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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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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17-027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港”、“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6年年度董事会)于2017年4月11日在上海新园华美达广场酒店“贵宾厅”(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509号B座3层)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国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 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 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0,609,877.54元,截至2016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1,565,110.05元,无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程序及信息披露》(证监会计字[2006]8号)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法定盈余公积22,767,526.37元弥补累计亏损,本次亏损弥补完成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8,797,583.68元,公司无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的公告》。

九、 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股东大会将听取本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 审议并通过《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十一、 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范阶段性工作总结》

2016年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依照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方面内控工作,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并编制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范阶段性工作总结》。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范阶段性工作总结》。

十二、 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6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公司将在之前初步建立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治理环境的变化,强化风险管理,以风险导向为审计基础,关注关键领域和业务流程中的重大风险、重要控制和重要节点。同时通过继续聘请第三方咨询机构实施独立的内控诊断,加强风控管理,确保经营安全。公司审计部门根据已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了全面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 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十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公司担保计划的公告》。

十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黎明先生、张四福先生、杨菁女士、丁桂康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关联董事丁桂康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17-028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11日在上海新园华美达广场酒店“贵宾厅”(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509号B座3层)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伟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0,609,877.54元,截至2016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1,565,110.05元,无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

本次公司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方案符合相关会计政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程序及信息披露》(证监会计字[2006]8号)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法定盈余公积22,767,526.37元弥补累计亏损,本次亏损弥补完成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8,797,583.68元,公司无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要求,变更事项符合各项法律法规,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及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中心持有的上海工业对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流中心”)100%股权事项均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2016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及相关比较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监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范阶段性工作总结》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范阶段性工作总结》。

九、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6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公司将在之前初步建立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治理环境的变化,强化风险管理,以风险导向为审计基础,关注关键领域和业务流程中的重大风险、重要控制和重要节点。同时通过继续聘请第三方咨询机构实施独立的内控诊断,加强风控管理,确保经营安全。公司审计部门根据已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了全面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公司担保计划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王跃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17-029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2017年4月11日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1,565,110.05元,公司法定盈余公积为22,767,526.3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程序及信息披露》(证监会计字[2006]8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法定盈余公积弥补累计亏损,弥补金额共计22,767,526.37元。

本次亏损弥补完成后,公司累计亏损将减少至268,797,583.68元,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科目余额将减至为0,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8,797,583.68元。

二、本次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方案将使公司未分配利润由原-291,565,110.05元减少至-268,797,583.68元,减少公司累积亏损共计22,767,526.37元。

三、专项核查意见说明

1、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经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委员们通过了《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法定盈余公积22,767,526.37元弥补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拟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事项符合相关会计政策、中国证监会关于《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程序及信息披露》(证监会计字[2006]8号)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符合公司当年对累计亏损的弥补要求,公司已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拟定累计亏损弥补方案。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监事会审议,认为:本次公司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方案符合相关会计政策、中国证监会关于《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程序及信息披露》(证监会计字[2006]8号)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法定盈余公积22,767,526.37元弥补累计亏损,本次亏损弥补完成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8,797,583.68元,公司无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拟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办公室将根据相关要求,就上述事项的实施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17-030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本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就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

2017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影响

1、变更日期

2016年5月1日。

2、变更内容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于2016年5月1日至上述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上述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的,按上述规定调整;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3、对公司的影响

1)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 自2016年5月1日起,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税金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列报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上述税费不予调整。本期涉及调整上述税费金额为9,364,894.25元。

3)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年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以及监事会核查意见

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要求,变更事项符合各项法律法规,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17-031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

相关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追溯调整的事项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88号)核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临港”)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以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4.07元/股的发行价格,向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江公司”)非公开发行118,137,384股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浦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星公司”)100%股权及上海漕河泾开发区创新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创公司”)85%股权,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12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6号)。

2016年12月30日,浦星公司100%股权和双创公司85%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2017年1月6日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资产交割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9号)、《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1号)。

此外,2016年度公司又以现金方式收购了上海工业对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流中心”)100%股权,收购金额合计138.84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述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工作也已完成,交流中心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2016年合并报表范围。

鉴于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参与合并的标的企业及以现金方式收购的交流中心在合并前后均受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是暂时性,因此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16年期初数及相关比较财务数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二、 追溯调整相关科目及财务数据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2016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损益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有关具体资产、负债、权益及损益追溯调整情况见下表:

追溯调整前后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前后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董事会对于公司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合理性的意见

2017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四、 专项核查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本次公司向浦江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及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流中心100%股权事项均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对2016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及相关比较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2、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次公司向浦江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及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流中心100%股权事项均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2016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及相关比较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监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五、 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17-032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公司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按照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计划以及其他融资计划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计划安排总额不超过47.1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可持续、稳健发展,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计划以及其他融资计划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计划安排总额不超过47.1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子公司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一)担保主体

1.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上海漕河泾康桥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5.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6. 上海临港松江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 上海临港松江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 上海漕河泾奉贤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拟担保事项以及担保额度

1、拟用于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自身综合授信额度发生的担保及担保金额:

2、拟在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及担保额度

(三)适用范围

该担保计划仅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自身综合授信额度发生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上述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相互统筹使用并可在年度内循环使用:

(1)获统筹方为公司及已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获统筹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获统筹方未存在财务情况恶化并导致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况;

(4)获统筹方能提供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四)担保类型

上述担保涉及的担保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实际担保类型将以正式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668号3层

(3)法定代表人:袁国华

(4)主要经营范围:园区投资、开发和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投资管理及咨询,科技企业孵化,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及服务(除经纪),物业管理,仓储(除危险品)。(涉及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及相关行业资质要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或许可后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1幢1206室

(3)法定代表人:袁国华

(4)主要经营范围:园区投资、开发和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建筑业,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及服务(以上咨询均除经纪),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开发,兴办各类新兴产业,科技企业孵化,物业管理,仓储(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 上海漕河泾康桥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漕河泾康桥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1幢15楼

(3)法定代表人: 张四福

(4)主要经营范围:土地成片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市政工程;兴办各类新兴产业;项目投资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开发投资、综合配套设施开发投资并提供配套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间接全资持有的公司

4.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

(3)法定代表人:丁桂康

(4)主要经营范围:在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信息咨询、仓储服务、餐饮业投资管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综合配套设施开发投资;提供科技产业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间接全资持有的公司

5.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3幢101室

(3)法定代表人: 丁桂康

(4)主要经营范围:在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内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仓储服务(除食品、危险品)、餐饮业企业投资管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综合配套设施开发投资;提供科技产业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间接全资持有的公司

6. 上海临港松江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临港松江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3幢1208室

(3)法定代表人: 丁桂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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