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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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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0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14:00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更正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17年4月8日披露的《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5)附件1: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内容披露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股东大会通知附件1: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变更为: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17年4月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3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2017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聘任2017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型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追认2016年度公司向关联方临时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5、8、11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同时第5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7年4月28日19: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二楼219室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1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28日全天。

3、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证券部;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人:周永麟先生

联系电话:0991-3766551

传真:0991-3766551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12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4

2、投票简称:光正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填报表决意见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议案编码”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100.00 进行投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2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