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转为定额存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7-030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转为定额存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16]323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3,7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216,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43,544,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月19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30003号《验资报告》,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同兴达”)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龙支行(以下统称“专户存储银行”)等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3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大额存单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赣州同兴达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计划分步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决定以大额存单的方式存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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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以大额存单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及赣州同兴达将上述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方式存放时,已通知保荐机构。上述存单到期后,公司及赣州同兴达及时将资金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2、 公司及赣州同兴达不得对上述存单设定质押。
3、公司及赣州同兴达不得从上述大额存单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本存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及赣州同兴达如需支取资金,必须将上述大额存单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4、 本大额存单不可转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赣州同兴达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转为大额存单进行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7-031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16】323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99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70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7年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17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公司现已办理完成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于2017年4月6日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一、本次工商变更主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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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工商登记变更后公司相关信息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1963645H
2、 名称: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主体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 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工业东路利金城科技工业园3#厂房4楼
5、 法定代表人:万锋
6、 成立日期:2004年4月30日
7、 注册资本:9600万元人民币
8、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9、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