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凡单个品种累计投资额度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暂定)的权证投资,可由基金经理自主执行,并向投资总监备案。
凡单个品种累计投资额度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暂定)的权证投资,由投资组合委员会向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申请审批。投资方案得到批准后,由基金经理在授权的范围内实施。
c. 投资计划调整
投资组合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投资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执行效果、投资分析报告(包括投资表现评估报告、风险分析报告)等,进一步分析判断,并据此进行调整。如果遇有重大变化需要修改投资方案,须按相应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90%×沪深300指数+10%×同业存款利率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程度中等偏高的品种,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对投资组合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在风险限制范围内追求收益最大化。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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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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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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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 本基金未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的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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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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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8月2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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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为更好地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运行情况和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投资组合的运作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4年4月1日起,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90%×富时中国A200指数+10%×同业存款利率”变更为“90%×沪深300指数+10%×同业存款利率”。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04年8月27日至2005年2月26日。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十三、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可以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如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付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降低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不记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及销售等各项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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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赎回费
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及注册登记费后,余额部分全部归入基金资产,归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本基金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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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费的计算中1年指365个公历日。
3. 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者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2)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各股票型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视为0;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得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具体赎回费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差请参照相应的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
(3)转入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4. 经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最迟于新费率开始实施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如果调高申购或赎回费率,则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三)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证券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关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列示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5. 对“九、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中的“(三)销售机构”信息进行了更新。
6. 对“十、基金的转换”中的 “(二)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7.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至2016年12月31日。
8. 将“十二、基金的业绩”更新至2016年12月31日。
9. 在“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0. 在“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1.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对2016年8月27日至2017年2月26日期间公司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披露。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2日
(上接15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