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7-012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5,599,98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两个方面:化工材料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
化工材料业务主导产品为电解二氧化锰,应用于一次电池和二次电池的生产,采用“研发-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按照其适用电池类型的不同,细分为P型、碱锰型、高性能型、锂锰型和锰酸锂型等,其中,P型主要用于P型电池的生产,普通碱锰型和高性能碱锰型用于无汞碱锰电池的生产,锂锰型主要用于一次锂锰电池的生产,锰酸锂型主要应用于二次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锰酸锂的生产。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以碱锰型为主导,正逐步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锂锰型、高性能型、锰酸锂型发展,P型产品占比逐步缩小。公司是行业内生产规模最大、产品类型最齐全、竞争力很强的企业,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目前,公司正处于从一次电池材料生产商转型升级至二次电池材料生产商的发展阶段,发展速度受下游电池行业发展及下游客户发展的影响。
污水处理业务主要是城市污水处理业务,采用“政府特许、政府采购、企业经营”的经营模式,具有刚性特征,不易受宏观经济影响,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量。目前公司污水处理业务规模相对较小,运行平稳,盈利稳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两个方面:化工材料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
化工材料业务主导产品为电解二氧化锰,应用于一次电池和二次电池的生产,采用“研发-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按照其适用电池类型的不同,细分为P型、碱锰型、高性能型、锂锰型和锰酸锂型等,其中,P型主要用于P型电池的生产,普通碱锰型和高性能碱锰型用于无汞碱锰电池的生产,锂锰型主要用于一次锂锰电池的生产,锰酸锂型主要应用于二次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锰酸锂的生产。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以碱锰型为主导,正逐步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锂锰型、高性能型、锰酸锂型发展,P型产品占比逐步缩小。公司是行业内生产规模最大、产品类型最齐全、竞争力很强的企业,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目前,公司正处于从一次电池材料生产商转型升级至二次电池材料生产商的发展阶段,发展速度受下游电池行业发展及下游客户发展的影响。
污水处理业务主要是城市污水处理业务,采用“政府特许、政府采购、企业经营”的经营模式,具有刚性特征,不易受宏观经济影响,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量。目前公司污水处理业务规模相对较小,运行平稳,盈利稳定。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451.5%,主要系本期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以及《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本公司将2016年5-12月的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的发生额列报于“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之前的发生额仍列报于“管理费用”项目。
2)财务费用同比减少44.98%,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减少,利息支出同比减少。
3)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87.87%,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同比减少。
4)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02.43%,主要系上期有子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1.70万元。
5)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92.2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
6)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399.32%,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同比增加。
、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因公司收购了控股股东持有的鹤岭污水100%股权,公司合并报表新增全资子公司鹤岭污水。
2、报告期内,因公司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新增全资子公司机电公司。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201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7-01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8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4月7日上午9点在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步步高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谭新乔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充分讨论了议程中列明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年度报告》之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九节 公司治理”部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2)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6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5,767.7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093.79万元,净利润2,573.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24.07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7〕2-205号),公司2016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755,039.9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0,922.938.07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79,167,898.12元。
鉴于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情况,公司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2016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良好的服务,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17年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谭新乔先生、梁真先生、熊毅女士、龙友发先生、丁建奇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公司决定对部分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设立招标办、行政部、保卫部、人武部;成立高纯硫酸锰分公司;撤销机修分厂、金属锰分公司;撤销运输部,其职能划入物资采购调度中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约2900万元建设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12、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百色分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13、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刘干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刘干江先生简历见附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干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通过《关于聘任及改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柳全丰先生、张迎春先生、成曙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朱树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同意改聘原总经理助理谭周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原董事会秘书汪咏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同意聘任龙绍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文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张伏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5月3日(星期三)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6)。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四月七日
附件:
1、刘干江先生简历:
刘干江先生,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物流师,中共党员。1997 年进入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00 年进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成品分厂副厂长、品管部副部长、采购部部长、物资采购调度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刘干江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6,000股,除此之外,刘干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刘干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柳全丰先生简历:
柳全丰先生,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湘潭大学应用化学系副主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938工程指挥部常务指挥长,948工程指挥部常务指挥长、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柳全丰先生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迎春先生简历:
张迎春先生,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二级建造师,中共党员。1999年参加工作,历任湘潭市市政工程公司施工员,技术员,主施工员,项目经理,副总经理;沥青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湘潭市双马垃圾渗滤液处理有限公司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张迎春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2,000股,除此之外,张迎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张迎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成曙光先生简历
