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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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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7-048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在云维办公楼7楼7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凡剑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更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原拟聘的标的资产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时间安排方面无法满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要求。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事前沟通,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审计机构。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其是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熟悉公司财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审计工作及人员、时间安排上的要求。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