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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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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76 公司简称:首开股份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2,579,565,242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预计支付现金红利902,847,834.70元。

该预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公司始终如一坚持“践行责任、构筑美好”的品牌理念,并以“做城市复兴官”为己任,目前公司房地产业务已遍布国内多个主要城市。

2016年,房地产市场呈现新局面,政策环境也呈现新的变化。两会提出因城施策去库存,但随着热点城市房价、地价快速上涨,政策分化进一步显现。中央层面,年末中央多次表态抑制资产泡沫、防范金融风险。地方层面,地方调控经历了从宽松到热点城市持续收紧的过程:一方面,热点城市调控政策不断收紧,限购限贷力度及各项监管措施频频加码,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防范市场风险;另一方面,三四线城市仍坚持去库存策略,从供需两端改善市场环境。同时,中央加强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落地,区域一体化、新型城镇化等继续突破前行,住房租赁市场顶层设计出台,住房制度建设逐步完善,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构建良好的环境。

2016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5.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2.5%,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再创历史同期新高,但同比增幅均继续收窄。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13.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2.4%,销售额为99,064亿元,同比增长36.1%;办公楼销售面积同比增长31.4%,销售额同比增长45.8%;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6.8%,销售额同比增长19.5%。

2016年,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296.93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同比上升41.35%;签约金额631.03亿元,同比上升92.65%。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公司在计算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时,按照相关会计规定,已扣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永续债等其他权益工具的股利或利息。

关于基本每股收益计算方式如下: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6月3日,公司按时足额完成14首开债的利息兑付;

2016年10月27日,公司按时足额完成15首股01的利息兑付;

除上述事项外,本年度无其他付息兑付情况。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11月,中诚信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拟公开发行的2014年公司债券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认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拟公开发行的2015年不超过40亿元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将于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告。公司亦将通过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告备查,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2016年6月,中诚信发布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AA+的主体信用级别以及AA+的14首开债信用级别。

2016年12月,中诚信发布《中诚信证评关于“14首开债”级别调整的公告》,上调公司主体级别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调“14首开债”信用级别为A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8.83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6.53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1亿元,比上一年下降8.7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814.1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77.56亿元,分别比上一年增长29.11%、25.91%。全年结转各类房地产项目面积190.17万平方米,同比上升26.54%。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296.93万平方米,同比上升41.35%;签约金额631.03亿元,同比上升92.65%。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开复工面积884.5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78%,新开工面积171.8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89%,竣工267.05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3.59%。具体情况详见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共获取新增项目(不含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4个、项目计容建筑面积合计305.85万平方米。其中北京(房山)获取1个,项目计容建筑面积17.92万平方米;京外(成都、福州、杭州、武汉、上海、无锡、广州、厦门)获取13个,项目计容建筑面积287.93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融资金额544.8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和信托贷款383.38亿元,定向增发股票融资39.50亿元,永续债50亿元,公司债60亿元,资产支持票据12亿元;归还贷款及信托280.92亿元,归还永续债40亿元,归还中期票据20亿元;本期净增融资规模203.96亿元。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9.91%,同比降低2.73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表

注:

1、上述土地储备项目,为公司报告期内未开工项目。

2、持有待开发土地的面积为包括项目代征用地的项目总土地面积。

3、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为项目地上建筑规模面积。

4、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为合作项目土地面积。

5、公司权益土地面积=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占比。

6、标*号项目,为公司非并表合作项目。

公司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情况表

注:

1、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为合作项目土地面积。

2、公司权益土地面积=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占比。

3、标*号项目,为公司非并表合作项目。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项目用地面积为包括项目代征用地的总土地面积。

2、总投资额为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含地价)。

3、在建建筑面积、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均为报告期内数值。

4、在建建筑面积为当期开复工面积。

5、标*号项目,为公司非并表合作项目。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表

注:

1、已预售面积为报告期内项目的销售面积(不包括报告期未开盘项目)。

2、标*号项目,为公司非并表合作项目。

3、其他项目为公司各非重点项目合计。

公司2016年结利面积情况表

单位:万平方米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50家二级子公司、23家三级子公司、3家四级子公司,子公司详情如下:

(续)

(续)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7-03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11日在公司十二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利群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八名,实参会董事八名,上官清、戴德明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次财务决算结果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以致同审字(2017)第110ZA1389号审计报告予以确认。

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母公司为主体进行利润分配,按2016年12月31日公司2,579,565,242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预计支付现金红利902,847,834.70元,占公司2016年度已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7.21%。本次分红预案实施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789,841,270.03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该等安排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股东的投资收益考虑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7)第110ZA3339号《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380万元。

9、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7-035号)。

10、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现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如下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

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285亿元,额度分配如下:

(1)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亿元;

(2)本公司对控股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及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可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34.2亿元;

(3)本公司对非控股公司(含其子公司)可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不超过100.8亿元的担保;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担保,符合各方的经营现状和经营需求,有利于各方业务的顺利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担保,符合各方的经营现状和经营需求,有利于各方运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临2017-034号)。

1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推荐函,提名王洪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认为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推荐王洪斌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1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捌亿元融资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拟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捌亿元融资,期限2年(满一年可提前还款),无需抵押,无需担保。

13、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决定于2017年5月4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7年5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九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审议《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15、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为大连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7、审议《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详见《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36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1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洪斌先生个人简历:

王洪斌:男,1979年8月出生,经济学博士。2012年至2013年,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2014年至2016年,任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7-03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285亿元。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本次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现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如下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

1、担保方式: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包括质押及抵押等方式。

2、担保主体:

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285亿元,额度分配如下:

(1)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亿元;

(2)本公司对控股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及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可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34.2亿元;

(3)本公司对非控股公司(含其子公司)可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不超过100.8亿元的担保;

3、授权范围: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在公司及下属公司发生担保事项时进行审议。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提请授权范围之内: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4、授权期限: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二)本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拟发生担保业务的主体:

(一)下列公司,其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北京首开龙湖盈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由龙湖地产合并财务报表。

(二)上述担保额度分配是基于公司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在本授权有效期内,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全资子公司使用,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或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控股子公司或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担保授权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担保授权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授权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担保授权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了本次担保授权的议案。此项担保授权尚需获得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担保授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担保,符合各方的经营现状和经营需求,有利于各方业务的顺利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担保,符合各方的经营现状和经营需求,有利于各方运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4%;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50,792.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27%;控股子公司及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7-03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28号文)核准,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552,742.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99,999,992.7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999,999.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7,999,992.7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22日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6)第110ZC0382号)。

(二)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94,800.00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7,987.55万元,其中包括(1)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110,000.00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7,987.55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07,356.75万元,其中包括(1)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万元;(2)转至非募集资金账户12,000.00万元;(3)其余15,356.75万元(包含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544.3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下转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