成曙光先生,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1986 年参加工作,历任本公司硫酸锰分厂副厂长、938 分厂副厂长、生产部副部长、部长、 948 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董事。成曙光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6,000股,除此之外,成曙光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成曙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朱树林先生简历:
朱树林先生,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进入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电解分厂工段长、生产部调度员,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电解成品车间主任,公司电解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兼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朱树林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00股,除此之外,朱树林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朱树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谭周聪先生简历:
谭周聪先生,1970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郴州市郴州电厂 ,本公司动力分厂副厂长、厂长,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谭周聪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00股,除此之外,谭周聪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谭周聪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汪咏梅女士简历:
汪咏梅女士,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199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副部长、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监事,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汪咏梅女士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00股,除此之外,汪咏梅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汪咏梅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龙绍飞先生简历:
龙绍飞先生,1973 年出生,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师,中共党员。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本公司成品分厂副厂长、生产部部长,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龙绍飞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00股,除此之外,龙绍飞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龙绍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文革先生的简历:
文革先生,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进入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双氧水分厂书记、副厂长、光华日化厂书记、行政部部长、劳服公司经理、运输公司经理、锰都事业部安环部长、锰都事业部办公室主任兼社会事务部部长、锰都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文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张伏林先生的简历:
张伏林先生,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中共党员。1988 年进入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先后在电解分厂、财务部工作,2000 年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张伏林先生作为湘潭新鹏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股,除此之外,张伏林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张伏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7-01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03月2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04月07日下午2:00在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步步高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泽华先生主持。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且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还能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符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第1、2、3项议案需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2、3、4项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七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7-01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4月7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谭新乔先生、梁真先生、熊毅女士、龙友发先生、丁建奇先生均回避了表决。2017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电力、材料等)、提供劳务、租赁、委托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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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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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成立日期:1994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8559万元
公司住所:湘潭市滴水埠
经营范围: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政策允许的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代客理财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普通货运;铁路运输服务(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电化集团的总资产为266,542.06万元,净资产为84,111.18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67,268.25万元, 净利润为8,737.4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电化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17年4月7日,持有公司股份102,002,880股,持股比例为29.51%。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一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电化集团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与公司具有多年的交易经历,在历年交易过程中,未曾有违约行为。
2、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锋物流”)
法定代表人:梁真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公司住所: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机修厂房
经营范围:铁路专用线运输(以广铁的运输协议为准);仓储服务;钢材加工及销售;场地租赁;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晨锋物流的总资产为2,944.31万元,净资产为2,872.48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82.10万元,净利润为-41.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晨锋物流系电化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二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晨峰物流依法存续,具备履约能力。
3、靖西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新能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1,6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7月6日
住所:靖西县湖润镇新兴街(靖西湘潭电化公司内)
经营范围:磷酸铁、磷酸锰、磷酸铁锂、磷酸铁锰锂、锰酸锂、三元锂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靖西新能源的总资产为5,954.61万元,净资产为3,153.44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746.43万元,净利润为-446.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靖西新能源系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电化集团持股比例为51%,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二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靖西新能源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
4、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新能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守红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5日
住所:湘潭县易俗河镇荷花路以西宏信一期E6栋
经营范围:磷酸铁、磷酸锰、磷酸铁锂、磷酸铁锰锂、锰酸锂、三元锂等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贸易(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湘潭新能源的总资产为2,417.46万元,净资产为584.57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254.46万元,净利润为84.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湘潭新能源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靖西新能源下属全资子公司,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二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湘潭新能源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
