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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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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5版)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恒通化工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投”)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81.68%。截至2016年底,恒通化工资产总额53.0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24亿元,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98亿元。

恒通化工为了调整负债结构,经阳煤化投批准,拟在深圳交易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金额不超过4.4亿元,期限5年,主承销商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方为阳煤化投。目前已通过深交所和证监会审批,有效期限6个月,即2017年8月21日前审批有效

鉴于当前阳煤化投信用等级下调为AA负面,对恒通化工发债事项产生重大影响,发行难度和成本增大。恒通化工为了尽快促成债券发行,计划采取信用增进方式,与中债信用及晋商信用合作,为本次发债提供担保。中债信用具有AAA信用等级,对于成功发债及有效降低发债成本,将会起到十分明显的助推作用。信用增进操作流程:中债信用为恒通化工提供担保;晋商信用为中债信用增进公司提供反担保;本公司为晋商信用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晋商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肆拾亿元整

3、法定代表人:王俊彪

4、成立日期:2016年9月26日

5、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西塔楼8层

6、经营范围:企业信用增进服务;信用增进的评审、培训、策划、咨询、技术推广;信用产品的创设和交易;金融和非金融股权投资、资产投资、投资策划、投资咨询;财富管理及三方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及资产受托管理;互联网金融服务、金融市场及金融同业资金交易业务、综合金融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人员技术培训;会议服务。(以上经营范围除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类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12月31日,晋商信用的总资产为402,994.35万元,净资产为,401,697.16万元,净利润为673.8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担保保证人:晋商信用

反担保保证人:本公司

2、被担保的范围

本协议为恒通化工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信用增进服务

3、反担保范围

中债信用为恒通化工提供担保;晋商信用为中债信用增进公司提供反担保;本公司为晋商信用提供反担保。

4、反担保期间

债券存续期开始至晋商信用为履行《服务协议》下的信用增进责任后,晋商信用所付款项及应得违约金、补偿金、损失得到补齐是为止。

5、争议解决

双方如果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6、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恒通化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确实需要信用增进服务保证其发行顺利,因此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该关联担保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3、在本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法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际提供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123.78亿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8.45%。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112.7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7.11%。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2017-015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5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6日

至2017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和2017年4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404室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4日8:30—11:30、14:00—17:00。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印生

联系电话:0351-7255820

联系传真:0351-7255820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404室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