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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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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75版)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7-017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11日在济源市王屋山大酒店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安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充分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6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5、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高管人员对 2016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79,958,406.0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76,422,202.47元,加上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164,763,704.52元,减去本年支付普通股股利3,838,254.37元,公司2016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7,347,652.62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54,512,131.70元,占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30.9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为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2016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工作内容包括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提出管理建议。2016年度,公司支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总额为68万元。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聘任李卫锋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卫锋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公司工程设计业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0、关于审议公司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建设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新建一条16万t/a的氧气底吹——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生产线,以替代原有的两条8万t/a富氧底吹—鼓风炉还原铅冶炼生产线和精炼分厂的两条8万t/a电解铅生产线,并同步搬迁现有的两条处理能力分别为18万t/a的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生产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技改项目投资公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2、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互为供电合同》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10.2.14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因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公司”)签订的《互为供电合同》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其重新签订《互为供电合同》。目的是为保障公司与锌业公司双方电网稳定运行及供用电安全,双方在一方线路出现问题时,可通过110KV莲冶线相互供电,110kV莲冶线为双方互备用。公司与锌业公司互供电量双方相互计量,以供电方计量装置为准,价格按《河南省电网直供峰谷分时电价表》尖、峰、平、谷各时段电量及单价计算。该《互为供电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所需,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13、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货合同(铅银矿粉)》的议案

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盛矿业”)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盛矿业为公司的关联方。中盛矿业为矿山生产企业,原矿处理能力为年30万吨,主要产品为高银铅矿粉。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其采购货物。为规范双方交易行为,公司拟与其签订《购货合同(铅银矿粉)》。公司购买中盛矿业铅银矿粉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或参考公司购买第三方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上述《购货合同》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14、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6、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7、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8、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环境报告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6年度环境报告书》。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9、关于审议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7-01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11日以现场方式在济源市王屋山大酒店第三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2017年度预算报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在经过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和各项财务指标等情况;

3)在监事会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79,958,406.0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76,422,202.47元,加上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164,763,704.52元,减去本年支付普通股股利3,838,254.37元,公司2016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7,347,652.62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54,512,131.70元,占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30.9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为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提出、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2016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作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恪尽职守,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业务。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公司提议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工作内容包括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提出管理建议。2016年度,公司拟支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总额为68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审议公司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建设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新建一条16万t/a的氧气底吹——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生产线,以替代原有的两条8万t/a富氧底吹—鼓风炉还原铅冶炼生产线和精炼分厂的两条8万t/a电解铅生产线,并同步搬迁现有的两条处理能力分别为18万t/a的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生产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技改项目投资公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8、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造成失真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9、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签订《互为供电合同》;与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货合同(铅银矿粉》)。监事会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平合理;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

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0、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7-019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了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金额。有关详情请见2016年2月4日和2016年2月25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0)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16)。

2017年4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双方在一方线路出现问题时,可通过110KV莲冶线相互供电的《互为供电合同》,与关联方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买铅银矿粉的《购货合同》,以上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均回避表决。

2016年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销售氧化锌、白银的《供货合同》,向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购买铅渣、铜渣及银浮选渣的《购货合同》,以上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均回避表决。 2016年2月24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

2015年4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和关联方济源豫光锌业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均回避表决。

2015年4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购买铅精矿、银矿粉、金矿粉的《购货合同》,该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均回避表决。2015年5月8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15年4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与其股东永丰县祥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的粗铅、锌及锌精粉、铟锭的《购货合同》,该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2015年5月8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经核查,201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其余五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

以上关联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以上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16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公司关联方永丰县祥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名称变更为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2016年实际发生额与2016年预计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1)2016年,受电解铅、白银、铜等有色金属价格变动影响,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公司向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采购的铅渣、铜渣、银浮选渣以及公司向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的铅矿粉、银矿粉、金矿粉的实际交易金额较预计金额均有所增加。

(2)公司与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氧化锌系列实际交易较预计金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氧化锌价格上涨,对交易金额产生一定影响。

(3)公司与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粗铅交易金额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因价格原因,公司减少了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粗铅产品的采购量。

3、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市场价格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预计2017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根据近年来公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元

2、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1)公司与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铅渣、铜渣、银浮选渣预计金额较实际交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电解铅、白银、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上涨趋势影响,原材料采购金额会有所增加。

(2)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铅银矿粉。公司将与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购货合同》,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住所等。

