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64版)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4版)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7-011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大卫、彭富庆、许华山、李岩峰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马龙龙、毛嘉农、胡秀群事前认可了该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等交易均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公司原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与海南省农垦总局合并组建为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投资控股集团”),该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工商注册成立。目前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正在进行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待后续确定下属企业范围后,公司将根据规定重新认定关联方。

海南金冠包装工贸有限公司、海南农垦烨运宏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省农垦设计院、海南省农垦建工集团总公司、海南农垦植保中心、中橡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R1 International Pte.Ltd.均为原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

2、海南易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橡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橡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本公司通过东橡公司对其具有重大影响,故认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海南海胶闽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本公司通过农业公司对其具有重大影响,故认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于2008年签订了《关联交易土地使用权承包协议》,该协议已经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2010年根据林权办证结果,重新确认承包使用控股股东国有土地总面积,并与控股股东签订《〈土地使用权承包协议〉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已经公司二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2008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由控股股东向本公司提供基础设施等生产辅助系统的使用、物业管理维护等后勤配套设施服务。该协议已经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3、2011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根据《金融服务协议》,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票据承兑贴现服务、结算服务、委托贷款及委托理财服务、设计相关金融服务产品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2016年4月29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胶集团(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与R1 International Pte.Ltd.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了双方的天然橡胶产品互供交易事项,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止,主要以新加坡交易所报价作为定价参考,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协议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业务范围,协议的签订是为了延续和规范双方日常的业务往来,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整合天然橡胶资源,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作为定价的基础,由双方按照关联交易协议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7-012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胶集团(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东橡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橡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橡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金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橡公司”)、云南海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海胶”)、海南海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公司”)、海南经纬乳胶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纬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集团”)、海南海垦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资公司”)、云南陆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航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拟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度公司拟为以下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融资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5,000万元的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的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授权总裁及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每笔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三)条的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数据,新加坡公司、东橡公司、龙橡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了70%,上述三家公司的担保事项还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海胶集团(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Hainan Rubber Group (Singapore) Development Pte.Ltd.

注册地址:9 Temasek Boulevard #28-03 Suntec Tower Two, Singapor038989

法定代表人:万志荣

注册资本:6,040.29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贸易、转口贸易、进出口代理、代理销售、天然橡胶及相关产业投资。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新加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3,753.87万元,负债总额为48,929.43万元,12月末净资产为4,824.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02%,2016年净利润为815.03万元。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新加坡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8,698.80万元,负债总额为63,569.93万元,3月末净资产为5,128.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53%,2017年1-3月净利润为277.43万元。

(二)东橡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55号6层A01室

法定代表人:李岩峰

注册资本:17,5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自有设备租赁,金属材料、化肥、塑料制品、橡胶及其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东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8,312.89万元,负债总额为37,895.85万元,12月末净资产为20,417.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99%,2016年净利润为729.79万元。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东橡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9,962.71万元,负债总额为69,126.56万元,3月末净资产为20,836.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84%,2017年1-3月净利润为419.11万元。

(三)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29楼H座

法定代表人:谢兴怀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橡胶及橡胶制品、汽车零配件、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有色金属、建筑材料、石油制品(除成品油)的销售。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龙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0,017.90万元,负债总额为132,272.92万元,12月末净资产为7,744.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47%,2016年净利润为2,056.14万元。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龙橡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0,869.42万元,负债总额为122,281.39万元,3月末净资产为8,588.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44%,2017年1-3月净利润为183.12万元。

(四)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金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李岩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天然橡胶生产、种植、加工、收购、销售、仓储、运输,电子商务服务,软件开发,农业种植,土地租赁,土地开发,畜牧养殖,旅游项目开发,机器制造,化肥、通讯器材、建筑材料销售,进出口贸易,包装业,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劳务派遣、车辆租赁。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金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0,968.46万元,负债总额为19,074.45万元,12月末净资产为11,894.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59%,2016年净利润为809.94万元。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金橡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333.47万元,负债总额为2,765.92万元,3月末净资产为12,567.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8.04%,2017年1-3月净利润为673.55万元。

(五)云南海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民航路23号

法人代表:王雄钦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天然橡胶种植、加工(限分支经营)、销售、仓储;电子商务服务,软件开发,化肥零售;土地开发、租赁;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业;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云南海胶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9,091.13万元,负债总额为23,686.40万元,12月末净资产为15,404.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59%,2016年净利润为80.07万元。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云南海胶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233.98万元,负债总额为17,372.33万元,3月末净资产为15,861.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27%,2017年1-3月净利润为456.92万元。

