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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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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版)

本公司股东中,吴储正女士持有迪贝集团20%的股权,迪贝集团另一股东吴建荣先生为吴储正女士的父亲。迪贝集团持有迪贝工业炉50%的股权,迪贝工业炉另一持股45.2744%的股东储亚平女士为吴建荣先生的配偶、为吴储正女士的母亲。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发行人长期专注于制冷压缩机电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全国制冷压缩机电机骨干企业之一。制冷压缩机是制冷系统的心脏,公司产品是制冷压缩机的核心部件,广泛应用于冰箱、冰柜、中央空调、陈列柜、冷库等制冷设备中。

自设立以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配套采购模式

配套采购模式下,公司主要原材料硅钢片、漆包线向客户进行配套采购。报告期内,公司为转移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根据冰箱压缩机电机主要客户华意压缩、钱江制冷的销售订单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向其采购主要原材料,同时锁定产品销售价格中原材料计价部分。

从公司财务成本方面考虑,由于硅钢、铜及铝等主要原材料属于大宗商品,国内市场上的结算方式多为现款现货。向客户采购原材料的采购款直接冲抵应收账款,这实际上相当于缩短了应收账款的回收期,整体上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公司的资金占用成本。

从上下游产业联动方面考虑,硅钢片、漆包线成本是压缩机电机成本构成的主要部分,压缩机电机行业内普遍采用销售价格与原材料采购价格联动的定价方式。同时,压缩机电机是压缩机成本构成的主要部分,因此压缩机制造企业和压缩机电机制造企业面临着相同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相对于掌握了行业内主要产能的大型制冷压缩机生产企业,各压缩机电机企业面对大型钢厂和漆包线生产企业的议价能力较弱,所以在制冷压缩机行业中,压缩机制造企业集中上游电机生产的硅钢片、漆包线需求量,统一向大型钢厂、漆包线厂采购,不仅能够提升议价能力、更好地利用企业信用,取得较市场价格更为优惠的价格,也更便于采取套期保值等方式平抑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与客户之间现有的业务模式,顺应了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变化的需要,满足了企业价值链管理中对加强上下游企业合作的需求。公司与下游客户在原材料采购、技术创新方面实现合作,达到进一步降低成本、加快市场反应能力、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风险、节约资金成本的目的。此种业务模式在压缩机电机行业中已被普遍应用,例如,可比公司中的富生电器、通达动力均采用此种模式。此外,在其他实体产品制造业中也是比较常见的,如天汽模、雷科防务、国恩股份、横河模具等。

(2)自主采购模式

自主采购模式下,公司直接向原材料生产商或贸易商采购原材料。原材料及辅料采购是公司产品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的关键环节,公司使用ERP 软件系统,健全、完善公司物料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公司的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一般情况下,公司生产管理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物料需求计划,供应部根据物料需求计划采购各项原辅材料。但在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会在安全库存范围内适当调整原材料采购计划。采购的原辅材料送达本公司后,品质管理部进行来料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原材料入库,由仓储部对原材料库存进行管理。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按订单组织生产的模式。销售部接到订单后交由生产管理部门,由生产部门制订生产计划及物料需要计划,全程监控物料安排和生产调度。品质管理部门参与控制在制品质量,对产成品进行出厂检验。公司总经理全面协调销售部、供应部、生产管理部以及品质管理部之间的协作。公司为部分客户提供压缩机电机的受托加工。客户向公司提供主要原材料硅钢及漆包线,公司收到客户提供的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入库后作为代管物资材料进行管理。

3、销售模式

(1)直接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为制冷行业的中间产品,故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压缩机生产企业。基于压缩机电机和压缩机整机生产行业的配套体系和行业惯例,公司通过客户供应商准入考核后,双方形成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通过签订一定期间的销售框架性协议,确定产品定价方式、付款条件、质量保证及交付方式等内容。然后客户日常以订单形式向公司提出采购需求。

