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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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完成公告

2017-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12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出资32,000万元人民币,联合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本”)、中国机械国际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国际”)、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器院”)以及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发起设立新能源汽车公司,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上述关联交易标的公司——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智骏”)于4月6日完成工商注册。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变发展观念,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创新变革发展模式,进一步延伸汽车全产业服务链条,联合国机资本、中机国际、中国电器院以及其他社会资本,投资设立国机智骏,导入汽车产业上游优质业务。国机智骏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参股,持股比例40%。

国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机资本、中机国际、中国电器院为国机集团控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国机资本、中机国际、中国电器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投资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但所有出资方(包括关联方与非关联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新能源汽车公司的股权比例,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有关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该项关联交易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7年3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陈有权先生、张治宇先生、陈仲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王璞先生、刁建申先生、李明高先生发表了同意本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有权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旭日大道6号

经营范围: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技术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电动模块研发、装配和软件开发;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设备;经济贸易咨询(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汽车饰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及进出口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机智骏将以用户体验为核心驱动力,通过中外研发资源的协同和创新,正向研发并掌控电池、电机、电控三电核心技术,引领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趋势,聚焦电动化、轻量化、智能化和网联化等技术核心能力的建设,快速形成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构建全生态链的营销模式,为客户提供完整、完善和完美的产品以及服务体验。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联合国机资本、深圳市国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基”)、共青城欣盛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欣盛鑫”)、中国电器院、中机国际、上海龙创汽车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龙创”)共同出资设立国机智骏,出资情况如下: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参股国机智骏,是基于对国家战略和新能源产业政策的准确判断,前瞻性地切入新能源汽车制造行业,真正开始了由汽车综合贸易服务商向科、工、贸、金一体的产销实业集团的转型,力争在汽车全产业链实现突破,对公司转型成功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司在进口汽车贸易服务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服务经验,可为国机智骏后续销售服务等各环节提供专业服务,并与公司现有融资租赁、汽车金融业务发挥协同效应,同时借助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公司本次与国机集团下属企业及社会资本共同投资设立国机智骏,能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的灵活机制和各企业自身优势,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使国机智骏成为拥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具有很强竞争优势的优秀新能源汽车公司。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国机智骏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