1、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文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锌冶炼及副产品硫酸、海锦镉、锌合金综合利用;稀贵金属综合回收;以及与上述产品相关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

住所:济源市莲东村北

2、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安国

注册资本:43,494万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贵金属销售;进出口贸易;房地产投资及其他对外投

资;冶金装备研发和冶金技术服务。(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3、济源豫光锌业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明

注册资本: 100万元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货运代理、货运信息配载)。

住所:济源市五龙口镇莲东村北

4、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树林

注册资本:9,000万元

主营业务:铅锌银矿的开采(有效期限2010年2月2日至2020年2月2日止)加工销售。

住所:甘肃农垦鱼儿红牧场

5、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荣

注册资本: 4,888万

主营业务:铜、锌、铅、白银、金、铟、铂、铑、钌、钯、锰加工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化工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废旧蓄电池、废铜渣、铅渣、锌渣、银渣、金渣、废铝、所列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锌废物(HW23)、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8)处置、回收、销售;稀散金属回收、销售;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园西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母公司,持有公司34.61%的股权。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济源豫光锌业物流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51%的股权)分别持有其40%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持有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40%的股权。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锌、银、金、铜等有色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锌价、金价、银价、铜价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锌、银、金、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2、公司与关联方济源豫光锌业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用以市场价为计价依据,该计价原则为指导性、参考性原则,每次交易双方均应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协议中应根据市场形势及实际情况详细约定计价标准、数量、交货地点、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其中的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3、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互供电量双方相互计量,以供电方计量装置为准,价格按《河南省电网直供峰谷分时电价表》尖、峰、平、谷各时段电量及单价计算。

4、公司与关联方货款的支付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17-02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技改项目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技改项目名称:公司拟在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园区建设再生铅资源循环利

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

●投资金额:技改项目总计划投资192,77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13,772.1万元,项目投资收益率为14.95%,将分为三期进行建设,资金筹措方式为自筹;

●特别风险提示:该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且部分来源于借贷债务性资金,可能存在因资金不足项目无法按时完工的风险;未来可能存在产品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收益率降低或亏损的风险;

●该技改项目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建设技改工程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一、技改项目概述

1、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电解铅和白银生产企业,在铅冶炼领域具有产能优势、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作为行业标杆企业,公司始终努力着眼于铅冶炼技术的发展,拥有多项国际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在节能、环保等方面较之其他企业有着突出的优势。随着城市的快速扩张,公司周边居民区增多,安全防护距离不足,这些客观因素严重制约了上述自有核心技术的产业化乃至公司的发展。为打破目前发展面临的瓶颈,公司以等量、减排为原则,拟在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建设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

2、该项目总投资为192,77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13,772.1万元;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使用1条16万t/a的氧气底吹熔炼-液态铅渣直接还原生产线替代原有2条8万t/a氧气底吹熔炼-鼓风炉还原生产线。

3、本技改项目已在济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在2013年9月10日取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审﹝2013﹞407号),2016年12月13日取得《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变更备案登记书》(豫环评审﹝2016﹞11号)。

4、本技改项目投资方案已于2017年4月1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本次重大技改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同业竞争, 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二、技改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

2、建设地址:河南省济源市北郊玉川产业集聚园区。

3、建设规模:本项目利用公司原有的2条18万t/a的废铅酸蓄电池无害化回收分离拆解生产线,进行工艺技术、装备和环保水平升级,并增加铅基合金生产系统及废塑料改性造粒系统。再生铅冶炼系统建设规模为电铅16万t/a。

4、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拟淘汰现有厂区2条8万吨/年富氧底吹-鼓风炉还原铅冶炼生产线及16万吨/年电解铅精炼系统,并同步搬迁现有的两条处理能力分别为18万t/a的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生产线。该项目铅冶炼生产线以铅精矿、硫金矿、锌冶炼系统铅银渣和处理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的铅膏为原料,采用自有知识产权的氧气底吹熔炼-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冶炼工艺;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生产系统采用废旧电池回收成套设备,通过机械化破碎分选和熔铅,将废蓄电池中的铅极板、铅膏、废酸液、塑料分别回收处理。该项目完成后,将淘汰公司现有的能耗较高、污染相对较重的氧气底吹——鼓风炉还原生产线,从而实现环保提升和装备技术升级。

5、项目建设期:根据目前市场形势,公司拟对该项目分期实施。一期新建1条16万t/a的氧气底吹——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生产线;二期新建配套电解精炼系统;三期搬迁现有2条处理能力为18万t/a的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生产线。