公司采取“以原材料价格为基础”的定价模式,即“原材料价格+辅料价格+制造费用+加工费+合理利润”。上述各项要素的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公司与部分客户之间进行主要原材料配套采购的合作模式,其有利于双方加强成本控制和管理。

(2)委托加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曾与客户加西贝拉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由加西贝拉提供原材料,公司按照加西贝拉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含有关管控标准和要求)以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或《质量保证协议》进行加工,收取加工费。2015年7月开始,经公司与加西贝拉协商一致,公司将受托加工业务模式调整为配套采购的直接销售模式。主要原因及背景为:

华意压缩于1996年于深交所上市,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加西贝拉为华意压缩的子公司。2015年7月之前,加西贝拉向公司提供硅钢片和漆包线,并定期与其进行盘点和对账。相关原材料的所有权及其相关风险报酬归于加西贝拉。为便于加西贝拉内部原材料的统一保管、出库、销售及财务核算,降低对委外仓库的管理难度和实物资产管理成本,提高内控效率,2015年7月起,加西贝拉请求将与公司的业务合作模式变更为向其直接采购电机。公司有权根据其对硅钢等主要原材料的生产需求,按市场价格向加西贝拉采购相关原材料,加西贝拉根据原材料销售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双方约定相关材料一经售出并经质检合格后不得退还。

公司向加西贝拉采购硅钢的价格根据市场价格逐月调整;采购铜、铝漆包线的价格则根据成品铜、铝市价加计加工费确定,并结合市价及时调整;硅钢片与漆包线均与第三方采购的价格基本吻合。业务合作模式的改变对公司的的盈利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与加西贝拉而言是互惠互利的。因此双方经协商,共同确认了此次业务合作模式的变更。

2015年7月起发行人向加西贝拉销售电机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套、万元

注:2016年收入中包含冲片和铁芯收入。

(3)两种模式的主要差异

发行人配套采购直接销售模式和委托加工模式的主要差异如下表所示:

(三)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供应使用情况

公司压缩机电机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硅钢片、铜铝漆包线以及铝锭。

(1)铜漆包线采购情况

(2)硅钢片采购情况

(3)铝漆包线采购情况

(4)铝丝采购情况

(5)铝锭采购情况

2、各期公司主要原材料硅钢片、铜铝漆包线以及铝锭采购价格走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硅钢片、铜铝漆包线以及铝锭采购价格走势与行业趋势基本吻合,具体分析如下所示:

(1)硅钢采购价格走势

报告期内,硅钢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采购原材料的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公司硅钢片中600型号和800型号采购占比2/3以上,且有市场公开价格可以参考。因此,就该两种型号硅钢采购价格进行分析对比。

资料来源:我的钢铁网;均为含税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硅钢600型号整体平均采购单价与市场基本保持一致。2016年末采购单价低于市价的主要原因为价格快速上涨期间,公司与部分客户协商调整的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相比有所滞后所致。

资料来源:我的钢铁网;均为含税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800型号硅钢片的平均价格走势与市场价格走势基本一致且围绕市价波动。

(2)漆包线采购价格走势

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或第三方材料商采购漆包线。因公开市场无铜、铝漆包线价格,分析采用“原材料+制造费用”的定价模式作为漆包线价格的衡量指标。其中,电解铜和铝锭作为原材料的衡量指标,制造费用则参考无关联第三方客户美国布里斯托的价格。

资料来源:WIND资讯;均为含税金额。

资料来源:WIND资讯;均为含税金额。

整体上看,公司采购铜、铝漆包线的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相比无重大差异。

(3)铝锭采购价格走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第三方材料商采购铝锭,且公司采购铝锭的平均价格与市场价格走势较一致。

资料来源:WIND资讯;均为含税金额。

3、能源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消耗的能源是工业用电与天然气。

(1)使用电力情况

(2)使用天然气情况

注: 2015年至2016年由于铝芯浇铸逐步改为使用电炉,天然气消耗量下跌。

4、主要供应商

公司压缩机电机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硅钢片、铜铝漆包线和其他材料等。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原材料类别和金额情况如下:

(1)2016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2015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3)2014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发行人对供应商的采购情况的披露已经完整包括了对外全部采购的情况,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外购件、外协件、劳务等。报告期前两年,公司不存在占比超过50%的单个供应商。2016年公司向华意压缩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占比首次超过50%,增长原因与客户加西贝拉的受托加工业务模式调整为配套采购的直接销售模式有关。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及其关联方中不拥有任何权益,亦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5、配套采购模式下的原材料采购情况

(1)配套采购原材料基本情况

在配套采购模式下,公司客户电机订单所对应的主要原材料硅钢片、铜漆包线等材料由客户提供。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安排生产。公司收到客户订单后,首先根据订单量和主要材料消耗定额计算硅钢片和漆包线预计用量,并考虑紧急订单因素,编制出采购计划并向客户发出材料采购通知,客户不能满足公司原材料采购需要的,公司向材料商采购。公司向客户采购原材料数量、采购型号与订单存在联系,但不完全一致。

公司向客户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漆包线和硅钢片是标准化商品,公司对所有原材料按规格型号进行统一管理、统一领用。一方面,针对相同规格或型号原材料,不区分采购来源,按需使用;另一方面,为合理利用原材料,针对所需原材料规格或型号相同的产品,不区分客户,综合安排生产计划,集中领料、开料。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采购的原材料在采购当年基本被所配套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完毕。

(2)配套采购原材料定价机制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客户采购铜、铝漆包线的价格根据成品铜、铝市价加计加工费确定,并结合市价及时调整。

发行人与华意压缩及其子公司对硅钢片的的调整频率和依据如下所示:

(3)配套采购原材料数量及价格对比

A、公司向华意压缩及其子公司采购的原材料数量及平均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向华意压缩及其子公司采购的原材料数量及平均价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万元

注:上述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B、报告期内公司向华意压缩采购的原材料价格与向第三方采购价格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客户华意压缩及其子公司荆州华意和加西贝拉采购硅钢片、铜漆包线和铝漆包线等原材料。其中,公司采购的硅钢片按型号可以分为:600型、800型和470型等。因600、800占公司每年采购硅钢总量三分之二以上且有公开市场报价(“我的钢铁网”硅钢现货交易日均价),故公司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对比分析以600型和800型硅钢片为主。报告期华意压缩及其子公司各月加权平均采购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上述日均价的月度算数平均值)及第三方市场采购价格对比如下:

资料来源:我的钢铁网;均为含税金额。

资料来源:我的钢铁网;均为含税金额。

资料来源:均为含税金额。

资料来源:均为含税金额。

整体来看,硅钢片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整体走向一致,略有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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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价格调整机制的差异

发行人与华意压缩及其子公司对硅钢片的的调整频率和依据略有不同,具体差异参见本节招股意向书“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五)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之“5、配套采购模式下的原材料采购情况”之“(2)配套采购原材料定价机制”。

在报告期初,市场价格单边下行,由于硅钢采购主要来自调整频率较低(6-12个月)的华意压缩母公司,造成硅钢加权平均采购价格变动缓慢、持续高于市场价格;而在报告期末,市场价格快速上升,华意压缩母公司调价频率较低的特点又使得硅钢加权平均采购价格低于市场价格。

b)价格比较口径的差异

市场参考价格是“我的钢铁网”硅钢现货交易日均价的月度算数平均值,而发行人向华意系客户采购硅钢的价格为当月加权平均采购价格,两者计算口径存在一定差异。

c)实际采购和开票的时间差异

为确保数据准确,图中发行人向华意压缩采购硅钢的加权平均价格以增值税发票作为统计依据;而在一般情况下,华意压缩在向发行人销售原材料的次月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增值税发票上反映的价格(一般为上月的采购)与同期市价相比有一定滞后。

d)影响价格调整的其他因素

华意压缩及其子公司向钢厂直接采购使用的是出厂定价,且采购规模效应导致其能够获得更优惠的价格。另一方面,华意压缩也通过套期保值的手段锁定原材料成本。因此,发行人与华意系客户协商调整采购价格时,除了参考外部市场价格外,也会要求其考虑自身实际采购成本及采购优势,从而导致双方确定的采购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存在差异。

