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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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质押公司股权的公告

2017-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 (临)2017-009

债券代码:“122342”和“122369” 债券简称:“13包钢03”和“13包钢0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质押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于2017年3月30日将本公司持有的包钢股份股票无限售流通股44600万股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办理了期限28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4月27日,购回期限为28天。详见包钢股份2017年4月1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2017年4月10日,包钢集团将上述质押给华泰证券的股份提前购回,并办理相关解除质押手续。

二、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44600万股。

三、截至2017年4月10日,包钢集团持有包钢股份无限售流通股786202.46万股,限售流通股993415.79万股,持股总数量1779618.25万股,占包钢股份总股本的54.66%。本次解除质押后,包钢集团累计质押包钢股份股票732670万股,占持有总额的41.17%。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