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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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7-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88 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7-027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 年4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集团”)通知,兖矿集团将其质押给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80,000,000股A股股票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妥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有关兖矿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进行质押情况,请见日期分别为2015年11月27日、2016年7月8日及2016年7月18日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票质押的相关公告,该等公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和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兖矿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为2,780,0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56.59%,其中持有A股股票2,600,000,000股,H股股票180,000,000股。本次解除质押后,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820,000,000股A股股票,占其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29.50%,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6.69%。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7-028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

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集团”)通知,兖矿集团拟发行的“兖矿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7兖EB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采用股票担保形式,即兖矿集团将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作为担保并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期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1、兖矿集团与本期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担保及信托合同》,双方约定预备用于交换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为担保及信托财产;

2、兖矿集团与中信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专户”),账户名为“兖矿集团-中信证券-17兖EB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兖矿集团与中信证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办理初始数量标的股票的担保及信托登记,兖矿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80,000,000股A股股票自其证券账户划入兖矿集团与中信证券开立的担保及信托专户。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兖矿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为2,780,0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56.59%,其中持有A股股票2,600,000,000股,H股股票180,000,000股。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数为480,000,000股A股股票,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9.77%。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本公司A股股票不超过兖矿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