综上,公司向华意压缩及其子公司配套采购硅钢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整体走向一致。报告期内前高后低、略有差别,属于价格调整机制、比较口径差异等因素导致的合理波动,是双方共同商业谈判的结果。另一方面,发行人已通过“以原材料价格为基础”的产品定价机制,将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向客户进行传导,不会对发行人的利润水平产生重要影响。

C、短期价格差异对公司业务的实质影响

从整个宏观经济环境上看,国内以大宗钢材、铜铝、原油等大宗商品为主要原材料的生产性企业的都会受到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通过价格调整机制向下游客户传导成本变化的影响,但是不同行业的传导机制时间及周期略有不同。对于压缩机电机行业来说,公司通过配套采购的方式将价格波动向下游客户传导的效果是明显的,在大宗商品下降的周期中未能实时反应二级市场的价格变化并不影响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在大宗商品上升的周期中配套采购价格向上调整的滞后也并未使公司大幅受益。

从公司核心竞争力角度上看,公司自1993年成立以来一直专心于制冷行业压缩机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将抓住国内冰箱等家电产品消费升级的机遇,不断改进变频电机的生产工艺和巩固并提高行业优势和地位;同时致力于商用制冷压缩机电机产品的国外厂商技术替代,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向客户配套采购原材料价格受到调价机制的影响而在短期内与市场价格有所偏差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综上,受到原材料采购定价机制的影响,2016年以前发行人向客户采购原材料价格略高于市场价格存在客观原因;2016年之后略低于市场价格。整体上,价格差异未对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4)配套采购原材料的必要性

向客户进行配套采购是压缩机电机行业的普遍做法,符合供需双方的商业利益,从发行人自身经营的角度出发,配套采购的必要性如下:

A、节约资金占用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发行人上游的主要原材料硅钢、铜及铝等属于大宗商品,国内市场上的结算方式主要为现款现货或预付方式;发行人下游压缩机行业客户一般存在2-3个月的信用期。在配套采购模式下,发行人与客户的结算方式是将向客户采购原材料的应付款项直接冲抵对其的应收账款。发行人实际上是使用即期采购现金流出对冲远期应收账款的现金流入,因此整体上缩短了应收账款的回收期,提高了资产周转率,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公司的资金占用成本。发行人采用的配套采购的业务模式,是在融资渠道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以及民营企业融资成本较高的经济环境下,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的有效途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B、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从上下游产业联动方面考虑,硅钢片、漆包线成本是压缩机电机成本构成的主要部分,压缩机电机行业内普遍采用销售价格与原材料采购价格联动的定价方式。同时,压缩机电机是压缩机的核心部件及主要成本构成部分,因此压缩机生产企业和压缩机电机生产企业面临着相同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压缩机生产企业集中上游电机生产的硅钢片、漆包线需求量,统一向大型钢厂、漆包线厂采购,具有集中采购的优势,也便于采取套期保值等方式平抑价格波动风险。例如,根据公司客户华意压缩(000404.SZ)2016年7月1日的公告,华意压缩在未来12个月内将开展不超过2.2亿元的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

对于发行人而言,报告期内公司上游硅钢片等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剧烈,公司最主要的原材料600型号硅钢片的价格从2014年期初的约5,800元/吨下跌到2015年底的约3,500元/吨,之后上涨到2016年12月底的7,250元/吨以上。钢材等原材料价格的巨幅波动对其下游生产企业的业绩都产生较大的冲击,发行人通过配套采购的业务模式较为成功地避免了业绩大幅波动,在2016年实现了业绩的稳定增长。

此外,采用配套采购的业务模式,能够使发行人摆脱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专心致力于电机生产、工艺提升、技术创新及新产品研发等领域。从这个角度而言,发行人配套采购的业务模式也有一定的必要性。