(六)海南海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13号绿海大厦14楼

法人代表:李昌

注册资本:25,370万元

经营范围:高效农业种植、加工与销售;种苗、肥料、农具和农业设备的生产、销售;种苗和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畜牧养殖、加工与销售;仓储服务,普通货物的公路运输;餐饮服务、酒店业服务;餐饮、酒店、旅游休闲和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农业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4,876.86万元,负债总额为4,957.14万元,12月末净资产为29,919.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21%,2016年净利润为-1,353.26万元。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农业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4,385.61万元,负债总额为5,005.50万元,3月末净资产为29,380.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56%,2017年1-3月净利润为-539.61万元。

(七)海南经纬乳胶丝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二环路

法定代表人:刘磊

注册资本:34,404.53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各种型号、颜色的乳胶丝;进出口业务;生产、加工、销售各种乳胶丝松紧带、弹力绳等下游产品;乳胶收购、加工、销售;厂房、仓库、土地出租;转销自来水、电力。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经纬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8,250.16万元,负债总额为7,059.94万元,12月末净资产为21,190.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4.99%,2016年净利润为-175.00万元。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经纬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8,074.85万元,负债总额为7,211.68万元,3月末净资产为20,863.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5.69%,2017年1-3月净利润为-327.05万元。

(八)海南农垦现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垦路13号绿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束开宝

注册资本:9,073.88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整车、零担货物运输,物流加工服务,集装箱运输服务,国内、国际货运代理服务,仓储(危险品除外),配送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物流方案设计,货物进出口贸易,包装设计,建材、矿产品(专营除外)、化肥、有机肥、复合肥、家用电器、家具、工艺品、橡胶及橡胶制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酒的批发与零售,物流服务,集装箱维修及保养,网络服务,劳务承包,汽车维修及保养,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农药采购及销售,农产品采购及销售。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物产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3,254.55万元,负债总额为28,192.15万元,12月末净资产为15,062.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18%,2016年净利润为-1,358.47万元。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物产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1,265.56万元,负债总额为26,063.67万元,3月末净资产为15,201.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16%,2017年1-3月净利润为139.48万元。

物产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4.49%股权。

(九)海南海垦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垦路13号绿海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刘海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农药、饲料批发,化肥、有机肥、复合肥、农产品、建材、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交电、农业机械的销售,农业项目开发,病虫害防治,普通货运,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物流服务,进出口贸易。(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农资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2,159.64万元,负债总额为21,680.30万元,12月末净资产为10,479.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41%,2016年净利润为118.06万元。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农资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1,091.87万元,负债总额为20,612.63万元,3月末净资产为10,479.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30%,2017年1-3月净利润为-0.10万元。

农资公司分别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集团持股51%,公司全资子公司龙橡公司持股49%。

(十)云南陆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洛羊物流片区03-01号地块

法定代表人:黄财辉

注册资本:3,786.2万元

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物流方案的设计;无船承运业务;集装箱堆存、管理、维修、清洗;经济信息咨询;搬运装卸;仓储理货;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国内贸易、物资供销。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陆航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522.93万元,负债总额2,904.23万元,12月末净资产4,618.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8.61%。2016年净利润为374.63万元。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陆航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803.39万元,负债总额为2,769.57万元,3月末净资产为5,033.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49%,2017年1-3月净利润为128.77万元。

陆航公司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集团持股100%。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由于担保合同要到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签署,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次担保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批准该事项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获得银行借款资金,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目前,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谨慎控制担保风险,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行为主要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并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对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92,24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3.93%,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7-013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16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真实反映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6年年度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的回收等可能性进行了充分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已经损毁的资产予以核销。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增加计提坏账准备2,690.81万元,主要是下属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单笔重大且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及按照账龄分析法计算的坏账准备变化。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已霉烂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期末橡胶产品价格反弹,经测算公司橡胶产品的跌价1,904万元,随着产品销售,转销了橡胶产品的跌价35,344.34万元。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公司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期转销了资产减值准备74.26万元。

二、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本期公司共核销资产净值527万元,其中:报废林木455万元,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27万元,其他损失45万元。

(一)受2016年第21号强台风“莎莉嘉”的影响,各基地公司橡胶林木等资产受灾比较严重,根据各基地公司清点上报及总部现场核实,本次台风造成橡胶林木报废共核销资产账面净值455万元。本次核销的林木资产,公司已经投保了风灾保险,对当期损益不构成影响。

(二)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货款及职工欠款27万元,因单位撤销或债务人死亡等原因,且确实无财产可以清偿,本期予以核销。

