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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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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2017年3月24日,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玉忠先生《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新增议案的函》,提议新增《关于授权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作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年3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7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5:00至2017年4月7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3.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2人,代表股份184,385,0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604%。

①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177,781,0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1629%。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6,603,9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976%。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5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3人,参加网络投票的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240,0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8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施洋律师,李哲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4,369,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2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4,369,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2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4,369,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2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45,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3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00,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72%;反对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45,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3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00,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72%;反对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46,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2%;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01,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0%;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46,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2%;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01,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4%。

8、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46,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2%;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01,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0%;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46,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2%;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01,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4%。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69,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2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69,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2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2.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84,341,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5%;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19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19%;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0%;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1%。

1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84,346,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2%;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01,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0%;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84,369,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2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4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84,369,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2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5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84,346,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2%;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01,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0%;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84,346,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2%;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01,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0%;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7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84,369,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2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7,22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2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84,369,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2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84,369,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2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46,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2%;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01,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0%;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69,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2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69,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2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并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69,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2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69,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2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69,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2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46,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2%;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01,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10%;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05,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7%;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陈玉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22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施洋律师、李哲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