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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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7-016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没有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1日下午15:00—2017年4月12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下午15:00—2017年4月12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刘家花园96号二楼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徐平

6、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5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33,959,8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28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33,881,3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27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3%。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1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3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郭浩先生、闫刚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883,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7%;反对7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895%;反对7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883,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7%;反对7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895%;反对7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883,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7%;反对7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895%;反对7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882,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4%;反对7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169%;反对7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883,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7%;反对7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895%;反对7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1、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883,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7%;反对7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895%;反对7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883,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7%;反对7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895%;反对7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浩、闫刚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7-017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2017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毛利率较高的房地产项目确认的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财务费用减少以及同期相比合并范围减少一家亏损控股子公司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系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