C、行业内的普遍做法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配套采购业务模式,顺应了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变化的需要,满足了企业价值链管理中对加强上下游企业合作的需求。公司与下游客户在原材料采购、技术创新方面实现合作,达到进一步降低成本、加快市场反应能力、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风险、节约资金成本的目的。此种业务模式在压缩机电机及电机铁芯行业中已被普遍应用,同时,在其他实体产品制造业中,也是比较常见的。上市公司部分案例如下:

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各公司招股意向书、定期报告等公开披露资料。

综上,从财务成本方面以及降低上游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的角度上看,公司采用配套采购的模式具有一定的必要性,符合发行人的利益;同时也是行业内的通行做法,具有普适的商业逻辑。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情况

制冷压缩机电机业属于完全市场化竞争的行业,行业内各企业市场份额较平均,没有一家企业能占据绝对优势。制冷压缩机电机业的市场竞争主要体现在技术性能的竞争,其中,首要因素是电机的稳定性,由于冰箱、空调均需要长时间不间断工作,性能的稳定性是压缩机厂商的重要考虑首要因素;其次是电机的效率,电机效率微小的提高可能意味着压缩机能耗水平提高一个档次;再次是成本控制,在保证技术性能的前提下,成本控制越好的电机制造企业,更具备竞争优势。

(1)冰箱压缩机电机竞争格局

冰箱压缩机电机的制造企业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压缩机制造企业投资的电机制造企业或生产线,另一类是专业冰箱压缩机电机生产企业,通过行业配套协作方式为压缩机制造企业提供配套。

在两类企业的竞争方面,随着冰箱压缩机电机产量迅速扩大,节能环保要求越来越严格,冰箱压缩机技术更新速度越来越快,压缩机制造企业“大而全”的制造模式难以提供持续的竞争优势。因此,逐步形成“压缩机厂商+专业零部件厂商”的配套体系,冰箱压缩机电机的产能向更具专业优势的电机配套企业转移。目前国内专业从事冰箱压缩机电机制造业务的企业较集中,主要企业有本公司、杭州富生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格兰德机械有限公司、威灵(芜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黄石艾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通长江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业。

针对专业冰箱压缩机制造企业逐渐形成三类不同风格的制造商,一类为采取渐进式投资、多品种、技术型厂商;一类为大规模投资、产能扩张型厂商;另一类为针对市场空隙的中小型厂商。由于压缩机电机是压缩机的核心部件,压缩机电机的供应和质量直接影响压缩机正常生产和产品稳定性,为避免对单一供应商的绝对依赖,大型压缩机企业一般会与5家以上的电机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但其中1-3家占据主要供应商位置,取得该家压缩机企业50%上的电机采购量,而需求较小的低档电机或者特殊规格产品则由一些中小规模供应商提供。这三类供应商在行业中相互竞争,又互为补充。上述三类厂商主要的优劣势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属于第一类,采取渐进式投资、多品种、重研发模式厂商。

(2)商用制冷压缩机电机竞争格局

因商用制冷压缩机电机技术含量高、制造工艺复杂、加工精度要求高,国内具备该类电机制造能力的企业不多,在轻型商用压缩机领域,目前全球主要生产厂商为布里斯托、华意压缩及其控股的Cubigel、Secop、泰康、Embraco等五家厂商。重型商用压缩机电机市场的竞争格局主要表现为A.O. Smith、意大利西斯密集团、台湾瑞智等外资电机制造企业占据市场主导地位。而少数在商用压缩机电机上能够取得突破的国内企业,将逐步打破市场垄断,抢占外资电机厂商固有的市场份额,获得远高于行业增速的业绩增长幅度。发行人已通过与丹佛斯、美国布里斯托、意大利都凌的合作,进入了涡旋式、活塞压缩机电机的成熟配套体系,在抢占商用电机市场份额的道路上具备先发优势。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制冷压缩机电机,以其具有能效高、节能和环保等方面的优越性能,成为中国压缩机电机市场中的行业引领者之一。

