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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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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7-23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特此公告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12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1日下午15:00至2017 年4月12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下午15:00至2017 年4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 13 楼农产品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总裁胡翔海先生

6、 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数1,086,367,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96,964,131股的64.0183%,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数1,086,349,0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96,964,131股的64.01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8,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96,964,131股的0.001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蔡颖女士、胡翔海先生、何伟民先生、台冰先生、张磊先生、黄守岩先生、周文先生、陈小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蔡颖女士获得1,086,361,28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1,102,0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4675%;

胡翔海先生获得1,086,361,38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1,102,1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4765%;

何伟民先生获得1,086,361,18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1,101,9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4585%;

台冰先生获得1,086,361,33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1,102,09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4720%;

张磊先生获得1,086,361,31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1,102,0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4702%;

黄守岩先生获得1,086,361,31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1,102,07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4702%;

周文先生获得1,086,361,28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1,102,0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4675%;

陈小华先生获得1,086,387,13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18%。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1,127,89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1.8006%;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鲁鱼先生、宁钟先生、张志勇先生、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鲁鱼先生获得1,086,361,48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1,102,2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4855%;

宁钟先生获得1,086,361,53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1,102,29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4900%;

张志勇先生获得1,086,361,53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1,102,29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4900%;

梅月欣女士获得1,086,377,48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9%。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1,118,2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9297%;

王丽娜女士获得1,086,361,48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1,102,2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4855%。

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完成,以上十三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道海先生、刘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王道海先生获得1,086,362,48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1,103,2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5758%;

刘劢先生获得1,086,368,68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1%。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票数为1,109,4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1354%。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凤华女士、林映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完成,当选监事任期三年。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中,一名监事候选人尚未确定,待候选人人选确定后,另行组织监事补选的相关程序。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方啸中律师、黄晓静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7-2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4:3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2人。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颖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蔡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自2017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2日)。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蔡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二、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战略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运作中履行其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一)战略管理委员会

选举蔡颖女士、胡翔海先生、刘鲁鱼先生、宁钟先生、何伟民先生等5名董事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董事长蔡颖女士任主任委员。

(二)提名委员会

选举刘鲁鱼先生、蔡颖女士、张志勇先生、何伟民先生等4名董事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任主任委员。

(三)审计委员会

选举梅月欣女士、胡翔海先生、张志勇先生、王丽娜女士等4名董事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任主任委员。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选举张志勇先生、蔡颖女士、胡翔海先生、刘鲁鱼先生、王丽娜女士、黄守岩先生等6名董事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任主任委员。

以上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自2017年4月12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胡翔海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自2017年4月12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

胡翔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陈小华先生、张键先生、沈骅先生、杜鹏先生、薛彤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张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江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自2017年4月12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原财务总监陈阳升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及其他职务。陈阳升先生任职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期间,对公司战略发展、业务和经营管理都有非常深入和全面的了解,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提出很多积极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对陈阳升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对公司的贡献表示感谢!

原董事会秘书刘雄佳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职务。董事会对刘雄佳先生任职期间在公司资本运作、战略规划、两会运作、信息披露、并购投资等重要工作方面所做出的成绩给予高度的肯定,并对其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对公司的贡献表示感谢!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裴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自2017年4月12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

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1、蔡颖女士,1976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师。曾任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福田分公司副经理,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常委,深圳市宝安区统战部长,共青团深圳市委书记、党组书记。现任公司党委书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深圳市青年联合会主席,深圳市第六届市委委员。

蔡颖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蔡颖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蔡颖女士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蔡颖女士系深圳市人民政府推荐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存在关联关系,蔡颖女士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蔡颖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蔡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2、胡翔海先生,196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央党校经济管理在职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教育学院讲师,深圳市企业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深圳市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深圳市经发局发展处项目负责人,深圳市免税商品企业公司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深圳市第六届政协委员。

胡翔海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翔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胡翔海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胡翔海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任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存在关联关系。胡翔海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胡翔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胡翔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64,636股。

3、陈小华先生,1966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公司秘书科科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裁。

陈小华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小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陈小华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陈小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陈小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48,081股。

4、张键先生,1973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深圳市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业务主办、驻尼日利亚营业代表,深圳市逸康医疗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兼任公司供应链管理总部总经理及公司下属公司深圳市海吉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果菜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星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农产品益膳食材配送有限公司,烟台海吉星国际农产品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裁。

张键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张键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张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张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000股。

5、沈骅先生,1975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公司布吉农产品批发中心管理部副经理,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裁。

沈骅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沈骅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沈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沈骅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000股。

6、杜鹏先生,1972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教育学专业。曾任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区长、区委书记。现任公司副总裁。

杜鹏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杜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杜鹏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杜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杜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7、张磊先生,1968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曾任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副主任科员,深圳市国投先科光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深飞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振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张磊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张磊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张磊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任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存在关联关系。张磊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张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张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8、薛彤先生,1969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工程部副部长,资产经营总部副部长,子公司沈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裁兼开发总部总经理。

薛彤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薛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薛彤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薛彤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薛彤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9,500股。

9、江疆女士,1979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硕士,经济师,具备董事会秘书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曾任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等职,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江疆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江疆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江疆女士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江疆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10、裴欣女士, 1981年11月出生,天津大学管理学硕士,财务管理、企业管理专业,具备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职于公司农产品流通研究所、资产经营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7-25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刘雄佳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刘雄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8,000股,并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董事会对刘雄佳先生任职期间在公司资本运作、战略规划、两会运作、信息披露、并购投资等重要工作方面所做出的成绩给予高度的肯定,并对其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对公司的贡献表示感谢!

2017年4月12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江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自2017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2日)。

江疆女士已于2008年11月27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1、江疆女士的简历

1979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硕士,经济师、具备董事会秘书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曾任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等职,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江疆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江疆女士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江疆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2、江疆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755-82589004

传真:0755-82589021

电子邮箱:IR@szap.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