复,且方特装饰在幕墙专业领域实力较为突出,其筹建的工业园为幕墙专业生产加工基地,专业性强、规格更高,因此取消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

截止2012年12月5日,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所需厂房建筑工程已完工,已采购生产设备546万元。该项目取消后厂房将用于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其他项目,已采购的546万元幕墙设备以原价转让给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转让价款已返回募集资金账户。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②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变更情况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深圳市中心购置已建好的办公楼层用于公司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和支持管理中心的建设,但是近年来受到国内房地产持续上涨,特别是深圳地区房地产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公司未购置到合适的办公楼。此外,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租赁办公楼,其中部分楼层区域用于公司设计中心和研发中心办公使用,与“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用途出现部分重合,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实施,将该项目资金7,752万元转作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截至报告日,该项目资金7,752万元转作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

③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原拟依据分区业务情况,并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及投资热点,选取北京、广州、重庆、南京、天津、武汉等华北、华南、华东、中南区域中心城市作为一级分公司先行发展,并进一步建立二级分公司以扩大营销网络覆盖范围。近年来中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导致建筑装饰行业下游市场出现新的变化,为了使公司继续保持稳定快速的增长,研究和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司对原有的管理架构、运营模式做了细致诊断,侧重营销团队的建设、公司品牌的提升以及通过兼并收购当地成熟企业成为子公司增强公司在当地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公司适时调整一线营销网络,倾向于向轻资产模式转变,原有新建、改建、扩建分公司的重资产模式已不适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求,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资金4,405.98万元转作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截至报告日,该项目剩余资金4,405.98万元转作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6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6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八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6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6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12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