在冰箱压缩机电机方面,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有杭州富生电器有限公司、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江苏洛克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浙江格兰德机械有限公司和南通长江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每个竞争对手有各自优势客户,但均不占行业内绝对优势。

在商用制冷压缩机电机方面,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有A.O. Smith、意大利西斯密集团、锐智精密股份有限公司等。

五、与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总体情况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32,815.65 万元,净值15,207.61万元,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房屋建筑物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共拥有13处房屋建筑物产权,情况如下:

3、主要生产设备

公司主要设备使用情况良好,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目前,公司共拥有土地使用权8宗,情况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3,062.13 万元。

2、商标权

截至目前,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3、专利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权共41项,情况如下:

上述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中,有6项专利权系实际控制人吴建荣转让给本公司,该等专利的原所有者和发明人吴建荣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也为公司的董事长。另35项专利权系本公司自主研发、自行申请取得。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1、概览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迪贝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建荣先生和吴储正女士。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或参股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及各企业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下:

2、贵州银泰铝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贵州银泰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主要经营铝板、铝带、铝箔的生产及销售。主要股东包括:

贵州银泰铝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铝卷,采购商包括贵阳、重庆等地的铝厂;主要加工过程包括铸轧、簿轧、冷精轧、涂层等;主要产品为铝板、铝卷、铝箔;主要客户为TCL、扬子空调及其他贸易商。截至2016年12月31日,银泰铝业总资产为24,049.99万元;净资产为16,431.16万元;2016年净利润为-430.3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银泰铝业拥有2项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均与压缩机及电机制造无关。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建荣先生持有银泰铝业30%股份,不是银泰铝业的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银泰铝业的的采购、销售集中在重庆贵州等地,与发行人的产供销体系没有重合,亦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3、结论

本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制冷压缩机电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或参股的企业之间,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上下游业务关系。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5年2月15日,本公司控股股东迪贝控股有限公司出具《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嵊州市迪贝工业炉有限公司在未来不会以参股、控股、合作、合伙、承诺、租赁等方式在中国境内从事与迪贝电气相同的业务;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迪贝电气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015年2月15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建荣先生和吴储正女士出具《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人保证今后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迪贝电气构成竞争或可能导致与迪贝电气产生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迪贝电气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本人保证本人的直系亲属遵守本承诺;本人愿意承担因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迪贝电气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向关联方采购货物的情况。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向关联方销售货物的情况。

(3)房屋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情况。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无往来余额。

(2)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无资金拆借的情况。

(3)关联方资产购买、转让、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与关联方资产购买、转让及租赁情况。

3、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注:履行情况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为除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迪贝控股、实际控制人吴建荣及其配偶储亚平为公司提供担保,但不收取费用。

4、关联交易对经营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增强了公司的融资能力。公司现金流量情况较好,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资产负债率较低,不存在依赖关联方担保进行融资,以支持生产运营对资金需求的情形。

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对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重大依赖。

5、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2017年1月23日,独立董事胡华伟、陈伟华、彭娟出具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意见》,认为:(1)迪贝电气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审计报告》对关联交易的披露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2)迪贝电气在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所产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迪贝电气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也不存在故意规避税收的行为。(3)迪贝电气在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所产生的关联交易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交易的价格公允。(4)迪贝电气已建立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合法。迪贝电气设立后的关联交易均按关联交易制度执行,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本公司共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共12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吴建荣先生,董事长,195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12月毕业于嵊州中学,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70年12月至1989年3月,在浙江特种电机厂任职,历任车间主任、分部部长;1989年4月起任嵊州市压缩泵厂厂长兼书记,1993年12月起任浙江绍兴新星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8年7月起任迪贝控股执行董事,现任迪贝电气董事长、迪贝控股董事长和总经理、迪贝电工董事长、景德镇迪贝董事长、嵊州市兴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新联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嵊州市恒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嵊州市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此外,吴建荣先生现为嵊州市电机协会会长、嵊州市工商总会副会长、绍兴市人大代表。

