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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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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药品生产批件的提示性公告

2017-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17-020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药品生产批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11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获悉,公司提交的注射用腺苷钴胺(1.5mg)生产批件申请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的状态变更为“审批完毕-待制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的有关规定,公司发布本次提示性公告,待公司取得国家食药监总局签发的相关正式文件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所涉及的药品信息、项目投入、进展阶段以及市场状况等有关详细情况。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17-021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15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于2017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17年4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进一步补充披露,《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结合行业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与风险

1.年报披露,公司于 2008 年启动搬迁工作,期间相关人工成本、折旧等计入其他应收款-搬迁停工损失。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21.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8亿元。请补充披露:(1)上述搬迁安排涉及经营范围、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2)搬迁原址土地用途及相关补偿安排,搬迁新址建设规模、资金来源等;(3)公司将搬迁相关支出计入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其他应收款中个别认定法组合应收账款金额 20.94 亿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华民药业受环保、限抗等影响,实现收入 16.22 亿元,同比下降 6.44%,毛利率同比下降1.88个百分点,净利润亏损1.40亿元,同比亏损增多1.04亿元。请补充披露:(1)河北华民药业的主营业务和产品情况;(2)结合相关产业政策,说明环保和限抗对河北华民药业经营情况的影响;(3)结合相关财务数据,说明河北华民药业在毛利率未大幅变动的情况下,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

3.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及其它物流贸易业务实现收入22.01亿元,同比增长9.74%,毛利率0.34%,同比减少0.33个百分点。请补充披露该业务经营模式,毛利率较低的原因,并进行同行业比较。

4.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合计1.60亿元,其中费用化研发投入 5960万元,资本化研发投入 1亿元。请补充披露:(1)公司各研发品种名称,所处阶段,累计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及资本化情况。(2)结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说明公司大额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依据及合理性,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 67.89%,货币资金12.77 亿元,短期借款 35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93 亿元,其他流动负债 10 亿元,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4.47 亿元。请补充披露:(1)上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2017年内债务到期情况;(2)结合公司流动资金、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说明相关债务偿付资金安排以及是否存在债务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行业政策影响

6.年报披露,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是影响行业内企业的重要政策,请补充披露:(1)公司应当开展一致性评价药品名称,具体实施情况,以及能否在国家药监局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完成等;(2)执行上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预计研发投入,及对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三、关于会计处理及其他信息披露事项

7.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1.1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2283万元,债务重组利得3452万元,政府补助5620万元。请补充披露:(1)上述固定资产处置事项的具体情况,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上述政府补助涉及的具体项目、取得时间、确认时点和依据,以及是否已按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3)上述营业外收入项目确认计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8.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13.04 亿元,部分未计提坏账准备。请补充披露:(1)公司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个别认定法组合应收账款5.81亿元,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2)公司按欠款方归集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最大交易对方金额5650万元,且为公司关联方,未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该笔应收账款账龄、对象、未计提坏账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9.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自制半成品跌价准备余额为零,该科目余额在 2014 年、2015 年末分别为 0 元、55 万元。请补充说明该自制半成品的构成,相关跌价准备处理情况及依据,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0.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阿莫西林生产量增加7%,销量下降 5%,库存下降 25%。请解释产量增加,销量下降,但库存量减少的原因,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1.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产量140万支,销量20万支,产销率较低。请补充说明是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依据,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同步对年报作相应修订,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目前,公司正积极组织相关部室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及回复,并按时将回复意见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