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5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7年4月7日下午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玉忠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情可查阅2017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情可查阅2017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授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玉忠、钱润琦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股票代码:002564 股票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6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经营计划和业务需要,综合考虑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等因素,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玉忠先生及/或其控制的企业申请短期资金借贷,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预计2017年度拆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5亿元借款额度;不含与中机电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5亿元借款额度)。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东借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借款方式、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担保措施和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文件等,授权的有效期及借款时间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联董事陈玉忠先生、钱润琦先生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陈玉忠先生已经于2016年度多次提供财务支持,累计发生额为人民币448,254,887.02元(含利息),借款利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即4.35%的年化利率,2016年年末余额为人民币46,197.02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日,陈玉忠先生持有175,053,374股天沃科技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35,762,000股的23.7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玉忠先生及/或其控制的企业申请短期资金借贷,借款利息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预计2017年度拆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5亿元借款额度;不含与中机电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5亿元借款额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未来交易以及2016年度已经发生的交易均系陈玉忠先生低息为公司提供的财务支持,融资成本均低于市场的平均利率,虽然构成关联交易,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资料,我们认为,2017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支持,借款利息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未超过市场平均价格,公平合理,相关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持续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类型的关联交易已于2016年发生。2016年度,基于公司发展和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的需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玉忠先生多次为公司提供短期资金借贷作为财务支持(包括短期资金借贷、公司延期向其支付飞腾铝塑股权转让款等),累计发生额为人民币448,254,887.02元(含利息),借款利息执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即4.35%的年化利率,年末余额为人民币46,197.02元。上述交易,系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公司发展需要,降低了公司的资金使用成本,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经营。借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未超过市场平均价格,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公司2016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和公正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对2016年度上述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以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审核及确认合法合规,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股票代码:002564 股票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借款的前置条件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受让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85%的股权的工商登记手续,且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一、借款事项概述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门鑫能”)85%的股权事项完成后,开展玉门郑家沙窝熔岩塔式5万千瓦光热项目。目前,各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正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为更好的支持玉门鑫能的发展,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向玉门鑫能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借款支持,借款利率为当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的平均利率。
2、本次借款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3、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8135258736X4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煜达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玉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 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铁人大道人防大厦325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力开发、设计、生产、建造、销售、运营;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玉门鑫能现股东结构为:
■
公司、江苏鑫晨光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鑫晨”)、上海晶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电”)已与上海炬太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与江苏鑫晨、上海晶电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后,玉门鑫能股权结构如下:
■
鉴于各方为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玉门鑫能的股权结构不变。
相关事宜可查阅2017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最近一年的经营状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17[3434]号),玉门鑫能2016年末的资产为5,726,092.11元,所有者权益为5,531,092.11元,负债为195,000元。因玉门鑫能尚在建设期,2016年度未产生营业收入,净利润为-4,468,907.89元。
三、借款事项
1、借款金额:不超过120,000万元(含);
2、借款利率:当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的平均利率;
3、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向玉门鑫能借款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支持玉门鑫能的发展,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加快玉门郑家沙窝熔岩塔式5万千瓦光热项目的推进速度。本次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借款的前置条件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受让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85%的股权的工商登记手续,且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8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之前,收到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材料,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员对该事项的报告,并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现对该事项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资料,我们认为,2017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支持,借款利息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未超过市场平均价格,公平合理,相关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持续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类型的关联交易已于2016年发生。2016年度,基于公司发展和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的需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玉忠先生多次为公司提供短期资金借贷作为财务支持(包括短期资金借贷、公司延期向其支付飞腾铝塑股权转让款等),累计发生额为人民币448,254,887.02元(含利息),借款利息执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即4.35%的年化利率,年末余额为人民币46,197.02元。上述交易,系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公司发展需要,降低了公司的资金使用成本,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经营。借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未超过市场平均价格,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公司2016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和公正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唐 海 燕 黄 雄 陈 和 平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资料,我们认为,2017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支持,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未超过市场平均价格,公平合理,相关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持续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类型的关联交易已于2016年发生。2016年度,基于公司发展和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的需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玉忠先生多次为公司提供短期资金借贷作为财务支持(包括短期资金借贷、公司延期向其支付飞腾铝塑股权转让款等),相关资金利息执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即4.35%的年化利率,累计发生额为人民币448,254,887.02元(含利息),年末公司应付陈玉忠先生的款项余额为人民币46,197.02元。上述交易,系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公司发展需要,降低了公司的资金使用成本,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经营。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未超过市场平均价格,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公司2016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和公正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对2016年度上述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以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审核及确认合法合规,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7年3月,公司收购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门鑫能”)85%的股权,拟开展玉门郑家沙窝熔岩塔式5万千瓦光热项目,目前,各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正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公司拟在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以人民币44,798.06万元向玉门鑫能增资,其他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玉门鑫能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3,703.6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本次增资有利于玉门鑫能推进玉门郑家沙窝熔岩塔式5万千瓦光热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授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7年3月,公司收购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门鑫能”)85%的股权,拟开展玉门郑家沙窝熔岩塔式5万千瓦光热项目,目前,各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正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公司拟在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向玉门鑫能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借款支持,借款利率为当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的平均利率。
本次为玉门鑫能提供借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支持玉门鑫能5万千瓦光热项目进程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玉门郑家沙窝熔岩塔式5万千瓦光热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玉门鑫能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玉门鑫能提供借款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唐 海 燕 黄 雄 陈 和 平
股票代码:002564 股票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增资的前置条件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受让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85%的股权的工商登记手续,且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一、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概述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门鑫能”)85%股权事项完成后,以人民币44,798.06万元向玉门鑫能增资,玉门鑫能各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玉门鑫能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3,703.6万元,公司仍持有玉门鑫能85%股权。具体增资进度安排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2、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3、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8135258736X4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煜达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玉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 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铁人大道人防大厦325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力开发、设计、生产、建造、销售、运营;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玉门鑫能现股东结构为:
■
公司、江苏鑫晨光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鑫晨”)、上海晶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电”)已与上海炬太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与江苏鑫晨、上海晶电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后,玉门鑫能股权结构如下:
■
鉴于个各方为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玉门鑫能的股权结构不变。
2、最近一年的经营状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17[3434]号),玉门鑫能2016年末的资产为5,726,092.11元,所有者权益为5,531,092.11元,负债为195,000元。因玉门鑫能尚在建设期,2016年度未产生营业收入,净利润为-4,468,907.89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向玉门鑫能增资的目的是进一步增强控股子公司的实力,为玉门鑫能的建设提供支持。本次增资对公司2017年的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的前置条件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受让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85%的股权的工商登记手续,且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5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7年4月7日上午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剑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7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下午14:00--16: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15:00至2017年4月25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0日;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2017年4月1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各议案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和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5、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临江路1号天沃科技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临江路1号天沃科技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634
联系人:郑克振
电话:0512-58788351
传真:0512-58788326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4”,投票简称为“天沃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见附件3、个人股东见附件4)。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14:00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股东:
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14:00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股东(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