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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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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公告

2017-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原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协商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原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份额类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收益分配原则等内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在原基金合同“三、基金的基本情况”末尾增加“(八)基金份额的类别”,具体增加内容为: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的,称为A类;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将原基金合同“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中第1点、第2点修订为: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当投资者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②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2)当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金额扣减赎回费用。

当投资者赎回A类/C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三、将原基金合同“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中第二段修订为:

“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4%,各类别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各类别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各类别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R为各类别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服务费率”

四、将原基金合同“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收益分配原则”中第1点修订为: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修订

(一)在“六、基金的募集”中增加“(二)基金份额的类别”,本章节序号顺序调整,具体增加内容如下:

“(二)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的,称为A类;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中第1点、第2点修订为: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对于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在申购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当投资者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②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4)当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5)上述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一:假定T日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300元,某投资者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00元、50万元、2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若该投资者申购金额为500万元,则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例二:假定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250元,申购金额为10,000.00元,则投资者可获得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10,000.00/1.2250=8,163.27份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时持有期限在30日以内的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1%,持有期限超过30日(含30日)的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

(2)当投资者赎回A类/C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10天,该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10,000×1.2500=12,500.00元

赎回费用=12,500.00×0.1%=12.50元

赎回金额=12,500.00-12.50=12,487.50元

例四: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C类基金份额,持有60天,该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25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1.2250=12,250.00元”

(三)将“十四、基金收益和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中第1点修订为: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四)将“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第二段修订为:

“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40%,各类别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各类别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各类别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R为各类别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服务费率”

此外,本公司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本基金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修订自2017年4月14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A类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4月14日起对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A类基金份额类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分设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现有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为288102,A类基金份额(新增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为004547。目前已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为C类基金份额。

二、相关费用说明

(一)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具体如下:

(二)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时持有期限在30日以内的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1%,持有期限超过30日(含30日)的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

(三)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三、A类基金份额的业务办理

投资者可自2017年4月14日起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各分公司、投资理财中心以及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及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在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自2017年4月18日起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及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业务办理机构的联系方式详见“五、A类基金份额的业务办理机构”。

(一)2017年4月14日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将按照该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确认份额。如未来某日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A类基金份额为0,则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将按照该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确认份额。

(二)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与本公司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份额类别进行转换,基金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的计算将按照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1日刊登的《华夏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执行。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金额应遵循本基金的有关规定,单笔转出申请份额限制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开通转换业务,如未来开通相关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每次最低扣款金额为10元人民币,如未来本公司调整上述最低扣款金额,将另行公告。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四、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自首笔A类基金份额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的确认日起计算,并自确认日的次日起在指定报刊和本公司网站披露。

五、A类基金份额的业务办理机构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27/28

传真:010-88087225

(2)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光大国信大厦一层(100081)

电话:010-68458598/7100/8698/8998

传真:010-68458698

(3)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4)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190)

电话:010-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5)北京西三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8号紫竹花园一期B座01(100089)

电话:010-52723105/06/07

传真:010-52723103

(6)北京亚运村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号洛克时代广场A座一层(100101)

电话:010-84871036/37/38/39

传真:010-84871035

(7)北京朝外大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6号新城国际6号楼101号(100020)

电话:010-65336099/6579

传真:010-65336079

(8)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幢103号(100025)

电话:010-85869585

传真:010-85869575

(9)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01A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10)上海联洋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第一层101A-1单元(200120)

电话:021-68547366

传真:021-68547277

(11)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40层02室(518038)

电话:0755-82033033/88264716/88264710

传真:0755-82031949

(12)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0层B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3917/3918

传真:025-84733928

(13)杭州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05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6607/6608/6609

传真:0571-89716611

(14)广州分公司、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50层02单元(510623)

电话:020-38067290/7291/7293/7299、020-38460001/1058/1079

传真:020-38067232、020-38461077

(15)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栋1单元14层1406-1407号(610000)

电话:028-65730073/75

传真:028-86725411

(16)电子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

(17)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机构,并另行公告。

六、重要提示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4月11日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