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6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666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面向中高端客户的、产业链最完整的家装及家居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以设计与品质为核心、以材料和工艺研发为驱动,人才培养和信息化为支撑,为客户提供集原创设计、工程施工、辅材配送、木制品定制、主材及配饰选购、售后服务为一体的家居综合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收入及利润实现平稳增长。
公司现阶段仍以中大户型住宅、别墅等高档住宅为核心,面对此类客户提供如下产品及服务:
1、设计及工程施工业务 公司多年来坚持原创设计为本,在吸收国内外先进设计理念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形成了以人为本的“时尚、合理、人性、先进、功能、健康、环保”独特设计理念。公司严格执行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保障每一项工程的品质,确保设计方案能够完美呈现。
2、木制品定制化生产服务 木制品定制化生产是公司实现一体化家居综合服务战略中工厂化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名启木制品已拥有较为丰富的产品线,包括木门及门套、柜类和活动家具等一系列产品。
3、主材及配饰选购服务 公司通过美家世邦建材体验馆整合了建材行业内众多知名、优质品牌,产品及服务涵盖了大部分的装饰主材、配饰以及综合配套服务,为客户提供的优质服务贯穿于售前、售中和售后的整体服务体系中。
为更有针对性的满足不同消费人群对空间装饰的差异化需求,公司推行多品牌运营战略,形成了“名雕设计”、“名雕丹迪”、 “名雕墅派”和“名雕盛邦”四个装饰服务子品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是一家面向中高端客户的、产业链最完整的家装及家居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以设计与品质为核心、以材料和工艺研发为驱动,人才培养和信息化为支撑,为客户提供集原创设计、工程施工、辅材配送、木制品定制、主材及配饰选购、售后服务为一体的家居综合服务。
公司所处的住宅装饰行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消费能力密切相关,受房地产行业一定程度的影响,呈现一定的周期性特征。当房地产市场活跃,住宅成交量不断上涨时,会增加成交住宅的装饰需求;当房地产市场受周期性调整或国家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交易量有所萎缩时,会导致可供装修面积的增速下滑。例如自2015年底开始,政府持续推出一系列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逐步升级,一些地方也陆续出台了限购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导致了住宅交易市场成交量波动加大,带来住宅装饰需求在一定时期内相应波动的风险。
面对装饰行业及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公司积极优化分公司营销网络布局,大力支持网络营销,同时实施了分公司经理由单店管理模式向跨片区多店管理推进的试点工作,有效推动了公司稳步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架构和管理制度,梳理了内部管理流程,强化了审计部门的职能,大大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重新梳理企业文化,将“客户满意”构建成企业唯一的核心价值,全体员工都必须真正把客户满意这一核心价值作为行动指南,最大限度的发挥企业文化的引领作用。
报告期,公司开始全面推广劳务分包的施工作业模式,对劳务分包模式下的施工用工管理建立起了严格的内部管理体系。公司依据《劳务施工队伍管理规范》,在劳务施工队伍准入管理、劳务施工团队的选用、劳务施工团队的培训、劳务施工团队施工开展和过程管理、劳务施工团队的质量检验等方面,对劳务分包模式下项目中施工队伍实施管理。劳务分包模式下,除相关工程的具体施工通过分包人员完成外,总体工程质量的把关及验收、材料采购及配送、相关项目的收入及成本确认方式等均与自行实施的项目相同,采用劳务分包模式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097.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0%;实现净利润5,057.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8%,收入及利润实现平稳增长。公司总体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出现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其他重大不利因素。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2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章顺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蓝继晓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蓝继晓先生所作的《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2、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6年,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全奋先生、章顺文先生、刘力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097.33万元,比上年同期67,345.25万元增长2.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7.89万元,比上年同期4,808.69万元增长5.18%。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预计2017年实现收入7.37亿元,同比增长6.60%,实现净利润5,530万元,同比增长9.33%。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17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 38,755,156.7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16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75,515.6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4,831,716.03元,减去公司已支付的 2015 年度现金股利14,500,000元,至 2016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55,211,357.14元。
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蓝继晓先生、林金成先生、彭旭文先生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6,667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667万股;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含税)2.5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1,666.75万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公司独立董事已就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334万股,注册资本金变更为13,334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利润分配涉及的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鉴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贡献,董事会制定了2016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管的薪酬方案,详见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17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16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7年1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5,679.22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及下属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注销深圳市名启木制品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罗湖区名雕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27日以书面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绍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同意本次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7、《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7年1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5,679.22万元。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变更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6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详见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比例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1、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
2、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近年来经营情况稳健,股东回报方式持续优化并坚持以中小投资者利益为中心,蓝继晓先生、林金成先生、彭旭文先生本次所提关于利润分配的提议,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并增加股票的流动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3、高比例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生变化。
2、提议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根据首发上市的承诺,在本次预披露后未来6个月内仍处于锁定期,不能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2016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增加,预计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334万股,注册资本金变更为13,334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利润分配涉及的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17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17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各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9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5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A栋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一:《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二:《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三:《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四:《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提案五:《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案六:《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七:《2016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提案八:《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九:《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2017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请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全奋先生、章顺文先生、刘力平先生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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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4日下午17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列华、刘灿星
联系电话:0755-26407370
电子邮箱:mingdiaozhuangshi@yeah.net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A栋2楼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传真:0755-26407370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额: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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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附注:
1、 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17年月日
附件二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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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7年5月4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0”,投票简称为“名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0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2016年11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8号),核准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7,555.5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614.3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941.18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2月7日到位,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 年 12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 [2016]G16001830241号《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12月30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29,440,089.86元(其中募集资金229,411,815.10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28,274.76元)。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7]G17004860138号)验证。
截至 2017年1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679.22万元。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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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和需要,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不足部分资金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为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以自筹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679.22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7]G17004860138号)。公司以募集资金5,679.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679.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下转5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