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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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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告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告

债券代码:17北汽集债券简称:143072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告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99号)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北汽集团”)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45号文核准。

2、北汽集团本次发行票面金额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921.89亿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67.1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4.6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9.01亿元(2013年、2014年及2015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本次债券为3年期。

6、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8%-4.8%。本次债券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4月13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4月14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次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次债券一次发行完毕。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0、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次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次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1、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2、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本次债券不分期发行。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票面金额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3年。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本金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次债券一次发行完毕。

本次发行对象: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4月17日。

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 2017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4月17日为本次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金支付日:本次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0年4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和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安排: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上述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的票面年利率询价区间为3.8%-4.8%。本次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4月13日(T-1日)14:00-16:00之间将《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个品种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累计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例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17年4月13日(T-1日)14:00-16: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需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号码:010-59366108;

联系电话:010-59366173。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7年4月14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自发行首日2017年4月14日(T日)与2017年4月17日(T+1日)每日的9:00-15: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4月13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申购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申购意向,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申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最终发行利率上的认购金额由主承销商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7年4月17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投资者全称和“17北汽集团公司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安慧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18500053002569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4034

联系人:闫晋

联系电话:010-59366189

传真:010-59366108

(八)网下发行注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7年4月18日(T+2日)的10:3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上交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证券登记机构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7年4月17日(T+1日)下午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99号

法定代表人:徐和谊

联系人:苏宇彤

联系电话:010-56636837

传真:010-87664048

(二)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法定代表人:吴涛

联系人:诸葛尚琦、闫晋、李亢

联系电话:010-59366189、010-59366022

传真:010-59366297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附表一: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要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2、每一品种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累计申购金额;

3、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本次债券3年期品种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8%-4.8%,假定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作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多等于4.1%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1%,但高于或等于4.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但高于或等于3.9%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9%,但高于或等于3.8%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8%,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询价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需提供)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传真号码:010-59366181,010-59366016;联系电话:010-59366173。

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签署时间: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