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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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17- 017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1日下午3:00至2017年4月12日下午3: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志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80,01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3209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80,01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32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0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6年度述职报告,对201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廉熙、金臻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