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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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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后
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兰州民百 编号:临2017-016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后

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概述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本次交易涉及股份发行的部分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29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即不低于7.29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二、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2017年3月23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总股本368,867,62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820,733.89元。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4月12日,并于2017年4月12日实施完毕。

三、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

1、本次发行股票价格的调整方式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发行数量为Q0,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P1,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为Q1,则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P1=P0-D,调整后的发行数量Q1=Q0* P0/ P1;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上述公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派送现金股利=7.22元/股,同时,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数量由原来的357,700,037股调整为361,168,043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上述公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派送现金股利=7.22元/股,公司拟向其他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由原来的不超过56,043,926股调整为不超过56,587,288股。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