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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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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7-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佳电 公告编号:2017-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因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拟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需向相关方进行咨询论证。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3月28 日开市起停牌。

鉴于公司2017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因此,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控股股东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

一、 公司于停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组织有关各方积极

论证本次重大事项的相关事宜,有关各方就本次重大事项的具体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沟通。

二、 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的原因

公司2017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因此,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控股股东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股票复牌安排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4月13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公司对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2日