(三)分公司闲置的原老胶厂的房屋、收胶站等,经现场清点已部分毁损,需核销资产45万元。

三、以上事项对 2016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公司本期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和转销的资产减值准备影响2016年利润总额增加31,820.71万元。核销的部分资产影响2016年利润总额减少50.28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部分资产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规定,计提和核销的依据充分,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7-014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786,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5.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08,14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在直接扣除证券承销保荐费205,866,300.00元后,余额4,502,273,700.00元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实际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4,502,273,700.00元,扣除公司应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24,722,392.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77,551,307.14元。该募集资金于2010年12月31日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中审亚太验字〔2010〕0107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本年度已使用2,024.70万元,累计使用453,555.56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与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5,800.43万元存在5,800.43万元的差额,此差额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5,800.4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在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1年1月4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海口海秀支行、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中信银行深圳金山支行、中国银行海口海垦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垦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公司2011年1月25日召开的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2012年4月26日召开的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储方式的议案》,公司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从而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收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A、胶园更新种植建设项目

201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2013年5月24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13年公司对项目实施计划进行了调整,在胶园更新种植建设项目种植及当年抚管总量和往年未开割胶园续管范围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原计划由募集资金投入的前4年的建设任务调整为6年实施,项目建设期由10年调整为12年,同时调整了投资单价,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223,813万元,其中1-6年的投资调整为143,15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6,010万元(含防雨帽和气刺割胶项目转移的剩余资金5,346万元),剩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使用募投资金1,956.97万元,主要是2015年度结算款,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2,178.19万元,占计划投资总额的106.42%。

B、橡胶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2013年6月30日起该项目正式投产。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本年使用募集资金67.73万元,主要是支付工程质保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420.88万元,占项目计划总投资的92.10%。项目投产后提高了公司种苗基地的生产能力和橡胶种苗质量,2016年生产优质种苗243万株,累计生产优质种苗1111.4万株。种苗生产量低于预期,主要是因胶园更新种植计划调整,以及胶价格持续低迷,种植规模减少,种苗需求量不足。

C、橡胶开割树防雨帽技术推广应用

201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2013年5月24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从2013年起终止实施该项目。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D、橡胶树气态刺激割胶新技术推广应用

201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2013年5月24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从2013年起终止实施该项目。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本年度已使用2,024.70万元,累计使用453,555.56万元(含5,800.43万元存放利息),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3年5月24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自2013年开始终止橡胶开割树防雨帽技术推广应用和橡胶树气态刺激割胶新技术推广应用两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两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共5,346万元全部转投入胶园更新种植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参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海南橡胶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过程相关承诺和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合法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中审众环:海南橡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中信证券:关于海南橡胶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注:(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本年度已使用2,024.70万元,累计使用453,555.56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万元,与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5,800.43万元存在5,800.43万元的差额,此差额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7-015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根据文件规定,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

2017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也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调增合并利润表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16,941,060.58元,调减合并利润表管理费用本年金额16,941,060.58元;调增母公司利润表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8,632,617.64元,调减母公司利润表管理费用本年金额8,632,617.64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海南橡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海南橡胶独立董事意见;

3、海南橡胶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7-016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 2016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81.96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396.17万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08.20万元,可供分配利润为16,369.93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鉴于公司正在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现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如果公司在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实施利润分配后再实施本次股份发行工作,可能会与本次发行时间窗口产生冲突。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实施,亦为公司发展以及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经慎重讨论后,决定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实施。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201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6亿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0.20元(含税),总计分配利润金额7,862.34万元。

2、201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25.92万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0.02元(含税),总计分配利润金额786.23万元。

3、2015年母公司亏损8.96亿元,未达到现金分红条件,未实施现金分红。

2013年度至2015年度公司累计分红8,648.58万元,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16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不分配2016年度利润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说明。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7-017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云南陆航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陆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陆航”)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银行对云南陆航开具银行保函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2年。

● 被提供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

● 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陆航的主要业务是为客户提供进出口综合物流服务,通常在办理进口货物通关手续时,因部分进口货物属于减免税范畴,需向海关缴纳代垫的保证金,待海关审批流程完毕后再行退还。为提高工作效率,海关建议各企业采用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

为节约资金成本,拓展更多品种的进口综合服务业务,云南陆航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保函,替代现金向海关缴纳保证金。公司为银行对云南陆航开具的银行保函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2年。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陆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昆明经济开发区洛阳片区3号地块

法定代表人:黄财辉

注册资本金:3,786.2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12日

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物流方案设计,无船承运业务,集装箱堆存、管理、维修、清洗,经济信息咨询,搬运装卸,仓储理货,普通货运、货运专用运输(集装箱),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云南陆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522.93万元,负债总额2,904.23万元,净资产4,618.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8.61%。2016年实现净利润374.63万元。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云南陆航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803.39万元,负债总额为2,769.57万元,净资产为5,033.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49%。2017年第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28.77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全额连带担保责任;

(二)担保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2年;

(三)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云南陆航开展此项业务,有利于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云南陆航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经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云南陆航提供履约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且云南陆航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可以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对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92,24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3.93%,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