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告知函》
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7-009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告知函》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收到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告知函》:“截止2017年3月31日我司作为受托人发行的5个信托产品合计持有贵公司股份达7.3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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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7-010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关于对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81号)。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你公司今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告知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截至2017年3月31日,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作为受托人发行的5个信托产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达7.35%。经事后审核,现有下列事项请公司向相关股东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告知函中涉及的五个信托产品各自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期间、价格,合计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5%的时点。
二、告知函中涉及的五个信托产品的委托人、受益人、投资顾问和股份增持的最终资金来源方,以及上述各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经济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增持股份的最终资金来源方是否存在涉及融资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方式、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
四、请公司督促相关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逐项核实并披露,前述五个信托计划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同时,请补充披露信托合同中有关信托计划投资决策权、交易指令、股东表决权等的具体约定,是否存在委托交易等构成一致行动以及该五个信托产品是否存在同一投资顾问的情形。
五、请公司及相关股东提交本次事项的内幕知情人名单,供本所进行内幕交易核查。
请你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之前补充披露上述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7-011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81号)。(具体内容详见:临2017-010号公告)。
根据《关于对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事项的问询函》的要求,本公司将对《关于对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事项的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0日起停牌。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