吴储正女士,董事,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6年6月毕业于英国爱丁堡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任职于英国Helen Lowe Co& ltd(会计事务所);2007年7月至2009年8月任职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自2009年9月起历任浙江绍兴新星机电有限公司监事、总经理,现任迪贝电气董事、总经理,迪贝电工董事兼总经理,迪贝控股董事,迪贝工业炉监事,景德镇迪贝监事会主席。此外,吴储正女士目前为绍兴市政协委员。

邢懿烨先生,董事,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6年3月毕业于德国哥廷根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硕士学位;2006年3月至2007年6月任德国CET电子有限公司职员,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期间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欧洲市场代表,2009年6月至2011年3月任浙江绍兴新星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4月17日至今担任迪贝电气董事、副总经理。此外,还担任迪贝控股董事、迪贝电工监事会主席、景德镇迪贝董事兼总经理、嵊州市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陈平洲女士,董事,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1978年高中毕业,1978年9月至1985年4月在绍兴新昌澄潭、梅诸、铁牛唐村小学任小学老师,1985年5月至1986年5月在浙江新昌澄潭印染厂任主办会计;1986年6月起在嵊州市压缩泵电机厂任会计科科长,后历任浙江绍兴新星机电有限公司监事和财务总监等职务,现担任迪贝电气董事兼财务总监、景德镇迪贝董事。

朱济荣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2000年7月毕业于中南大学,2000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新加坡稽山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11年3月任绍兴澳林集团公司董事长助理、投资总监;2011年3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建鸿先生,副总经理,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4年7月毕业于华中理工学院,1984年8月至1997年9月任武汉东风电机电器制造公司技术厂长,1997年10月至2009年9月任武汉创兴电机电器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在武汉奥长岭电器电源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工作。2010年起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鹏先生,独立董事,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法学硕士。2006年7月至2007年4月任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2007年5月至今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4年3月至今担任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伟华先生,独立董事,195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长期从事电机及其系统理论研究,在电机降耗、电机系统节能等领域取得多项技术突破,近五年主持了国家重点科技成果转化等多项国家及上海市重点科研项目30余项;主编和参编专著2部,发表论文24篇,拥有专利16项。同时兼任全国旋转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全国电机能效提升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兼专家委员会主任、全国电气绝缘材料与绝缘系统评定标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器工业低碳技术联盟副理事长。1985年至2006年就职于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历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工程师、主任、副所长、分所所长。2007年至今任上海电科电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至2014年10月任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5月至今担任上海电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3月起现担任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娟女士,独立董事,中国国籍,1964年12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上海海事大学经济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认证培训授课专家、上海交通财会协会会员,主持涉外重大项目1项,参加国家级项目3项、上海市政府课题研究5项。出版个人专著2部,主编教材4部,副主编教材3部。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共28篇。现担任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董晓瑛女士,监事会主席,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989年6月中学毕业,1990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职于嵊州市第一服装厂,2000年1月起至今任职于发行人,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吕亚君女士,监事,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7月高中毕业后至1981年9月任职于南山区新山农机厂,1981年10月至1983年11月任职于南山区新山乡贵门村影剧院,1984年1月至1986年6月任职于长乐镇电机厂。1986年7月至1986年12月于嵊州市劳动服务公司参加培训,1987年1月至2007年4月任职于迪贝控股,2007年5月至2008年12月任职于诸暨力升机电有限公司,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待业在家,2011年1月起到新星机电工作,现任公司监事、品质管理部经理。

丁玉兰女士,监事,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92年7月毕业于嵊州市黄泽中学,1992年10月至1994年10月于醉仙居酒家任职;1994年12月起到新星机电工作,现任公司制造部副经理。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迪贝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吴建荣先生和吴储正女士。本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

吴建荣先生,195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70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特种电机厂主任、分部部长;嵊州市压缩泵厂厂长兼书记;迪贝集团执行董事;浙江绍兴新星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迪贝控股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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