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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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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12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本公司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熊建明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3月21日发出,各项议题的相关内容均已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和www.cninfo.com.cn上。

7、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总体情况:

2、A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3、B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4、中小股东(代理人)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提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本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本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本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通过《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本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通过《本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特别决议)

7、审议通过《本公司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保证的议案》(特别决议)

8、审议通过《本公司2017年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通过《本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将已投资完工的募集资金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审议《本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累积投票)

11.1 选举独立董事

议案11中子议案①:审议通过《选举郭万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1中子议案②:审议通过《选举邓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1中子议案③:审议通过《选举郭晋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2 选举非独立董事

议案11中子议案④:审议通过《选举熊建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1中子议案⑤:审议通过《选举林克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审议《本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累积投票)

议案12中子议案①:审议通过《选举董格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12中子议案②:审议通过《选举曹乃斯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3、审议通过《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含独立董事)和监事年度津贴方案》

以上第6、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需获得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听取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磊明、杨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法律意见书

2、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13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7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4月11日在本公司方大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推举熊建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选举熊建明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2、聘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1)经熊建明董事长提名,聘任熊建明先生为本公司总裁;

(2)经熊建明董事长提名,聘任周志刚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3)经熊建明总裁提名,聘任林克槟先生、魏越兴先生、周志刚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

3、选举熊建明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郭万达先生、林克槟先生和周志刚先生为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4、选举郭晋龙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选举邓磊先生和林克槟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5、选举郭万达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选举邓磊先生和熊建伟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6、关于审议本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1)常设机构:总裁办公室、发展规划部、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监察部、技术管理部、信息管理部、证券部、法务部、行政部。

(2)非常设机构:安全委员会、技术委员会。

上述各项议案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

附:第八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熊建明:男,60岁,工商管理哲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及南昌大学兼职教授。本公司创始人。曾任职于江西省机械设计研究院、深圳市人民政府蛇口区管理局等单位,曾任广东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深圳市第二、三届人大代表,深圳市第五届政协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深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深圳市半导体照明产业促进会创会会长、深圳市江西商会会长、深圳市南山区工商联主席、深圳市南山区慈善会名誉会长等职。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59,771股。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林克槟:男,40岁,大学本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1999年5月进入公司工作,未在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魏越兴:男,49岁,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96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公司”)设计师、设计院副院长、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方大建科公司总经理,在公司股东共青城时利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未在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周志刚:男,55岁,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3月进入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营销总部部长、企业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未在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14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3月27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4月11日在本公司方大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出席会议监事推举尹常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选举尹常健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同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