5、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能新能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颜浪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公司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
经营范围:磷酸铁锂系列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裕能能源的总资产为10,026.48万元,净资产为9,997.36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2.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裕能新能源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的联营企业,公司持股比例为20%。公司总经理刘干江先生以及公司关联方文宇先生均在裕能新能源担任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裕能新能源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
(二)关联交易合同的有效期、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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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关联交易调整说明:
1、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扩大了公司鹤岭生产基地的土地租赁范围,新增了关联方裕能新能源;因公司原竹埠港生产基地搬迁,新增了产品及搬迁物资存放场地租赁范围。
2、因公司2017年新设行政部、保卫部,原由电化集团提供的后勤、保卫等服务不再发生。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土地及房屋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生产经营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场地租赁及综合服务均收取了合理的租赁费用和服务费用,可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利润;公司代理关联方销售新能源电池材料产品可深入了解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并掌握其市场动态,开发和管理客户,建立稳定的营销网络,有利于公司发展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且,通过公司关联方签署的《委托销售合同》,能确保公司获得合理的利润空间。
2、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均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和采购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土地及房屋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生产经营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场地租赁及综合服务均收取了合理的租赁费用和服务费用,可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利润;公司代理关联方销售新能源电池材料产品可深入了解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并掌握其市场动态,开发和管理客户,建立稳定的营销网络,有利于公司发展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且,通过公司与其签署的《委托销售合同》,由公司代理销售,能确保公司获得合理的利润空间。
2、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均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和采购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3、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公正,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湘潭电化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湘潭电化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7-014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
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扩大产业规模,提高企业竞争力,控股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电化”)拟投资建设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
2017年4月0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靖西电化投资约2900万元建设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
2、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年产6000吨的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
3、项目预计投资金额和资金来源:项目预计投资约2900万元,由靖西电化自筹解决。
4、投资主体:本次项目投资主体为靖西电化。
5、项目预计投产时间为2017年5月。
6、项目选址:广西省靖西县胡润镇新兴街靖西电化厂区内。
三、项目建设的背景
近年受全球经济危机和国内经济下行影响,电解二氧化锰行业竞争激烈,产品的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电解二氧化锰行业与下游电池行业密切相关,电子信息应用和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与环保压力的驱动,促使电池朝着小型化、轻型化、长使用寿命、免维护及无毒、无污染的新型绿色环保电池方向发展。锂离子电池以其工作电压高、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长、自放电低、无记忆效应、无污染、安全性能好等独特的优势,经过短短十几年的迅速发展,正逐步取代传统的铅酸电池和镍铬、镍氢电池,逐渐成为小型二次电池的主流。
锰酸锂材料是最近十年发展起来的新型锂电池正极材料,综合了钴酸锂、镍钴锰酸锂材料的优点,具有容量高、成本低、安全性好、耐过充性好、易于合成等优异特性,成为最具潜力的替代钴酸锂的正极材料,其在小型锂电中逐步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并在动力锂电领域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是较有前途的正极材料之一,日本、韩国的动力锂电汽车就是采用锰酸锂电池材料技术。锰酸锂材料广泛应用于各种便携式电动工具、电子仪表、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摄录机、武器装备等,在电动汽车中也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随着以锰酸锂为正极材料的锂离子电池在动力电池领域逐步得到应用,锰酸锂专用电解二氧化锰的需求将呈增长态势。公司自2010年自主研发出锰酸锂专用电解二氧化锰以来,不断进行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以及与客户深入沟通,为靖西电化此次扩产奠定了基础。
四、项目建设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锰酸锂专用电解二氧化锰产品市场较成熟,加上公司一直不断进行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以及与客户深入沟通,目前市场推广已取得积极进展。靖西电化新建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将在公司原有生产工艺上进一步优化,使产品性能更高,质量更稳定。
2、本次靖西电化新建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将利用公司原竹埠港生产基地918生产线的部分钛板、碳棒等,提高了设备使用效率。
3、靖西电化已投资建设热电联产项目,此次扩大生产规模能更好地发挥项目联动效应,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竞争力。
4、锰酸锂电池材料作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方向之一,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电解二氧化锰产能将增加,产品结构更优化,有利于公司稳固行业龙头地位,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大行业话语权,有利于公司提高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五、风险提示
项目完工达产后,公司面临的市场开拓压力更大,也可能存在未来市场情况变化对经济效益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7-01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04月0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电化”)向交通银行百色分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决定为靖西电化该笔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考虑到其他两位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为提高融资手续办理进度,靖西电化此次融资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0257759965876
注册地址:靖西县湖润镇新兴街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 3,76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解二氧化锰生产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本构成:本公司持股82.98%,衡阳市华林锰业有限公司持股10.64%,湘潭市岳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持股6.38%。
靖西电化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靖西电化最近一年的相关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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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电化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靖西电化提供担保主要系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子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和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符合本公司及靖西电化的整体利益,且靖西电化的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鉴于靖西电化其他两位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为提高融资手续办理进度,本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本次为靖西电化的担保无反担保,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故同意为靖西电化向交通银行百色分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下转5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