6、项目计划投资:该项目总投资为192,77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13,772.1万元;建设期利息5,323.9万元;利用原有净资产3,610.0万元;流动资金70,067.0万元,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14.95%。

7、主要经济指标:建成后可年产电解铅16万吨,硫酸18.6万吨,次氧化锌2.4万吨,阳极泥2576吨,铜浮渣及氧化渣2万吨。年实现销售收入537,653.2万元,净利润21,053.8万元。

三、项目建设的意义及项目特点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本项目使用氧气底吹熔炼-液态铅渣直接还原技术进行再生铅生产,搭配处理铅精矿和锌厂铅银渣,是自有知识产权的清洁冶金工艺和《国家鼓励的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名录(第一批)》中的减量化技术,具有高效、低耗、节能、低污染等突出优势。项目产能不变,以大代小,实现再生资源回收规模化和核心技术产业化。

(2)《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本项目建设地河南省玉川产业集聚区规划以新能源及能源、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为主导产业,济源市以铅锌为支柱产业。项目的实施不仅能实现产业升级,同时对于优化区域铅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有积极的影响。本项目完全符合城市矿山发展理念,能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对全国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起到更为广泛的示范效果。

(3)《有色金属工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

本项目处理的主要原料为废铅酸蓄电池,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液态铅渣直接还原技术搭配处理锌厂浸出渣及铅精矿,实现废铅酸蓄电池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的循环利用,建立一个完整的循环经济体系。

(4)《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公司原有环保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实施此次技改和高效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消除了对于城市大环境的影响。同时,使用国家鼓励的首批减量化技术、工艺和设备,工厂环保水平将更进一步,对国内铅冶炼行业环保水平的整体提升意义重大。

(二) 项目特色

本项目以再生铅为主,完全改变了原有的以矿铅为主的生产结构,减弱了对于铅精矿的依赖程度,使铅工业步入“生产-消费-再生”的循环发展之路。项目主产品等量代换,使用自有知识产权的清洁冶金工艺,具有生产能耗和污染物及废物排放减量化特点,实现产业化,作业线以大代小,实现规模化生产,环保、装备和自动化水平大幅提高,生产废水和中水处理后再生循环利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基地建设行业先行,意义重大。

(三) 项目技术优势

本项目采用“废铅酸蓄电池自动分离-底吹熔炼再生铅”先进工艺,开创了再生铅物料和原生矿物料相结合冶炼的新模式,实现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其中底吹熔炼再生铅冶炼工艺采用氧气底吹熔炼—液态铅渣底吹还原炼铅法,该法具有环保好、能耗低、低碳、投资省、作业率高、操作控制简单、生产成本低、回收率高、对原料适应性强、自动化水平高、产品质量好等特点,工艺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

(四)企业自身优势

公司始终引领铅冶炼工业的技术进步,在主工艺流程、环保技术、再生循环等方面具有自己的核心专长技术,并致力于将其产业化。公司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南大学等院企合作,形成了产学研良性发展机制和循环。

本项目使用自有知识产权的国内最先进的“废铅酸蓄电池自动分离-底吹熔炼再生铅”工艺,打造再生铅物料和原生矿物料相结合冶炼的新模式,同时使用该公司在污水综合治理和中水回用等方面的技术,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四、技改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使用自有知识产权的清洁冶金工艺,具有生产能耗和污染物及废物排放减量化特点,实现产业化,作业线以大代小,实现规模化生产,环保、装备和自动化水平大幅提高,同时可进一步发展再生循环经济,建设废铅酸蓄电池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的实施对于树立豫光金铅行业标杆形象,整体提升公司在全国有色金属领域的优势地位具有重大意义。

五、技改项目的风险分析

(一)存在风险:

1、建设风险:该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且一部分来源于借贷债务性资金,可

能存在因资金不足项目无法按时完工的风险。

2、价格风险:未来存在产品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项目收益率

降低或亏损的风险。

(二)措施

1、公司认为,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规定和产业

政策,采用的技术先进,不但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环

境效益,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产业政策的情况。

2、公司将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同时,将高度关

注产品价格和原料价格的走势,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风险因素给项目投资效

益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7-02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15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36,931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204,490,306.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3,677,295.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52,111,350.74元后,余额人民币1,481,565,944.26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60,224.1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9,605,720.10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6]第1158号)。

2、2016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