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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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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7版)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五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六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3月23日颁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公司的建筑业、房地产及其他相关业务的收入适用增值税,适用税率11%或6%。

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及 2017年2月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相关要求,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应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调整至“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范围为2016年5月1日至今发生的相关业务,2016年1至4月数据不需调整,并无需追溯调整同期可比数据。根据上述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增加23,472.96万元,“管理费用”科目减少23,472.96万元。该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净资产,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公司已于2017年4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及变更会计政策的报告》议案。

七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7-014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建紫竹酒店举行。董事长官庆未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董事王祥明代为表决。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王祥明主持会议,董事郑虎、钟瑞明、杨春锦、余海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3月3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6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独立董事郑虎、钟瑞明、杨春锦、余海龙依法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不得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上述议案直接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王祥明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公司其他5名董事投票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58,877.28万元,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205,887.73万元,计提优先股股息87,000万元和永续债利息12,400万元,加上2016年初未分配利润116,089.46万元,2016年末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69,679.01万元。

2.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3,000,000万股扣除截至当日已回购的库存股41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15元(含税),共计644,910.13万元。

3. 剩余未分配的1,224,768.88万元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公司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低于30%,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 资本运行效率高。净资产收益率即是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企业为股东创造价值的效率指标,直接反映股东权益的回报水平。中国建筑自2009年上市以来,净资产收益率始终保持在14%以上 ,这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处于相对稳定态势。

2. 良好的投资机会。近年来公司为抢抓国家投资机遇,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在海外业务和基础设施业务等领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3. 确保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企业赚取的净收益,一部分用于对投资者的分配,一部分形成企业的积累。企业积累起来的留存收益仍归企业所有者拥有,只是暂时未作分配,正确处理分配与积累间的关系,留存一部分净收益以供未来分配之需,平抑收益分配数额的波动。近年来,中国建筑一直保持稳定的分红派息水平,派息比例均维持在20%以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投资预算报告》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官庆、王祥明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公司4名独立董事投票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执行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及变更会计政策的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拟新增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150亿优先股2017-2018年度股息派发方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境内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境外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关于提议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二、六、七、八、十一、十三、十四、十五、十九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专项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7-015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与会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在北京中建紫竹酒店三层五洲厅举行,公司5名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

根据规定,会议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投资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拟新增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150亿优先股2017-2018年度股息派发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境内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20亿美元境外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除上述议题外,还听取了关于2016年合并财务报表、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7-016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0.00亿元,对公

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审议程序

2017年4月12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中国建筑”)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0.0亿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4.8亿元,在批准控制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三) 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7年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0.00亿元。其中关联销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亿元;关联采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亿元;关联物业租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关联资金拆借利息金额不超过1.00亿元;关联商标使用许可金额不超过2.00亿元;关联金融业务金额不超过1.00亿元。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方主要为控股股东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建总公司”)及其控制的除中建股份及其所属公司外的子公司。2017年度公司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如下: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主要包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销售、采购、物业租赁所产生的收入、成本及费用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资金拆借而发生的利息收支;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商标使用许可,收取托管费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产生的关联交易等。

(二)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的原则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2.公平、公开、公允原则;

3.书面协议原则;

4.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5.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和报告。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销售、关联采购、物业租赁、资金拆借及金融业务产生的关联交易等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

(三)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批准后,公司或本公司的子公司将遵照上述原则分别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合同。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部分项目的分包和原材料需向关联方采购,公司的办公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物业租赁,并且由于《商标用户许可证合约》的约定,需与关联方产生商标使用许可关系。

该等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合作共赢。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相关的交易协议是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 备查文件

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决议

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7-017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12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拟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以上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7-01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度拟新增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筑2017年度拟新增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安排220亿元新增融资担保额度。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2017年度新增融资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更好的为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必要支持,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历年担保执行现状,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筑2017年度拟新增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最高220亿元新增融资担保总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表所示:

1. 2017年度实际新增融资担保额度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核批准的额度为准。在新增融资担保额度内,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担保业务要求,对不同子公司类别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适当调剂使用。

2. 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实际控股比例为限,超出部分须落实反担保或其它保证措施。

3. 新增融资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决议发布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发布之日止失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的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在获批的新增融资担保额度内,新发生的每笔担保业务都将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审核批准后,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原则上不允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单位提供担保,此类担保不纳入本次新增融资担保额度内。若确需发生,将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四、董事会意见

2017年4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筑2017年度拟新增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3月末,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9.7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5.7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3亿元,合计313.0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和16.4%。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

(2016年年末数据,金额单位:亿元)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2017-019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5日 14点

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北洼西里12号中建紫竹酒店三楼五洲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5日

至2017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17年4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1、12、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3),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17年5月3日(星期三)或之前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30)。

(三)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A座3层董事会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国际中心(新址)

联系人:葛峰

电 话:010-88083288、86498730

传 真:010-88082678、86498170

六、 其他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持如下证件参加现场会议: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 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

2. 此回执须于2017年5月3日(星期三)或以前在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30)以邮寄、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 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A座3 层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国际中心(新址);传真号码010-88082678、86498170,邮政编码10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