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4版)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7-04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参股公司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采购钨原料并向其销售钴钨产品,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额为500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收哥”)及其控股子公司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色文明”)采购电子废弃物,2017年合同预计金额合计为2000万元。根据2016年4月1日、2016年5月31日和2016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关于转让部分下属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关于签署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公告》,在上述日期之后,回收哥、绿色文明和欧科亿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经营计划和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17年度的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6名董事成员中,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名关联董事许开华和王敏回避了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会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和王敏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颜家村(县中小企业创业园)

注册资本:4,163.3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美和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及相关原料、工模具加工、销售(需专项审批的除外);机电产品、政策允许的有色金属、矿产品、化工原料的销售;刀具、工具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欧科亿25%股权。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欧科亿总资产45,415.66万元,负债总额为14,295.14万元,净资产31,120.51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3,193.13 万元。

(2)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后台服务中心一期A3栋14层

注册资本:9390.385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铭

经营范围:互联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广告发布;网络平台的运营管理;货物运输;家政、保洁服务;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废旧金属制品、废旧生活用品的回收与批发(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报废机动车回收;金属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体育用品、办公用品、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回收哥25%股权。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回收哥总资产7,034.18万元,负债总额为604.70万元,净资产6,429.49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1,174.49万元。

(3)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江岸区汉黄路7号17栋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仁华

经营范围: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普通货运(经营期限与有效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回收哥25%股权,回收哥持有绿色文明60%股权。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绿色文明总资产882.70万元,负债总额为174.22万元,净资产708.48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98.74万元。

2.关联关系

(1)公司的董事王敏女士担任欧科亿的董事,且欧科亿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因此,构成《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2)公司的副总经理宋万祥和鲁习金先生担任回收哥的董事,且回收哥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因此,构成《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3)绿色文明为回收哥的控股子公司,回收哥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构成《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 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欧科亿采购和销售产品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公司向回收哥及绿色文明采购电子废弃物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按每月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由购买双方每月按照实际金额结算。

2.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订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欧科亿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整合了钨钴与硬质合金器件制造全产业链供应商、客户群等渠道资源,提升公司钨钴资源回收利用全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双方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欧科亿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额较小,占公司采购、和销售货物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公司与回收哥及绿色文明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有效利用回收哥互联网回收优势,拓展电子废弃物资源回收渠道。双方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回收哥、绿色文明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额较小,占公司采购、和销售货物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过认真审阅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之后,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我们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了解和核查,同意公司2017年度在关联交易框架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和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七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7-04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定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15:00至2017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凡2017年4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硕放振发路235号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提案1至提案8已经2017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9和提案10已经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分别详见2017年4月8日和2017年3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5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第8项提案,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和王敏女士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7年4月24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7年4月24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20层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895777

联 系 人:欧阳铭志、曹卉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七年四月七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0”;

2、投票简称为 “格林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7-05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格林美(武汉)新能源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分立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实现对现有产业布局的调整,发挥各业务模块专业化优势,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对全资孙公司格林美(武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能源”)实施存续分立,武汉新能源将继续存续,从武汉新能源中分立的资产将注入注册成立的新公司,新公司名称暂定为武汉绿之谷资源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武汉绿之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拥有分立后两家公司100%股权。

2017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格林美(武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分立的议案》,同意将格林美(武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分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分立前武汉新能源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格林美(武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继锋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1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经营范围:汽车、汽车充电设备批发兼零售,汽车租赁,汽车维修,汽车充电服务,电池制造、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武汉新能源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分立的目的和影响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实现对现有产业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发挥各业务模块专业化优势。本次存续分立的子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存续分立不会对公司财务、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分立方式

武汉新能源将继续存续,从武汉新能源中分立的资产将注册成立新公司,新公司名称暂定为武汉绿之谷资源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拥有分立后两家公司100%股权。

五、分立前后注册资本

单位:万元

六、业务分割

武汉新能源主要业务为:汽车、汽车充电设备批发兼零售,汽车租赁,汽车维修,汽车充电服务,电池制造、销售。

武汉绿之谷主要业务为: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处置及销售。

七、财产分割

以2017年2月28日为分立基准日,经过分割和调整,武汉新能源(存续公司)和武汉绿之谷(新设公司)各自的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负债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分立期间(即分立基准日至分立完成之日),若相应资产、负债发生增减,不对分立方案产生影响。

八、债权债务分割

分立后的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按照分立方案分别确定各自的资产、负债承接。分立后的武汉新能源有义务配合武汉绿之谷完善债权债务的相关法律手续,协助武汉绿之谷追缴债权。

九、员工安置

分立前的员工由分立后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自的业务范围进行分配安排,不能因公司分立而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其他事项

武汉新能源分立其他事项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分立方案后,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分立事项的相关事宜。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七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7-05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6年年度经营业绩,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4月18日(周一)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开华先生,董事会秘书欧阳铭志先生、财务总监宋万祥先生,独立董事李映照先生,保荐代表人杨超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